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機關領導自身建設意見

時間:2022-03-19 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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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機關領導自身建設意見

加強市商貿委機關自身建設,進一步完善領導方式和工作方法,改進領導作風和工作作風,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樹立良好的政府形象,現結合市商貿委實際就領導下基層調研、檢查及出席公務活動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堅持調研和檢查工作制度

市商貿委領導要立足大局,緊緊圍繞全市商貿系統“商務為民、創先爭優”活動的開展,圍繞全市商貿工作的總體部署、中心任務以及分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堅持經常深入基層,進行調研或檢查,了解掌握情況,幫助指導工作,解決實際問題。按照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南昌市2011年度綜合目標管理考核實施意見>的通知》(洪辦發[11號)有關要求,領導班子成員要按規定下基層調研3個月以上(含3個月);每位領導班子成員要按規定親自撰寫1篇以上(含1篇)調研報告,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向市委、市政府報送調研報告或決策、建議不少于1篇;其他領導同志就重大問題、熱點問題下基層調研一般要形成調研報告。

二、規范調研工作程序

規范計劃申請,實行歸口通知。市商貿委領導下基層調研、檢查要有計劃性,須提前3天填寫《南昌市商貿委領導下基層調研、出席公務活動計劃安排表》(以下簡稱《安排表》,見附件),報委主要領導簽字后執行;簽字后的《安排表》交委組織人事處,由組織人事處負責書面通知、聯系被調研的單位、部門,未接到書面通知的基層單位可不予接待。機關調研組在調研工作中產生的有關費用報銷須以《安排表》為依據;委屬國有企、事業單位接待調研產生的有關費用報銷須以委組織人事處的書面調研安排為依據。

三、嚴格公務活動審批制度

市商貿委有關領導同志受邀請出席公務活動,應由該領導分管的對口處室按程序填寫《安排表》,報委主要領導簽字后執行,《安排表》交委組織人事處歸檔。

四、注重調研工作實效

注重調研活動的客觀性和全面性。圍繞調研主題,結合被調研單位實際,有針對性地選擇被調研單位,既要選擇好的典型,也要選擇困難比較多、工作難度比較大的地方和單位,力求客觀、全面、真實地反映實際情況;要多與基層職工、群眾接觸、交流,注意收集情況。注重調研成果的運用,調研后要撰寫調研報告,用于有針對性地指導工作。

上述意見請有關單位、部門認真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