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加強教育改進發展意見
時間:2022-03-01 02: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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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教育改革與發展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實際,提出縣教育改革與發展實施意見。
一、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思想、工作重點及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切實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深化教育體制改革,不斷提高辦學質量和效益,促進各級各類教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二)工作重點
按照“整體部署、有序推進”的原則,以創新體制、激活機制為目的,著力實施以建立和完善“校長選聘制、教職工競聘制和績效工資制”三項制度為主要內容的教育改革,確保義務教育,辦強普通高中,突破職業高中,擴展學前教育,促進民辦教育,真正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三)目標任務
到年,使全縣在園在班幼兒達10000人,4至6歲入園入班率達80%,使全縣小學校點控制在280所左右,不斷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入學率、鞏固率均達99%以上,在校小學生達29000人;使全縣“普九”水平得到進一步鞏固和提高,初中適齡少年入學率達98%以上,輟學率控制在2%以內,初中在校生達16000人,教學質量不斷提高;普通高中在校生達4000人以上,加強縣職教中心建設,加快職高發展,在校生達2000人以上,使全縣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40%以上。
在加快發展的同時,不斷增加教育投入,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切實加強校長和教師兩支隊伍建設,使校長和教師隊伍成為數量滿足、結構合理、素質較高的生力軍,使辦學條件和師資水平真正滿足教育教學的需要,教育發展真正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二、強化政府宏觀管理職能,構建現代學校制度
(一)教育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
進一步完善“以縣為主”的農村基礎教育管理體制,落實縣、鄉鎮人民政府對義務教育應承擔的責任,構建優質的教育服務體系。切實轉變政府職能,理順行政管理體制,實行政事分開,簡政放權,為學校教育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按照責、權、利統一的原則,確立學校法人地位和辦學自主權,建立現代學校制度,為社會提供滿意的教育服務。
(二)強化政府監督,培育優質教育資源
進一步修訂完善全縣教育發展規劃,增加教育投入,強化督導監督,切實解決好教育發展中的具體問題。特別要加大對貧困山區學校的投入和教師培訓力度,促進教育均衡發展。在構建教育服務體系和進行教育監督的過程中實行宏觀管理。教育部門要充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認真履行職責,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師資和校長培訓培養以及學校辦學的指導、服務、評估等工作。
(三)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的原則
取消學校行政級別和管理人員的行政職務。縣委組織部、教育局和各鄉鎮黨委要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切實加強校長的選聘工作,加強對校長的管理。縣一中、二中、三中、柯街中學校長、副校長和職教中心主任、副主任由縣人民政府任用,各鄉鎮中心完小、中學、示范小學、華僑農場小學校長和縣幼兒園園長由教育局任用,各鄉鎮中心完小副校長、中學副校長、各村完小校長由鄉鎮任用。
(四)教職工實行縣域管理
取消在崗教師流動審批制度。對教師實行敞開出口、嚴把進口、鼓勵強者的縣域管理辦法。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按規定核定編制總數;縣人事勞動部門控制當年教職工人數和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并做好或參與做好勞動合同鑒證、社會保障、人事托管、教師職稱評定認定和新增教師招錄等工作。
