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辦老齡事業發展指導意見
時間:2022-05-08 0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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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快我縣老齡事業發展,切實維護廣大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老齡事業發展的意見》,結合我縣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認清加快老齡事業發展的重要意義和總體要求
(一)重大意義。
人口老齡化既會推進產業轉型升級,促進就業崗位增加,又會對經濟發展、社會保障、養老服務、代際關系以及社會和諧等產生不利影響。我縣自1982年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截至年底,全縣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8.1萬,占全縣人口總數的16.3%,預計到2020年,全縣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將按每年3.5%的速度遞增。我縣人口老齡化呈現發展速度快、高齡化明顯、空巢比例大、農村老齡化比例高于城鎮、老年人物質文化生活需求日趨多元化等特點。人口老齡化問題已經成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中迫切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近年來,全縣各級高度重視老齡事業發展,不斷加大工作力度,老齡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但是,目前我縣老齡事業發展與老年人的實際需求、與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還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對老齡問題的認識和重視程度不夠充分,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措施不夠得力,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尚不配套,老齡工作體制機制不夠完善等。各鄉鎮(街道、縣經濟開發區,下同)和縣直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并認真解決這些問題,切實增強加快發展老齡事業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推動老齡事業加快發展。
(二)總體要求。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政主導、社會參與、全民關懷的老齡工作方針,堅持老齡事業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圍繞養老保障、養老服務、老年文化教育、老有所為管理服務、老年人權益保障等體系建設,突出社會養老服務、銀齡行動、權益保障、敬老文化等重點,持續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不斷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求,在更高層次上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促進社會更加文明、和諧。
二、完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
(一)提高老年人養老和醫療保障水平。
全面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高度重視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將企業退休人員全部納入社區管理服務。進一步提高老年人醫療保障水平,確保到2015年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老年人醫保范圍內報銷比例分別不低于75%和70%。統籌區域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老年人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不低于70%,門診支付比例不低于50%。70歲及以上老年居民參加醫療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由財政承擔。推廣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探索建立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險。
(二)提高老年人社會福利水平和救助水平。
根據我縣實際,逐步建立高齡津貼制度。完善老年人生活救助金發放制度,進一步擴大救助范圍,提高救助標準,到2015年,對農村和城鎮無固定退休收入的老人,70-74歲的每人每年發放救助金不低于500元;75-89歲的每人每年發放救助金不低于730元;90歲以上的每人每年發放救助金不低于1100元。完善長壽補貼金發放制度,從2012年起,按每人每月300元標準為百歲老人發放長壽補貼金。逐步建立政府為孤寡、貧困、高齡老年人購買養老服務制度。建立城市“三無”和農村“五保”老人供養標準合理增長機制,到2015年,農村“五保”供養對象供養標準達到6000元左右。60歲及以上老年人憑優待證免費進入縣內政府支持和興辦的旅游景點、公共體育健身場所;政府舉辦的醫療機構免收普通門診掛號費;逐步落實有線電視收視費優惠政策;持老年乘車優待卡免費乘坐城市公共汽車;免除農村老年人“一事一議”籌資義務。根據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將生活困難老年人特別是鰥寡孤獨老人作為臨時生活救助、醫療救助、法律援助重點對象,加大救助力度。在廉租房保障、農村危房改造時,優先解決困難老年人的需要。
(三)提高老年人醫療保健水平。
建立完善老年人健康檔案,為全縣60歲及以上老年人免費體檢,并建立電子健康檔案。扶持老年醫療設施建設,確定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為老年病防治中心,加強基礎設施和人才隊伍建設,不斷提高老年病防治能力;加強對老年人慢性病的隨訪管理,使老年人慢性病隨訪管理和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的規范管理率達90%以上。建立健全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老年醫療保健服務體系,提高老年人自我保健能力,促進健康老齡化。
