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糧農民直補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30 0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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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糧農民直補工作意見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中發[2012]1號文件)《財政部關于下達2012年糧食風險基金包干支出指示的通知》(財建[2012]13號)和省財政廳、省農業廳、省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12年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為切實做好我縣2012年糧食直補工作,保護種糧農民利益,促進糧食生產,增加農民收入,特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進一步完善對種糧農民的直補機制

(一)全縣根據省下達的2012年糧食直補資金規模,按照統一補貼范圍、統一補貼品種、統一補貼標準、統一補貼時限、統一發放程序的要求,將2012年糧食直補資金及時全額落實到種糧農戶手中。

1、在全縣范圍內,對種糧農民(包括國有農場、農墾企業的糧食生產者)給予直接補貼。

2、全縣2012年的糧食直補品種與年確定的直補品種保持一致。

3、全縣根據2012年的糧食直補資金規模,按照年小麥、玉米、稻谷的實際種植面積,測算并確定2012年全縣統一的補貼標準。

4、各鄉鎮根據全縣統一的補貼標準和種糧農戶年小麥、玉米、稻谷的實際種植面積,將糧食直補資金于4月15日前一次性兌現到農戶。

5、我縣糧食直補資金,必須全部通過“財政涉農補助資金活期儲蓄存折”(簡稱“一折通”)對農民發放。

(二)各鄉(鎮)按照全縣2012年統一的補貼標準和農戶年的糧食實際種植面積,填寫“湖北省農民負擔及補貼政策監督卡”,并按要求及時發放到農民手中。

(三)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于2012年9月底以前做好2012年度農戶的糧食品種和實際種植面積的基本數據統計、核實、匯總和“湖北省農民糧食補貼‘一折通’工程信息管理系統”“中國農民補貼網“的錄入工作,并以村(組)為單位,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為下年度糧食直補提供依據。

二、糧食直補資金的監督與管理

(四)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糧食直補資金的專戶管理制度,加強補貼資金的監管。各鄉鎮財政所要在農村信用社開設“專項資金專戶”,并在專戶下單設糧食直補資金專帳,對糧食直補資金實行專帳核算、封閉運行。

(五)要建全糧食直補財務公開、村級公示制度。糧食直補資金的分配和兌付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各鄉鎮應將本地年補貼的糧食品種、面積、標準進行公開。每個農戶的補貼面積、補貼標準、補貼金額以村(組)為單位張榜公示。設立、公布舉報電話。補貼兌付以鄉(鎮)為單位在財政與編制政務公開網上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及時調查和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

(六)嚴格規范糧食直補資金兌付程序和手續。農村信用社在收到財政部門提供的補貼資金通知書后,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補貼資金存入每個農戶的存折;財政部門通過公告、通知書和媒體等方式,宣傳到每個農戶;農村信用社憑農民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和存折方可向農民兌付補貼款。農民補貼款不得由鄉(鎮)部門和村(組)集中代領轉付,不得用于抵扣任何款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兌付。對不憑農民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和存折領取補貼款以及集中代領補貼款的,信用社應予以拒付。

(七)要健全糧食直補旬報和基礎檔案管理制度。核實每個農民的種植面積、對農民的補貼兌付憑證等資料,要分類歸檔,嚴格管理。

(八)各相關部門要從落實黨的惠農政策、維護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密切黨群關系以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地做好糧食直補工作。要加強對糧食直補資金分配和兌付全過程和監督,確保糧食直補及時直接兌付到種糧農民手中,堅決杜絕任何截留、擠占、挪用補貼資金的現象,堅決查處相關的違紀違規行為。

三、加強領導,明確分工,積極穩妥地推進糧食直補工作

(九)要繼續堅持行政首長負責制。落實糧食直補政策,直接關系到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各級要強化行政首長負責制,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財政、綜改、農業、金融等部門要分工協作,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糧食直補工作。財政、農村綜改辦要按照《省財政廳省稅改辦關于印發湖北省對農民補貼的財政資金發放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商發[]40號)文件規定的職責分工,認真落實;農業部門負責會同財政部門統計核實農戶的實際種植面積;農業發展銀行負責糧食直補資金的專戶管理,按財政部門的通知及時撥付資金;農村信用社負責配合財政部門搞好補貼資金的存兌工作;新聞單位要加大政策宣傳的輿論監督工作力度,為糧食直接補貼工作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十)有關部門要對各地糧食直補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縣財政、綜改、監察、審計部門要加大對糧食直補資金撥付和發放情況的監督檢查辦度,對措施不力和違規抵扣、截留、擠占、挪用農民補貼款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