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與物價聯動若干意見

時間:2022-02-22 03: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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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與物價聯動若干意見

為健全我市社會保證援助系統,維護人民群眾特殊是低收入群體的好處,保證和改善民生,依據國務院《關于不變消費價錢總程度保證群眾根本生涯的告訴》(國發〔2010〕40號)精力和省開展變革委、民政廳、財務廳、人力資本和社會保證廳、國度計算局查詢總隊五部分《關于樹立省社會救助和保證規范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念頭制的告訴》(豫發改價調〔2011〕1298號)要求,特制訂市社會救助和保證規范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念頭制(以下簡稱聯念頭制)的施行意見。

一、總體思緒

加速樹立社會救助和保證規范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念頭制,關于保證和改善民生、構建調和社會、維護社會大局不變具有主要意義。總體思緒是:依照中心、省和市委、市當局擺設,對峙“明白責任、改善民生,短期動搖、發放補助,繼續上漲、調整規范”準則,對峙重在繼續、重在提拔、重在統籌、重在為民,完美社會救助和保證規范正常調整機制,逐漸完成各項社會救助和保證規范進步幅度與經濟開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進程度根本同步的目的,保證低收入群體生涯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并逐漸獲得改善。

二、保證對象

市聯念頭制保證對象包羅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鄉村五保供養對象、領取賦閑保險金人員。

三、聯念頭制的啟動

在城鎮低收入居民根本生涯費用價錢指數編制啟用前,暫用市居民消費價錢指數(CPI)作為啟動聯念頭制的臨界前提。當月同比居民消費價錢指數漲幅延續3個月到達或超越4%時,啟動聯念頭制,一次發放3個月價錢暫時補助,今后按月測算,按各類保證金正常發放工夫發放;月同比居民消費價錢指數漲幅回落到4%以下時,即中止聯動,暫停發放價錢暫時補助。如下次同比居民消費價錢指數漲幅延續3個月到達或超越4%時,再次啟動聯念頭制。啟動或中止聯念頭制由市價錢調控部分聯席會議研討后報市當局同意。

上年度居民消費價錢指數同比漲幅到達或超越4%時,依據狀況恰當調整各類保證對象保證規范。賦閑保險金規范的調整依照《省賦閑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則執行。進步保證規范后,即中止聯動,暫停發放價錢暫時補助。

四、補助方法和規范

(一)城市低保對象和優撫對象。對城市低保對象和優撫對象發放價錢暫時補助時,每人每月補助額度=現行城市低保規范×當月同比價錢指數漲幅。

(二)鄉村低保對象和鄉村五保供養對象。對鄉村低保對象和鄉村五保供養對象發放價錢暫時補助時,每人每月補助額度=現行鄉村低保規范×當月同比價錢指數漲幅。

(三)領取賦閑保險金人員。對領取賦閑保險金人員發放價錢暫時補助時,每人每月補助額度=統籌地域賦閑保險金現行規范的必然比例,詳細按省有關部分規則和確定的規范發放。

五、資金保證

發放價錢暫時補助接納多渠道籌集的方法。向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鄉村五保供養對象發放價錢暫時補助所需資金,由縣(市區)從本級財務、積年資金節余、價錢調理基金等多渠道處理。向領取賦閑保險金人員發放價錢暫時補助所需資金從賦閑保險基金中付出。

六、保證辦法及職責分工

(一)樹立市市場價錢調控部分聯席會議準則

市當局樹立市場價錢調控部分聯席會議準則,由市物價辦牽頭,成員由市物價辦、市財務局、市人力資本和社會保證局、市民政局、國度計算局市查詢隊、市商務局、市教育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計算局、市糧食局等部分擔任同志構成。擔任制訂和審核全市聯念頭制的施行定見及相關政策辦法,標準和指點全市聯念頭制的施行,協調各有關單元和各縣(市區)處理聯念頭制施行進程中呈現的凸起問題。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物價辦,擔任市場價錢調控聯席會議的日常任務。

(二)部分職責分工

1.市物價辦:親密監測市場價錢運轉狀況,依據市國調隊的市城鎮低收入居民根本生涯費用價錢指數,商財務、民政、人力資本和社會保證等部分合時提請市當局啟動或中止施行聯念頭制;會同財務、民政、人力資本和社會保證等部分將聯念頭制執行狀況上報市當局和上級主管部分。

2.市財務局:擔任聯念頭制補助資金的預算;擔任協調補助資金的布置落實及監視反省。

3.市民政局:確定低保、五保供養對象、優撫對象的根底數據,仔細做好價錢暫時補助的組織發下班作;根據聯念頭制和權限,提請市當局調整最低生涯保證規范。

4.市人力資本和社會保證局:擔任確定、計算全市領取賦閑保險金人員根底數據,仔細做好價錢暫時補助的組織發下班作。

5.國度計算局查詢隊:擔任按月、按年測算、編制、全市低收入居民根本生涯費用價錢指數,每月實時向聯席會議辦公室供應價錢指數等相關數據。

(三)各縣(市區)當局職責

對本地聯念頭制的施行負總責,樹立市場價錢調控部分聯席會議準則,還組織協調當局有關部分研討制訂詳細施行方法,報市價錢調控部分聯席會議辦公室(市物價辦)立案。

(四)監視落實

凡發作調用、截留、騙取、克扣價錢暫時補助資金或因發放不到位形成不良影響和群體性事情的,市價錢調控部分聯席會議辦公室將提請紀檢監察部分追查相關人員和部分指導責任。

七、施行工夫

本施行定見自2011年10月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