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安綜治實施意見
時間:2022-04-06 1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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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上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有關會議精神,推進我鄉綜治工作的發展、維護全鄉社會穩定、營造和諧平安鄉鎮,結合我鄉綜治工作實際,特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和諧平安建設為主線,以加強治安防控和夯實基層基礎為重點,以強化領導責任為抓手,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和中央、省、市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區委提出的建設經濟強盛、環境優美、社會和諧的社會主義新城區和“3+1”戰略部署,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方針,全面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實施“安寧工程”,確保全鄉社會穩定和治安秩序良好,為加快鄉發展營造和諧平安的社會環境。
二、深入推進平安創建工作,打造和諧平安鄉鎮
1、進一步完善宣傳網絡。配齊八支鄉村創安宣傳隊伍,著重緊扣我鄉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緊扣我鄉全民創業、富民興鄉主題,采取舞龍燈等多種創建形式,廣泛開展法制、綜治宣傳教育。此外,還靈活運用宣傳標語等方式,營造創安氛圍。切實發揮我鄉中小學生在創安宣傳過程中的作用,使創安活動走進學校、走進家庭。
2、進一步擴大創安規模。及時制定創安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機制,著力創建一批“平安村”、“平安企業”、“平安學校”。切實通過多種渠道落實創安經費,為創安活動創造必要條件。堅持以人民滿意為標準,把“安寧工程”和其他群眾性創建活動緊密結合起來,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調動廣大群眾積極性和創造性,擴大創安面。
三、加強基層基礎建設,落實治安防控措施
1、進一步完善綜治機構規范化建設。認真落實綜治工作六項工作機制,加強基層綜治組織建設,按照區綜治委提出的要求,對各村綜治工作室的資料、檔案等全部實行臺帳式管理,按照統一模式、規范建設的要求,強化基層設施建設,加強綜治干部培訓工作力度,提高綜治干部工作素質。
2、進一步加強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繼續加強“六道防線”建設,加快構建路面巡控、邊際堵控、單位自控、農村防控網絡,尤其是加強鄉屬及駐鄉企事業單位綜治機構建設,落實綜治成員單位幫扶責任制,對重點企業綜治機構將由鄉綜治辦直接管理,其它企業則按屬地管理原則劃歸各村管理。強化對他們的業務指導及檢查督查力度,切實發揮他們在維護社會治安中的作用。
3、加強治安重點整治工作力度。對突出治安問題進行定期排查,組織力量開展重點整治,著重抓好鄱陽湖區、交通沿線、郭橋垃圾場、學校周邊及城鄉結合部等治安復雜地段的整治,使全鄉治安狀況有一個明顯看得見的變化。
四、切實強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1、切實加強信息排查力度。信息排查首先應從源頭性問題入手。抓好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規范村務、財務,實行村帳鄉管,并定期進行審計,堵住農村干部經濟犯罪的源頭;抓好各項村級制度的落實,對村里的重大事項進行民主決策和監督,有效化解農村各類矛盾;切實做好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盡量減少各類林權矛盾糾紛;抓好農村信訪工作,實行領導包案負責制,加大信訪案件的查處力度,對群眾的來信來訪,實行領導成員包案負責,一包到底,有效地化解不安定因素,維護全鄉穩定。其次應通過信息網絡,定期排查社會矛盾糾紛動態,加強對社會矛盾糾紛的預警,特別是對信訪敏感時期和信訪突出問題努力做出超前分析,做到預測在先、防范在先。
2、切實加強矛盾調處工作。堅持每星期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分析會,對排查出來的問題進行登記造冊,建立臺帳,進行認真調處,達到迅速化解糾紛的目的,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將大量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3、切實強化事后復查工作。成立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辦結工作督查組,根據整理成冊的矛盾糾紛臺帳,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各基層單位部門存在的矛盾糾紛調處情況進行事后復查,盡量做到徹底根除、永不復發。
五、著力打擊預防犯罪,切實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1、堅持治安形勢分析會制度,防范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每個月的月中和月末定期召開治安形勢分析會,會上還將邀請鄉派出所干警參加,主要聽取當月全鄉治安情況的通報,有重點地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嚴厲打擊搶劫、搶奪、盜竊(即“兩搶一盜”)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和爆炸、殺人、投毒、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流竄犯罪。
2、全力落實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舉措。切實加強“免疫工程”,以集鎮社區和各村為單位,對我鄉境內的孤兒、輟學學生、無業在家的閑散青少年、無人照料的外出務工人員留守在家的未成年子女、服刑在教人員的未成年子女等進行摸底排查,建檔立卡,并切實加強教育和管理。繼續開展“青少年維權崗在行動活動,打擊和查處侵害青少年的違法犯罪活動,凈化青少年成長環境。抓好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教育、矯治和挽救。
3、深化同“”等邪教組織的斗爭。深化認識同“”、“東方閃電”等邪教組織斗爭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牢固樹立長期作戰的思想,認真做好原“”人員的教育轉化工作,嚴格按照“四包一”“兩點名”的要求,確保不發生“”練習者進省赴京滋事事件,確保不發生投遞“”宣傳品活動。密切關注“東方閃電”等邪教組織的最新動向,防止其利用群眾互助會的名義進行非法活動。
六、嚴格落實綜治維穩責任,形成綜治長效工作機制
1、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度。按照綜治工作的職責分工和要求,進一步明確了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具體負責人,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認真落實好各項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積極推行綜治成員單位定期匯報制度,通過定期匯報,把前一段時期內開展綜治工作的情況加以總結,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為維護全鄉整體穩定出力。
2、落實責任追究督查制度。對出現重、特大事故的單位部門及責任人給予及時查處,加大對其限期整改、黃牌警告和一票否決力度。對那些工作消極被動,工作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發生群眾越級上訪、集體上訪和重復上訪的,將對其單位和責任人堅決實行一票否決,并嚴格追究其相關責任。
3、強化責任考核制度。進一步細化職責分工,將責任分解落實到各村、各有關部門單位。強化監督指導、考核獎懲,推動各相關部門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做好本單位主管范圍的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對具體交辦事項要提出辦理工作要求,規定辦理時限,實行辦理責任查究制,并將其與年度考核和年終獎金直接掛鉤,確保辦理責任落到實處。
七、以創新為動力,加強綜合治理理論研究工作。認真研究新形勢下綜治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探索新對策,增強工作的預見性,推進綜合治理規范化、法制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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