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成才政策實施意見
時間:2022-03-21 08: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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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支持開展“創業創新、全民成才”活動,加大創業政策扶持力度,鼓勵自主創業,發揮小額擔保貸款和創業扶持資金對就業創業的作用,形成全民創業的良好局面,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大小額擔保貸款支持力度,完善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機制
(一)擴大小額擔保貸款扶持范圍,支持個人自主創業。將貸款范圍,從原有自主創業的下崗失業人員、軍隊退役人員、軍人家屬、大中專畢業生、殘疾人、外出務工返鄉人員和農村婦女,擴大到自主創業的科技人員(含機關事業單位科技人員)、海外留學歸國人員、軍隊自主擇業人員等所有城鄉創業人員。創業人員自主創業或合伙興辦企業,如以“有限責任公司”名義登記注冊的也視同個人自主創業,小額貸款審核部門、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應按照個人自主創業貸款業務辦理。
(二)提高小額擔保貸款額度,擴大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范圍。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從事個體經營的創業人員發放的小額擔保貸款最高額度提高到10萬元。對已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創業成功且誠信經營、信用記錄好、貸款按期歸還、貸款使用效益好的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人員,可再次申請貸款,貸款最高額度可至10萬元。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給予人均10萬元以下、額度最高不超過7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從事微利項目的個人、合伙經營和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的小額擔保貸款,由財政據實貼息。對自行到金融機構辦理貸款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和個人,經財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后,按照規定比例和額度給予貼息。我市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應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對符合國家貼息政策但超出國家規定額度外的貼息資金,由小額貸款經辦部門所在的同級財政負擔。具體貼息辦法另行制定。
(三)建立健全市、區小額貸款擔保機構,落實擔保基金。在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等群團組織和各區設立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并于5月份正式受理擔保工作。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等小額貸款擔保中心主要負責各自的服務群體創業人員貸款的擔保工作;各區小額貸款擔保中心主要負責本轄區各類創業人員貸款和額度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貸款的擔保工作。市財政小額貸款擔保中心主要負責貸款額度在100至200萬元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貸款和集中商業區批量貸款的擔保工作以及為其他擔保機構提供業務指導。具體操作規范和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建立市、區縣(市)兩級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市本級要在現有基金規模的基礎上,根據“創業創新、全民成才”小額貸款工作目標和貸款發放規模,逐步加大擔保基金投入力度。市財政按照等額匹配資金支持各區(不含、2區)建立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同時,根據各區級財政部門匹配擔保基金到位情況、貸款發放規模及基金需求,按照工作進度及時撥付市級匹配的擔保基金。區、區和各縣(市)財政部門也要加大籌集擔保基金力度。
(四)落實以銀行為主的小額擔保貸款經辦銀行,放大貸款發放比例。在原有經辦銀行(銀行利達支行)基礎上,在每個區至少指定1個經辦銀行,獨立開展小額擔保貸款工作。通過建立“一站式”服務窗口,實行聯合辦公等形式,簡化貸款手續、縮短審批時限,為創業人員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務。各縣(市)設有銀行所屬支行的,由其作為小額擔保貸款的經辦銀行,未設有的,可委托其他銀行。經辦銀行要按照1:8倍比例放大擔保基金。
(五)切實降低貸款反擔保門檻。在原有保證人、房產抵押、存單質押等3種反擔保方式外,將反擔保人由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控股企業工作人員擴大到經營良好、收入穩定的各類企業員工、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在項目真實、信用度高的前提下,對農村勞動者貸款也可以采取創業人員之間“聯保”或由經營正常的企業為創業人員提供反擔保的辦法。對無反擔保人或抵(質)押品的,可以產權、股權、應收賬款、商標、專利等動產和無形資產進行反擔保。積極推行“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建設+創業培訓”聯動機制,建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創業培訓—信用社區綜合個人信用評級—信用社區推薦—社區定期回訪”的貸款綠色通道。對經信用社區推薦,參加創業培訓取得合格證書、完成創業計劃書并經過專家組論證通過的,可以取消反擔保。