(五)建立健全有效的投入機制,保障教育健康持續發展
深化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確保必要的教育經費并不斷增長。上級下達的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全額投入教育;全縣干部職工的集資、城市教育費附加作為項目配套資金用于改善辦學條件;農村稅費改革后,上級轉移支付用于改善辦學條件的資金,主要用于支付教育歷史欠帳,清欠完成后仍投入改善辦學條件;教職工工資和公用經費以上年投入為基數隨財政一般預算收入的增長而同比例增長,如果當年財政一般預算收入零增長或負增長,教職工工資和公用經費保持上年投入基數,如出現特殊情況另作決定。教育經費的使用經縣人民政府審批后,由財政局和教育局下達支付到獨立核算學校。縣鄉兩級財政部門和縣教育局務必加強對學校財務的管理與監督。
(六)合力構建扶持山區學校及救助貧困學生長效機制
認真落實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各種教育扶助工程,縮小城鄉差距,推進教育公平。重點實施好“兩免一補”、農業人口獨生子女義務教育獎學金等政策,對農村學生和下崗享受低保職工的子女免繳雜費,對特困學生適當補助生活費。加大對非義務教育階段困難學生的支持力度,提高助學金標準,集中財力資助特困學生完成學業;繼續堅持高考獎勵制度,進一步調動教師和學生的積極性,緩解困難學生入大學的經濟困難問題。在積極爭取上級支持,多方籌措扶助資金的同時,要廣泛動員,多方協調,開展不同形式的幫扶活動,使品學兼優的貧困學生得到社會救助,切實解決好特困家庭子女讀書難的問題。
對鄉鎮所在地壩區以外學校任教教師優先安排外出培訓,在村完小任教的補助50%的培訓費用,在村完小以下學校任教的補助全部培訓費用。在鄉鎮所在地壩區學校任教的教師參加培訓,費用個人承擔。
三、著力推行“三項”改革,增強教育內部活力
(一)推行校長選聘制
1、校長、副校長設置
各鄉鎮中心完小設一名校長,分別設教學、基教、校建三個副校長崗位,下屬村完小各設一名校長,協助中心完小管理好本村小學。中心完小校長在管理本鄉鎮小學的同時負責聯系本鄉鎮中學相關工作。
各完全中學、職教中心、各初級中學、灣崗九年制學校、縣示范小學、縣幼兒園各設一名校長(主任、園長),分別設教學、政教和后勤三個副校長(副主任、副園長)崗位。
教研室設一名主任,二名副主任;華僑農場小學設校長、副校長各一名。
2、校長的選聘原則
堅持黨管干部(人才)原則,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公開招聘、民主推薦、平等競爭、擇優聘任原則,結合實際、精心指導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
3、校長的任職條件
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良好;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五年及以上,具備履行職責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組織管理能力;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作風民主,身心健康,具有團結協作和改革創新精神;昌一中、昌二中校長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中學高級教師職務,其他中學校長及職教中心主任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中學一級教師以上職務;各鄉鎮中心完小、示范小學、華僑農場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具備中師及以上學歷并具有小學高級教師職務。
4、校長的任期發展目標
根據全縣教育發展規劃,由教育局確定各類學校校長的任期目標。具體由辦學規模、辦學質量、改善辦學條件投入、骨干教師培養、學校安全等五個部分組成。
5、校長的選聘范圍
一中、二中、縣職教中心在市內選聘,其他局直學校、鄉鎮中學和中心完小在縣內選聘。聘期一般為3年,最長不超過6年。
6、校長、副校長選聘的組織領導
在縣委、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成立由組織部、教育局、人勞局、鄉鎮等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士參加的校長遴選委員會,負責遴選產生縣直學校和鄉鎮中學、中心完小校長。副校長及完小校長的產生,縣直學校由校長提名,教育局組成考察小組考察任用;鄉鎮學校由校長提名,鄉鎮組成考察小組考察任用。
7、校長、副校長選聘的程序
校長選聘程序:公布崗位和任職條件、自愿報名和組織推薦、資格審查、教職工民主推薦、擇優確定候選人、組織考察確定、按管理權限任用、與教育局法人簽訂聘約。