三、完善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
(一)大力發展養老服務機構。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建設發展規劃。本著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原則,加大養老服務機構建設力度,今后5年養老床位數增長年均保持在10%以上,建設1處公辦示范性養老機構,各鄉鎮敬老院(社會福利中心)的床位數要在滿足“五保”對象100%入住需要的前提下,建設一定數量的社會代養床位;各城市社區建設規模適度、功能完善的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逐步提高城鄉養老床位數占老年人口的比例,到2015年,城鄉養老床位數占老年人口比例達到3%以上。政府興辦的福利性養老機構,在完成政府供養任務的前提下,面向社會老年人開放,彌補社會養老資源的不足。
(二)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扶持力度。根據上級規定,各級可通過床位建設補貼、床位運營補貼以及購買服務、入院老人意外傷害保險補貼等方式,吸引和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興辦福利性或非營利性的老年公寓、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康復中心(站、點)、托老所、老年護理院等養老服務機構。政府投資建設的養老服務機構,根據有關規定,符合《劃撥土地目錄》的,建設用地可以采取劃撥供地方式并實行規費減免;社會投資興建的其他養老服務機構,優先安排建設用地指標,免交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新建養老院減半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鼓勵民辦養老服務機構擴大建設規模,對床位數達到100張以上、管理規范、入住率較高的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給予一定獎補,同時按實際運營床位給予適當補貼。著力解決養老服務機構老人就醫難的問題,對符合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的養老服務機構,準予申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三)大力發展居家養老服務。全力推進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將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社區整體建設規劃。深入開展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探索居家養老新模式,到2015年,全縣城市社區基本建立起多形式、全覆蓋的居家養老服務網絡;農村50%以上的村(社區)依托敬老院、社區服務中心、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等現有設施資源,建設綜合性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或服務中心(站)。加強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化建設,到2015年,城市社區實現居家養老信息和呼叫服務網絡全覆蓋。建立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制度,提升居家養老服務質量。自2012年起,對達到一定規模且服務規范的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或服務中心(站)給予適當補助。對特殊困難老年人實行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
(四)大力開展老年人心理關愛服務。各級政府要扶持建立老年心理關愛服務組織和服務網絡,為老年人尤其是病殘、空巢、高齡、臨終等特殊老年群體提供專業的心理疏導服務。鄉鎮及有條件的村(社區)設立聊天、心理咨詢等服務場所,開展心理健康等咨詢服務。到2015年,建設一處縣級“愛心護理院”,各鄉鎮也要分別確定1所“愛心護理院”,為老年人開展長期護理和關懷服務。
(五)大力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對照省示范性養老機構評估細則、省市級文明敬老院評比標準和市農村敬老院(福利中心)標準化管理規范要求,制定完善各類養老服務機構護理、康復、醫療、教育、娛樂、心理關愛等服務項目的內容和標準。加強養老服務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制定服務人員崗位職責,實行持證上崗,逐步實現養老服務隊伍專業化。
四、加快發展老年文體事業
(一)加強老年文體設施建設。將老年文化體育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公共設施建設規劃。堅持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原則,加快老年活動陣地建設步伐,到2015年,縣、鄉鎮、村(社區)都要有1處示范性老年人活動中心(站、室),使用面積分別達1500平方米、500平方米、100平方米。所有的村(社區)和老年人居住相對集中的區域都要建有老年健身活動場所。縣、鄉鎮要加大對老年人文化體育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確保2015年前全面完成老年文化體育設施建設任務,為老年人開展文化體育活動提供陣地。
(二)大力開展老年文化體育教育活動。加強老年文體組織建設,重點培養一批在省、市有影響力的老年文藝、體育團體。大力發展老年教育,繼續辦好老年大學,擴大辦學規模,改善教學設施,提高教學質量。到2015年,全縣各級各類老年學校在校(注冊)學員總數不低于老年人口的12%。切實加強對老年文化體育活動的組織引導。文化體育部門要積極組織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老年文化藝術及體育活動,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加快推進老年體協向基層覆蓋延伸,實現老年人體育組織網絡的全覆蓋。要加大對老年文化體育活動的支持力度。在體育彩票公益金留成中每年安排一定經費,用于扶持老年體育事業的發展。