(六)做好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發揮其促進就業的作用。對當年新招用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5%)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并由財政按照基準利率給予50%的貼息。對不足上述比例的,按照實際吸納人員每人10萬元計算,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100萬元。在200萬元額度以內,按照實際貸款額度可享受50%的貸款貼息,貼息資金由中央和地方同級財政各負擔一半。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可以通過提供房產、土地抵押,質押或保證等多種擔保形式直接向經辦銀行申請貸款。
二、完善創業扶持補貼資金政策,切實鼓勵全民創業
(一)擴大創業一次性補貼范圍,提高補貼標準。享受創業補貼的對象是,市市區內(、區就業專項資金未納入市區財政預算之前不在此規定范圍之內,下同)已參加創業培訓,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執照,并已申領小額擔保貸款,持續生產經營且正常納稅6個月以上的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創業成功失業人員,其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戶2000元。創業成功的就業困難人員給予4000元創業補貼。每人每戶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不得重復申請。
(二)提高創業培訓和創業服務補貼標準。提高創業培訓補貼標準,將原創業培訓成功的補貼1000元提高到1200元,未成功的由補貼600元提高到800元;提高創業實訓補貼標準,將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400元,最長不超過6個月;提高創業孵化基地場租費補貼標準,將入駐孵化基地按照使用面積不等,在2000元、3000元、4000元標準中,將4000元標準提高到最高不超過1萬元;提高優秀創業項目補貼標準,將優秀創業項目補貼2000元—5000元提高到5000元—1萬元。
創業扶持資金補貼申報審批程序和提交材料等規定,按照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創業扶持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問題的通知》(哈財社〔2010〕223號)執行。創業扶持資金補貼政策暫執行至2012年12月31日。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小額擔保貸款目標責任和考核通報制度。將小額擔保貸款工作開展情況納入我市“創業創新、全民成才”工作目標管理,作為區縣(市)年度考核和市直有關部門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同時建立督促通報制度,積極協調解決好小額擔保貸款推進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實行按季通報、半年檢查總結、年終考評的督查工作制度。各級財政部門要確保小額擔保貸款擔保基金和貼息資金及時落實到位。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組織管理,制定工作目標計劃,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強化督促檢查,定期交流和通報工作情況,加快工作進度。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工、青、婦等群團組織要充分利用基層組織和培訓機構做好創業培訓、項目推介和貸款推薦等工作。各擔保機構要積極為創業人員提供貸款擔保服務,做到應保盡保。中國人民銀行中心支行要認真履行職責,組織各經辦銀行積極落實市、區小額擔保貸款目標任務,協調解決貸款發放中的實際問題。各經辦銀行要切實加大推進小額擔保貸款支持力度,同時發揮防控風險的積極作用,與擔保機構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貸前調查、貸后跟蹤服務和貸款回收工作,努力提高項目的成功率,對有特殊需要支持的人員和企業,經擔保機構認定后,由銀行直接發放貸款,風險由擔保機構承擔。對小額擔保貸款單獨考核考評,在經辦銀行操作規范、勤勉盡責的前提下,其辦理的小額擔保貸款質量考評情況不納入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考核體系。
(二)切實加大小額擔保貸款的宣傳力度。要大力營造“創業創新、全民成才”的輿論氛圍,通過電臺、電視臺、報紙等新聞媒體,加大對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宣傳力度,讓廣大創業者及時了解相關政策和辦理程序,吸引更多的創業者申請辦理小額擔保貸款。充分利用基層社區服務平臺、銀行網點、擔保機構等工作平臺,通過入戶宣傳、發放宣傳單、小冊子和申辦示意圖、設立宣傳板和開辦創業培訓班等多種形式,讓每位創業人員都知曉小額擔保貸款的政策及申領條件、辦理程序和操作流程。要大力宣傳創業成功的典型,提高個人自主創業的信心和決心。要積極開展誠信教育,提高借款人信用意識,增強還貸的主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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