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鹽零售網絡建設指導意見

時間:2022-06-01 1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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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鹽零售網絡建設指導意見

為進一步鞏固和加強食鹽銷售網絡建設,不斷完善食鹽供應鏈管理,保障食鹽供應和食鹽安全,提高食鹽“三率”水平,根據食鹽流通現代化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依法許可,合理布局,把好食鹽零售網點的準入關

1.繼續實行食鹽零售許可證制度。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眾、保障供應、管理規范的總體要求,合理設置食鹽零售點。

2.合理布局,嚴格控制數量。以每千人居住區1至2處的密度許可設置食鹽零售點,對申請辦理食鹽零售許可證的業戶,要進行現場考察,把好零售網點的準入關。

3.依法許可。各縣區鹽務局應當將食鹽零售許可的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等予以公示,并嚴格按照食鹽零售的許可條件、許可程序依法辦理。

二、加強監督,分類管理,增強食鹽零售網點的責任感

1.健全食鹽零售網點“戶籍化”電子數據檔案。對各食鹽零售業戶的經營地址、規模、銷售區域、經營情況、聯系電話等要詳細登記,建立和完善電子臺帳,積極推進食鹽零售網點的管理規范化。

2.推行分級管理。根據食鹽零售業戶的守法經營、市場協管、銷售數量、經營環境等情況,對食鹽零售網點實行A(優秀)、B(良好)、C(一般)、D(較差)四級管理,并注重抓好“食鹽零售示范點”的培育建設工作,以正確引導和激勵零售網點自覺地維護專營、宣傳專營。

各縣區鹽務局要盡快制定配套管理方案,并上報市局鹽政管理科。

3.嚴格監管。要依法從嚴查處持證業戶超范圍從事食鹽轉批發經營或者夾帶購銷私鹽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無證經營,不斷凈化食鹽零售市場,維護合法食鹽零售業戶的正當利益。

4.加強監督。市局將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采取多種形式對各縣區的網點建設情況進行調查、監督,積極受理零售網點的舉報投訴,并及時向縣區反饋。市局將對督查的有關情況進行不定期通報。

三、堅持宣傳,強化服務,推進網點建設工作健康發展

1.利用多種形式,進一步加強鹽業法規、碘鹽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工作,特別是對農村網點的宣傳教育,要為其提供必要的簡易宣傳設施、各類宣傳資料和咨詢服務,努力擴大宣傳的覆蓋面和知曉率。

2.實行服務聯系點制度。干部職工要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傾聽網點呼聲,幫助網點解決實際問題。

3.繼續加強和創新“四個一”管理服務。制定服務規范,加強考評考核;創新服務方式,履行服務承諾,使服務工作逐步達到標準化、規范化,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