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中心秩序維護意見
時間:2022-03-16 0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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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行政中心正常的工作秩序,更有利地維護群眾的合理訴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信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意見。
一、組織領導
成立維護縣行政中心工作秩序領導小組。常務縣長馬勇任組長,信訪局局長王紅艷、縣公安局副書記叢向飛、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張琪任副組長,信訪局、公安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為成員單位。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信訪局局長王紅艷兼任,副主任由公安局副書記叢向飛、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張琪兼任,辦公地點在機關事務管理局接待室,由信訪局牽頭,與公安、機關事務管理局聯合辦公。
二、主要工作目標
維護縣行政中心正常的工作秩序,組織、協調責任部門及時勸返、疏導信訪人員,依法處置突發事件,依法打擊擾亂辦公秩序及非正常訪等行為。
三、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信訪局工作責任:每周一安排一名副局長到縣行政中心帶班,其它工作日由縣信訪調處中心涉法涉訴工作組人員值班;節假日另外安排帶班領導和工作人員。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各相關部門,依法處置縣行政中心門前非正常上訪全面工作;掌握來訪人信訪動向,協助各責任部門接訪勸返工作,限時處理,同時向縣主管領導匯報來訪情況。
公安局工作職責:每周一安排一名副局長到行政中心帶班,其它工作日由巡警隊大隊長帶班;節假日另外安排帶班領導和工作人員。并安排2個巡警中隊在縣行政中心值班,配合其它成員單位和責任部門共同做好來訪人員的穩控和勸返工作,宣講法律法規;遇有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先期處置,如事態擴大或群眾呈現大規模集聚情況,調集警力前往處置;依法打擊擾亂辦公秩序,非正常上訪行為;一旦發生沖擊縣行政中心、擾亂辦公秩序或采取打條幅、穿狀衣,用擴音器喊話吸引群眾圍觀,自焚等過激行為的,要立即強行帶離。同時,采取錄像、調查筆錄等形式收集并固定證據,為依法打擊提供依據。
機關事務管理局工作職責:維護現場秩序,主要是縣行政中心門前和大廳內的秩序,勸解和引導來訪人走正常的信訪程序。同時,配合其它成員單位和責任部門共同做好來訪人員的穩控和勸返工作,發現來訪人及時與信訪局帶班領導報告情況。密切關注集體訪事態發展,配合公安人員對來訪人違法行為的調查取證工作。
四、責任部門工作職責
凡是到行政中心集體訪并造成惡劣影響的,都視為非正常訪。責任部門在接到政府行政中心的通知后,主要領導要及時趕到現場,實施對來訪人的勸返工作,必須在1個小時之內將來訪人帶離現場,杜絕來訪人回流。對發生到縣行政中心集體訪(造成惡劣影響),不及時趕到現場以及勸返工作不利造成影響的單位和部門的主要責任人,將按照《信訪條例》和我縣《關于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五、工作要求
1、時間要求:工作組成員要提前30分鐘到崗到位,認真履行職責,排查來訪人員。
2、工作紀實:規范來訪勸返工作記錄,包括來訪人情況和工作情況,內容詳實準確。
3、責任追究:對于不認真履行職責,不認真負責,導致事態擴大、造成影響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工作紀律
1、各成員單位要按分工認真履行職責,相互之間做好分工協作。
2、做到遇事不推脫,敢于靠前處置,敢于擔當。
3、工作期間公安干警與保安人員要著裝整齊,儀表端莊。
4、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做到依法行政,遵章守紀。杜絕粗話、臟話,絕不允許與群眾發生肢體沖突。
5、各成員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期間不允許飲酒。
6、要保障通訊聯絡暢通,做到勤請示,勤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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