五、廣泛開展老有所為活動
(一)積極開展老有所為活動。立足于服務黃藍兩大國家戰略的實施,堅持自愿和量力、社會需求同個人志趣相結合的原則,以建設老年科研實驗基地為重點,鼓勵老年人開展多種形式的老有所為活動。鼓勵具有專業技能的老年人開展科學研究、技術指導、經營管理、咨詢服務、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等活動。支持老年人參與基層文明城市創建、社會治安、移風易俗、民事調解、養老服務、社區文化、低碳節能、環境保護等社會事務。
(二)完善老有所為工作機制。縣銀齡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進一步加強對老有所為活動的組織領導。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把老年人力資源納入人力資源開發的總體規劃,結合老年人自身的生理和心理特點,按照充分開發與合理使用的原則,盡快制定出臺相關的政策規定,鼓勵老年人“二次創業”。各級人力資源市場要把老年人力資源納入服務范圍,定期舉辦專項的老年技術人才和項目交流活動,搭建老年人才與社會需求對接的服務平臺,用市場手段盤活老年人力資源。加強老年義工、志愿者隊伍建設,支持老年人開展各種義工志愿服務活動。從2012年起,定期評選表彰模范老人。
六、加大老年維權工作力度
(一)加大老年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檢查力度。各級老齡工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督促、協調各部門依法開展老齡工作,發展老齡事業,積極配合、協助司法部門做好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工作。大力宣傳老年法規,強化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制觀念和老年人知法守法意識,提高老年人自我保護能力,老年人普法教育率不低于80%。加強老年法律、法規落實情況的檢查與監督,形成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的社會環境。
(二)建立健全老年維權網絡。建立縣、鄉鎮、村(社區)三級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服務組織和法律援助組織,保證老年人就地、就近、及時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務和援助。縣法院、檢察院和公安等部門要加大查處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案件的力度。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機構要擴大援助和救助受益面,確保困難老年人獲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縣法院要建立健全涉老案件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制度和涉老糾紛陪審員制度,嚴格執法,提高辦案效率和質量。
七、建立健全老齡事業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老齡工作,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縣及鄉鎮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各級黨政領導班子中要有分管老齡工作的同志,主要領導同志要經常聽取匯報,協調解決事關老齡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將老齡事業發展情況列入對有關部門和各鄉鎮績效考核重要內容。
(二)完善老齡工作推進機制。進一步完善和發揮黨委政府領導、老齡委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協同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人人關心支持的老齡工作推進機制。各級老齡委要充分發揮綜合管理、宏觀指導、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的職能作用;老齡委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溝通和協作,整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要大力加強各級老齡工作機構組織建設。縣、鄉鎮老齡工作機構要健全完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強化老年維權、老有所為、老齡科研方面的職責,充實工作力量,配齊配強老齡工作干部,以適應老齡化形勢,滿足老齡工作需要。鄉鎮(街道)要配備專(兼)職老齡干部,村(社區)要有專(兼)職工作人員,為開展老齡工作提供組織保障。各級要定期開展評選表彰老齡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工作。
(三)切實加大老齡事業投入。建立以公共財政為主導的多元化老齡事業投入機制。自2012年起,各級政府按老年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的標準安排老齡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用于養老服務設施的資助和扶持、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特殊群體老年人的救助以及老齡工作重大課題的研究等。福利彩票公益金按一定比例用于發展老年福利事業。引導、鼓勵和扶持社會力量興辦老齡事業,建立健全社會資金投入機制。
(四)營造老齡事業發展良好環境。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開展形式多樣的敬老、愛老、助老活動。各村(社區)要結合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家庭等創建活動,樹立和弘揚敬老先進典型,形成人人尊重、關心、幫助老年人的良好社會風尚。
(五)加強老齡社團組織建設管理。加強和扶持各類老年群眾組織建設,建立健全縣、鄉鎮、村(社區)三級老年人工作委員會網絡,發揮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保護、自我服務和服務社會的作用。各級要結合本地實際,對各類老年群眾組織予以一定的經費扶持。規范老年社團組織管理,促進老年社團組織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