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成長工程整體意見

時間:2022-04-01 09: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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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成長工程整體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企業成長保障體系,形成有利于企業成長的環境和機制。通過抓好人才培訓、創業輔導工作,啟動民間資本,推動全民創業,迅速催生一批企業;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優化投資環境,引進一批企業;加大扶持力度,著力緩解企業發展中的資金、技術、人才等瓶頸制約和矛盾,做大一批企業;引導企業加強企業管理,提高素質,發展一批企業。真正實現企業從少到多,總量從小到大,實力從弱到強,以企業的不斷成長推動我縣工業經濟加快發展,轉型發展。

二、工作目標

整合利用財政、金融、擔保、培訓、人才、政策等資源,通過選擇15-20家企業進行培育,使其經營規模、技術實力和管理水平進入全縣同行業的前列,成為主業突出、核心競爭力強、產業帶動作用較大的骨干企業,并力爭三分之一以上的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獨立研發能力,從而帶動全縣中小企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確保全年10家企業進入規模以上行列。

三、申報入選條件

根據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要求,結合全縣中小企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具體申報標準為:

1、全縣非公有制中小型獨立法人工業企業,2010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以上未列入重點調度的規模企業。

2、企業規模不斷擴大,增長趨勢明顯,在2008年、2009年、2010年三年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年平均增長30%以上。

3、2010年新上項目但還未投產的工業企業。

4、所屬產業為本地優勢產業、特色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及為產業集群配套的產業;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具有國內先進水平的專、精、特、新產品,且市場銷售情況良好。

5、企業經營狀況良好,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記錄。

四、工作步驟

2011年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工作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2011年1月至2011年2月)為準備階段。主要任務:一是擬訂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工作方案;二是組織申報擬培育企業資料;三是相關單位和部門對成長型中小企業進行考察評審和篩選確定;四是開展第一次企業診斷工作。

第二階段(2011年3月至2011年11月)為實施階段。主要任務:一是研究制定促進成長型中小企業發展具體扶持政策與措施;二是全縣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半年調度會;三是組織實施和落實各項扶持政策和工作措施;四是組織開展政銀企保對接活動;五是組織開展成長性企業總裁培訓工作;六是對該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調研、統計和動態分析,并對實施情況采取簡報的形式進行通報;七是及時總結和宣傳先進經驗。

第三階段(2011年12月底前)為總結階段。主要任務:一是對入選的“成長型中小企業”落實扶持措施;二是對2011年成長型中小企業發展計劃進行總結和宣傳,表彰先進單位、優秀企業;三是研究制定下一年度成長型中小企業發展計劃工作意見

五、主要措施

(一)工作措施

1、創新完善“政府推動、激勵調動、調度促動、措施拉動、培訓帶動”等有效機制,依托工業園、返鄉創業園、小企業創業基地以及中小企業產業集群建設等載體推進成長工程。以“催生、助長、扶強”為出發點,選擇有市場、有效益、有信譽、且成長性高的企業,尤其是現在在建年內可以投產的重大工業項目加以培育,確保年內10家企業進入規模行列。同時做好一批進規模后備企業的摸底建檔工作,靈活調度,形成新的培育機制。

2、加強溝通和協調。工信局、民企局、工業園管委會、商務局、統計局等部門要健全完善工作調度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強化跟蹤服務,切實摸清有望進入規模企業的底數,找出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為企業出謀劃策,幫助企業優化發展路徑,努力提高成長性企業培育的數量和質量。

3、加大財政扶持力度,積極調配好資金,加大對培育企業的扶持力度,為每個培育對象安排一定的扶持資金,為企業成長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同時,要把擔保機構信用評級與成長型中小企業培育和推行產業結構調整相結合,通過信用擔保、銀行放貸和財政貼息等手段的綜合運用,形成和擴大“政銀企保”一體化的系列扶持模式,切實解決成長型企業的融資困難問題,促進其快速成長。

4、要組織專家學者深入成長性企業開展診斷輔導,形成專業性、針對性、有效性較強的診斷報告。對診斷出來的問題,要分析原因,區別不同情況,開好“處方”,拿出措施,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

5、要建立健全成長企業臺帳。要通過建立成長性企業資產總額、銷售收入、實繳稅金、能源消耗、就業人數等指標臺賬,切實加強對企業統計人員的培育和管理力度,提高企業對政府統計工作的支持力度,確保成長工程工作有序開展,努力實現規模企業數量和質量的快速增加、快速提升。

(二)扶持措施

1、縣本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給予重點傾斜;

2.爭取國家、省市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給予重點扶持;

3、爭取上級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專項補助資金給予重點傾斜;

4.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在融資擔保、管理咨詢、專家診斷、技術服務、人員培訓等方面給予優先服務。

(三)獎勵措施

為鼓勵先進,建立表彰獎勵機制。對年度實施成長工程工作成績突出、貢獻大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