民政局強化防震減災管理意見

時間:2022-02-18 1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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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強化防震減災管理意見

各區、縣人民政府,經開區和工業園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市屬以上企事業單位:

防震減災是公共安全的重要內容,關系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防震減災工作,提高防震減災能力和水平,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人為本,堅持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堅持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眾,形成政府主導、軍地協調、部門聯動、專群結合、全社會參與的防震減災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地震監測預報、災害防御、應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減輕地震災害損失,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二)工作目標。到2015年,完成我市地震監測臺網建設,達到1.5級以上地震監測能力;建成地震烈度速報網,20分鐘內完成地震烈度速報;基本完成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設工程的加固改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全部達到抗震設防要求;建立健全較為完善的抗震救災組織指揮體系、救援隊伍管理體系和災后應急救助體系;加強各級各類應急搶險隊伍建設,破壞性地震發生后,24小時內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得到較為妥善的安置;社會公眾基本掌握防震減災知識和應急避險技能。

二、夯實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基礎

(一)加強監測臺網建設。科學規劃和布局全市地震監測臺網,加快地震監測臺站建設,推進強震動觀測臺網、烈度速報臺和地震預警系統建設。年,在區或縣境內建立1個地震自動監測臺站,在市政中心所在地建立1個地下深井觀測臺;2015年前,新建監測臺站6個、前兆臺站6個、烈度速報臺站40個。保障瓦屋山水庫專業臺站健康運行。

(二)加強預測預報工作。建立完善地震宏觀測報網、地震災情速報網、地震知識宣傳網,落實鄉鎮(街道)、重點村(社區)分管安全工作的基層干部兼任防震減災助理員,年底,各區縣配齊基層防震減災助理員工作隊伍,制定和完善目標管理制度、培訓制度、獎勵制度,將震情跟蹤經費和防震減災助理員補助經費列入本年度財政預算。

三、強化城鄉建筑抗震設防管理

(一)加強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監管。市、區縣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城鄉規劃等部門要將防震減災部門的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作為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和初步設計審查的必備內容,確保各類建設工程項目達到抗震設防要求。

(二)推進農村防震保安工作。各區縣要認真貫徹落實《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農村村民住宅抗震設防管理的決定》(川人發〔〕69號),將農村防震保安工作納入新農村建設,加快實施農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市、區縣要設立專項資金、制定稅費優惠政策等方式,每年至少建成1-2個“農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點”。嚴格按照《地震災后農村房屋恢復重建選址技術導則》(川辦發〔〕36號)相關規定做好農村村民住宅建設選址、避讓工作。自年起,我市農村新建公共設施必須達到抗震設防要求。

(三)加強震害防御基礎工作。2015年前,市防震減災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境內的裂帶、裂帶開展地震活動性研究,評估地震危險性。完成市中心城區和城區地震活動斷層探測、填圖和危險性評價工作,其余各區縣完成震害預測和地震小區劃工作。組織開展水庫、橋梁、房屋等建筑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制定、實施抗震加固、改建或拆除的規劃,逐步消除未能達到抗震設防要求的建筑。對處于地震活動斷層以及地質災害易發地段的建筑,要抓緊組織搬遷、避讓和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工程。

四、提升基礎設施抗震保障能力

提升交通、電力、通信等基礎設施抗震保障能力。嚴格落實公路、鐵路、水運等交通設施抗震設防標準,增強應對災害的綜合運輸協調能力和搶通保通能力。提高水電、輸油氣管線等重大工程抗震能力。加快落實水庫、重點江河堤防的安全保障措施;加強輸油氣管線、重點污染治理設施等重大工作的管理和維護,防止地震引發次生災害。提高人員密集場所抗震能力,新建的學校、醫院、體育場館、文化中心、大型商場等人員密集型場所要按高于當地房屋建筑抗震設防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加快推進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逐步開展其他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工程抗震普查、抗震性能鑒定及抗震加固改造。

五、加強地震應急救援能力建設

(一)加強地震救援力量建設。整合應急救援力量,按照“一隊多用”原則,年底前,依托公安消防部隊組建一支具備地震災害救援能力的專業救援隊伍;市防震減災主管部門組建一支由防震減災、民政、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務、衛生、電力、通信等各行業專家組成的20人左右的地震現場工作隊;各區縣建立一支不少于50人的地震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

(二)完善應急保障體系建設。各級各部門和重點企業要于年完成地震應急預案修訂工作,報市防震減災主管部門備案。年,由民政部門牽頭建成救災物資儲備倉庫(含1個市級倉庫和、分庫)。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國家標準將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納入城市建設規劃,利用公園、廣場、學校、體育館等場所,年在市中心城區完善8個避難場所的設施建設,2015年前建成市、縣(區)、鄉(鎮)三級應急避難場所50個。

六、深化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

各級各部門要把防震減災知識納入國民素質教育體系、黨政干部培訓教學計劃和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制訂防震減災宣傳教育計劃,建立完善宣傳網絡。各區縣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防震減災應急演練,每年至少創建1所防震減災科普示范學校、1個地震安全示范社區、1個地震安全示范鄉(鎮)。今后每年5月12日所在周為防災減災宣傳周,各級各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要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集中宣傳和地震應急演練活動。健全地震信息體系,及時、準確、全面地向社會公眾地震信息。建立地震謠言應對處置機制,及時澄清不實報道和傳聞。

七、完善防震減災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大防震減災投入。從年起,市、區縣要將防震減災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年度預算,為防震減災部門開展群測群防、宣傳教育、震情跟蹤、應急準備、技術系統運行維護等工作創造條件。健全完善抗震救災資金準備和應急撥付機制。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防震減災投入機制。

(二)健全防震減災制度。年,各級各部門要依照防震減災法有關規定,把防震減災規劃納入同級人民政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制定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能力管理規定和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規定等制度。

(三)加強防震減災機構建設。各區縣要貫徹落實省編委《關于建立健全我省防震減災工作機構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編委〔〕28號)精神,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或烈度7度以上地區,單獨設置防震減災工作機構,配備專業人員,保證各項業務經費,保證防震減災部門辦公、監測等正常運行,規范地震監測設備布局和地震應急裝備儲備,推進防震減災工作全面開展。

八、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組織領導

各區縣和市級有關部門要在年底前依法成立抗震救災指揮機構,將防震減災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體系,建立和完善工作機制。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應急辦、市防震減災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部門要依法加強對防震減災工作的督查力度,建立完善防震減災工作檢查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各項防震減災工作措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