副校長和村完小校長選聘程序:校長差額提名、教職工民主推薦、組織考察確定、考察單位任用、與校長簽訂聘約。
8、校長、副校長的管理考核
縣教育局要加強對校長、副校長的督導管理,按照校長任期目標每年考核一次。對群眾意見大、完不成主要工作任務或有嚴重過失的校長、副校長,由聘用法人提出解聘意見,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后提交所在學校教代會或教職工大會討論表決,形成解聘決議進行解聘,并辦理解聘手續。
(二)推行教職工競聘制
1、設崗定責、公崗聘用
中心完小以鄉鎮為單位,其他以校為單位,在編制內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設置崗位,并向全體教職工公布崗位、任職條件和崗位職責,教職工根據任職條件和能力水平自主報崗,學校進行資格審查,擇優聘用。受聘教職工與校長簽訂聘約,聘期一般3年,最短不少于1年,最長不超過6年。學校對教職工的聘用要主動接受社會及教育主管部門的監督。
教職工競聘分四輪進行。第一輪聘用二級班子,第二輪聘用上課教師,第三輪聘用教輔人員,第四輪聘用工勤人員。在競聘過程中,對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的教師以及特困家庭的教師給予優先聘用;對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的未受聘教師,可辦理提前退休手續(中學高級教師除外);對未受聘的教師實行待崗培訓,如果連續3年未受聘且達到規定退休年齡的辦理退休,未達到退休年齡的則辭退,并按政策規定辦理辭退手續。
2、競聘范圍
教職工優先在原學校受聘,鼓勵教師到邊遠、貧困山區任教。原縣城局直學校或右甸壩區學校教職工到其他鄉鎮競聘任教的,鄉鎮所在地壩區學校教職工到鄉鎮其他學校競聘任教的,優先安排外出培訓。學校新增教師時,可在縣內外招聘,并優先招聘縣內符合招聘條件的優秀教師和學校畢業生。
3、新人實行新政策
民辦學校招錄的教師按招錄協議享受工資待遇,其他保障依法參與社會保險。公辦學校固定在崗教師,實行績效工資分配制,退休時按檔案工資領取退休金。公辦學校確需使用代課教師,由教育局按教師條件公開招錄。被錄用的代課教師依法參與社會保險,并逐步實現與新招錄的固定教師同工同酬。
4、教職工管理考核
各級各類學校要加強對教職工的教育和管理,按崗位職責每學年考核一次。教職工聘用期內如群眾意見大、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有嚴重過失的,由校長提出解聘意見,經班子會議研究后提交教代會或教職工大會表決,形成解聘決議后予以解聘。
(三)推行績效工資制
1、工資金額
鄉鎮中學、中心完小和局直學校的工資金額由上年基數、學生人數和區位狀況三個因素確定,按月核撥。獎金根據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考核確定,一年兌現一次。在年內實行增人不增資、減人不減資。
2、校長工資待遇
實行崗位工資加獎懲分配制。完中校長和職教中心主任的崗位工資為副高職稱最高檔,其他局直學校、中心完小、初級中學校長(園長)的崗位工資為中級職稱最高檔。根據校長的任職目標確定獎懲,崗位工資的40%作為校長考核工資,實行學年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兌現獎懲,對完成任職目標的,根據學校類別不同,再給予1至6萬元的獎勵工資。
3、教職工工資待遇
實行結構工資加獎懲分配制。結構工資包括基礎工資、課時及崗位工資、質量工資三個部分,分別占60%、15%、25%。基礎工資和質量工資按職稱級別確定檔次,以職稱結構比例確定檔次數量。質量工資過程考核占50%,學年結束考核占50%。科任教師有課時工資,副校長、二級班子人員、班主任、教輔人員、工勤人員有崗位工資。學校根據可用的工資總額,確定各項結構工資標準,實行一次核定到崗,按考核結果發放。學校要從實際出發制定科學、合理,教職工認同的獎懲辦法,最大限度的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未受
待崗培訓教師,只享受基礎工資。
四、以公辦教育為主,促進民辦教育發展
堅持公平公正、利于管理、師生安全、促進發展的原則,繼續實行學校后勤服務社會化,穩步推進股份制辦學,鼓勵社會力量辦學,積極發展民辦教育。加快幼兒教育市場化進程,拓展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引進外資外智和管理合作辦學。
五、教育改革的實施步驟
按照“整體部署、有序推進”的總體要求,穩步推進改革。年2月底以前完成配套文件的起草審定工作;年3月召開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工作會議,全面啟動教育改革;年4至6月各級各類學校宣傳動員并擬定具體實施方案;年7月全面實施學校綜合改革;8月對教育改革工作進行認真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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