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社保局對外宣傳工作意見

時間:2022-04-04 0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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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社保局對外宣傳工作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市直人社系統對外宣傳工作,實現對外宣傳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營造更加良好的輿論環境,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照市委市政府對外宣傳工作要求,宣傳好中、省和市制定的各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針政策,緊緊圍繞各個時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中心任務開展對外宣傳工作,正確引導輿論,促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健康發展。

(二)圍繞“民生為本、人才優先”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主題,全面、客觀、準確地反映工作實績,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監督,增進人民群眾對人社工作的認知和了解,堅定科學發展信念,增強科學發展信心,推動又好又快地實現工作目標。

(三)堅持樹立全局觀念,做到對外宣傳與業務工作有機協調、高度一致,恪守職業道德和工作紀律,拓寬宣傳渠道,統一宣傳口徑,保持實事求是、嚴肅活潑、奮發向上的良好作風。

二、建立完善對外宣傳工作機制

(一)對外宣傳職責分工

對外宣傳工作以業務單位為主體,局政策法規科承擔相關組織協調工作,局屬各單位、各科室結合具體工作開展宣傳報道工作,并根據需要負責提供宣傳稿件和相關素材。對外宣傳的新聞信息必須符合有關法規、政策和保密的要求,堅決防止發生泄密事件。對外宣傳新聞信息必須經局分管領導審核同意,重大宣傳內容、重要宣傳稿件由局長簽發。局政策法規科負責重大宣傳新聞信息的初審和報送,研究和擬定對外宣傳工作計劃、活動方案、工作安排,以及對外宣傳工作總結和目標考核。

(二)新聞信息規定

1.舉辦政務新聞會。新聞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相結合。年初由局政策法規科制定年度新聞會計劃,各部門按照計劃定期有關信息;遇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報請局主管領導同意后按照《市人民政府新聞辦法(試行)》(府辦發[]11號)要求和局“政務新聞發言人制度”有針對性地安排,局政策法規科和涉及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2.新聞信息有關規定。局出臺的非涉密重大政策措施,一般由局政策法規科以新聞通稿的形式按程序提供給新聞媒體或網站,在本局網站進行刊載或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的新聞信息由局辦公室按照相關程序辦理;各科室其承辦的重大調查報告、研究課題或社會關注度高、影響大的重要信息,應明確范圍,并經報請相關領導同意后,報局政策法規科聯系新聞媒體予以;未經審核批準,不得以局機關名義對外重要信息,如以個人名義對外撰稿、評論等,必須申明屬個人學術觀點,責任自負。局屬各單位也應制定相關的規定。

(三)接受媒體采訪規定

1.局政策法規科歸口管理新聞媒體采訪工作,負責受理和協調媒體的采訪要求,各科室或局屬單位不直接受理新聞媒體采訪申請。

2.新聞媒體申請采訪局領導或向局領導約稿,由局政策法規科根據新聞單位的采訪要求,報經局領導本人同意后,安排采訪及約稿事宜。

3.新聞媒體申請采訪局有關科室或局屬單位,由局政策法規科根據新聞單位的采訪要求及采訪提綱,商有關部門并請示分管領導后,安排對有關科室或局屬單位的采訪事宜。

4.科室或局屬單位接受采訪任務后,要認真配合采訪工作,盡快提供可公開信息資料或協調落實被采訪人員和采訪時間,并對采訪內容進行核稿。對發生變化或確實無法安排的采訪要求,應當及時反饋局政策法規科并與媒體溝通,以便調整采訪計劃。一般情況下,不通過電話接受媒體的采訪。

5.除根據需要安排的采訪活動外,機關工作人員不以公職身份主動向媒體發表談話或接受采訪。如情況特殊和確實需要,應當征得局分管領導的同意,并及時向局政策法規科通報。禁止以“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員”等形式向媒體透露不確定信息。

6.國外新聞機構駐中國記者和港澳臺地區記者的采訪,須經市外宣辦同意,由局政策法規科直接受理和安排。

(四)妥善處理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

由于各種原因被電視臺、電臺、報紙、網站等新聞媒體曝光的,要及時向局政策法規科通報,通過多種渠道積極與新聞媒體協調溝通,采取情況說明、召開專題記者會等方式正確引導輿論、妥善解決矛盾、合理處理問題,避免造成負面影響。造成惡劣影響的,按照局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三、加強對外宣傳工作的隊伍建設

按照“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局屬單位分管領導、各科室負責人要親自抓對外宣傳工作,并在本部門落實1-2名寫作能力較強的同志作為兼職宣傳員具體負責。兼職宣傳員是全局宣傳工作的骨干力量,局屬各單位、科室要為宣傳員的工作創造條件,提供支持。要適時召開兼職宣傳員會議,專題分析、討論、研究宣傳工作,確定每個時期的宣傳工作重點。要建立制度化的培訓機制,加大培訓力度,原則上每年對宣傳員進行一次業務培訓,促進對外宣傳隊伍提高采寫技能、掌握法規政策、掌控網上輿情、全面提高應急能力和處理水平。

四、明確對外宣傳工作的目標任務

為切實加強對外宣傳工作,將對外宣傳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績效考核內容,作為局屬各單位、科室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主要考核項目為局屬各單位、科室在各類媒體的投稿量、提供新聞線索數量以及處置媒體輿論監督的情況等。年底對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部門和兼職宣傳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保質保量完成采編的新聞稿件任務

局屬各單位、科室按照職責分工,圍繞工作重點和特色亮點,及時撰寫高質量的新聞宣傳稿件,通過各級各類新聞媒體宣傳報道。局政策法規科每半年向各部門統計媒體用稿情況,年終集中確認成績。其中,局屬單位每年至少10件,機關科室每年至少5件,計分辦法按照中、省級媒體刊物(含黨報黨刊)每件5分,市級媒體刊物每件1分,網站(不含本局網站)每件1分,開設專題微博并堅持長期2分。另為支持電視臺“以案說法”專題節目,提供新聞線索的每件計1分,被節目采編播出的每件計2分。各部門目標任務見附件1。

(二)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系合作

鼓勵局屬各單位通過簽訂長/短期合約、單獨約稿、專題合作等多種方式加強與各級各類新聞媒體的合作,特別是加強與中、省、市黨報黨刊以及國內著名主流媒體的聯系,積極打造人社宣傳精品,突出人社工作亮點,創造有利于全市人社工作發展的外部環境。

請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于4月6日前將本部門兼職宣傳員名單報局政策法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