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流動婦女兒童工作意見
時間:2022-06-01 07: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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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省、市關于做好留守流動婦女兒童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留守流動婦女兒童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增強做好留守流動婦女兒童工作的責任感
農村留守和城市流動人群是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出現的并將延續相當長一個時期的社會現象,也是社會管理創新的內容之一。去年,總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把關愛留守流動婦女兒童和家庭作為基層工作的重點,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盡最大努力解決好留守流動婦女兒童和家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日前,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張少軍同志也專門作出批示,要求有關職能部門提出做好留守流動婦女兒童工作的具體辦法措施。我區是商貿聚集區,人員流動性大,目前全區有留守流動婦女兒童近10萬人。近年來,各級各有關部門在關愛留守流動婦女兒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留守流動婦女兒童的生存發展仍面諸多困難和問題,這對我們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戰。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留守流動婦女兒童工作的重要意義,把這項工作作為基層工作的重點,作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的重要舉措,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程,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解決留守流動婦女兒童的實際困難,使留守流動婦女兒童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促進社會穩定和諧。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實施婦女兒童發展“十二五”規劃為抓手,以促進留守流動婦女兒童全面發展為目標,實施“關愛留守流動婦女兒童工程”,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積極為留守流動婦女兒童辦好事、辦實事,進一步優化留守流動婦女兒童發展環境,促進留守流動婦女兒童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工作目標:建立健全關愛留守流動婦女兒童工作長效機制,提高留守流動婦女增收致富能力,保障留守流動兒童接受良好義務教育,留守流動婦女兒童身心健康得到全面發展、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發展環境得到有效改善。到2015年,每個鎮都要建立一所寄宿制學校,每個行政村居(社區)都要建立有固定活動場所、功能齊全的“婦女之家”,留守流動兒童集中的學校都要建立留守流動兒童活動站。
三、強化服務,切實解決留守流動婦女生產生活實際困難
1、扶持留守流動婦女增收致富。加大培訓力度,在新型農民科技培訓工程、百萬農村勞動力就業技能和轉移培訓等政策性培訓中,向留守婦女傾斜,提高增收致富能力。加大扶持力度,在技術、信息、資金、項目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幫助留守流動婦女充分利用婦女小額擔保財政貼息貸款、婦女低息貸款等惠民政策,立足當地資源優勢,積極發展種植、養殖、加工、流通、商貿、服務致富項目,加快增收致富步伐。
2、維護留守流動婦女合法權益。扎實做好農村群眾工作,深化平安村鎮、平安家庭創建活動,充分發揮各級綜治維穩中心作用,暢通訴求渠道,及時化解留守流動婦女矛盾糾紛,嚴厲打擊侵害留守流動婦女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保障她們的合法權益。加強社會保障,確保留守婦女全部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全部享受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不斷提高留守流動婦女醫療保健服務水平,在實施農村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檢查服務項目中優先照顧留守流動婦女,及時將符合低保條件的留守婦女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使留守流動婦女普受惠、長受惠、得實惠。
3、建立留守流動婦女幫扶機制。基層組織要對轄區內的留守流動婦女托清底子,及時了解她們生產生活中存在的實際困難,采取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積極為她們排憂解難。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優先吸納留守婦女參與,重點給予扶持幫助,提高組織化程度。發動留守流動婦女建立互助組織,在生產上相互幫助、生活上相互扶持、情感上相互依靠、安全上相互關照。動員企業家、致富帶頭人、社會愛心人士和志愿者等與留守流動婦女結對幫扶,為她們送溫暖、獻愛心。
4、豐富留守流動婦女精神文化生活。加強農村文化設施建設,依托鎮街文化站、農家書屋、“婦女之家”等陣地,組織留守流動婦女開展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發揮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網、人口學校、家長學校等陣地作用,對留守流動婦女加強科技、法律、文明禮儀、家庭教育等知識培訓,提高她們的科技文化素質。廣泛開展生態文明鄉村建設、鄉村文明行動、“美在農家”等活動,引導留守流動婦女移風易俗、計劃生育,建立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強化責任,努力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共同關愛留守流動兒童工作格局
1、強化學校教育責任。堅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完善城鄉一體化教育均衡發展保障機制和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加快推進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每個鎮至少建設一所寄宿制學校,優先滿足留守流動兒童需求。繼續落實“兩免一補”政策,保障貧困留守流動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發揮學校在留守流動兒童管理服務中的教育主導作用,為留守流動兒童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和監護條件,建立留守流動兒童情況登記、監護人聯系、管理教育責任、情況報告、溝通交流等制度,加強對留守流動兒童的教育監管。加強思想道德教育,扎實推進鄉村學校少年宮和留守流動兒童活動站建設,豐富留守流動兒童文化生活,培養良好品質。
2、強化家庭監護責任。依法明確家長作為子女第一監護人的責任。留守流動兒童父母必須妥善安排好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不能帶子女到身邊一起生活的,必須指定委托監護人,與委托監護人訂立相關委托監護合約。探索建立留守流動兒童監護督促機制、代位監護機制,構建完善的留守流動兒童監護網絡。農村中小學、村居(社區)要建立健全家長學校,組織開展以關注兒童身心健康為主要內容的系列培訓,廣泛普及科學家庭教育知識,提高留守流動兒童家長科學教子水平。
3、強化社會關愛責任。嚴格遵循教育規律,充分考慮留守流動兒童的特殊性,以親情關愛和貼心服務為主,積極探索招募關愛留守流動兒童志愿者隊伍等多種關愛模式,推進媽媽、家長等結對幫扶關愛行動,為留守流動兒童提供親情關愛、心理疏導、生活幫助等服務,廣泛動員社會力量為留守流動兒童辦實事、解難事。大力開展“希望工程”、“春蕾計劃”、“關愛女孩”等公益活動,加大對農村貧困留守流動兒童的救助。凈化留守流動兒童成長社會環境,加強校園周邊網吧、游藝娛樂場所、圖書報刊等文化市場監管,優化校園周邊環境。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維護留守流動兒童合法權益,為留守流動兒童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環境。
五、加強領導,為留守流動婦女兒童工作提供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做好留守流動婦女兒童工作作為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來抓,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婦女兒童發展“十二五”規劃年度考核內容,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各級要建立健全關愛留守流動婦女兒童工作長效機制,實行職能部門聯席會議、分片包點和檢查考核制度,把關愛留守流動婦女兒童工作落到實處,在全市形成黨政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
2、強化部門職責。留守流動婦女兒童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各級各部門共同參與。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齊抓共管,共同關愛留守流動婦女兒童。組織部門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在留守流動婦女兒童工作中的作用。宣傳部、文明辦、廣播電視臺、大眾要把留守流動兒童工作納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測評體系,加強留守流動婦女兒童工作輿論宣傳監督。政法、公安、檢察院、法院、司法等部門要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留守流動婦女兒童提供法律服務,預防和打擊侵害留守流動婦女兒童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教育部門要強化學校教育責任,加強對留守流動兒童教育管理。民政部門要將留守流動婦女兒童工作納入社區管理,加大對貧困留守流動婦女兒童的救助力度。財政部門要將留守流動婦女兒童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設立專項工作經費。人社、農業、科技部門要加強實用技術技能培訓,幫助留守流動婦女增收致富。文化市場管理執法、文廣新、體育等部門要加強農村文化市場監管,開展多種文體活動。衛生、計生部門要對留守流動婦女兒童加強醫療保健服務和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工會、共青團、科協、關工委要發揮自身優勢,大力開展關愛活動,為留守流動婦女兒童提供服務。各金融機構要積極落實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為留守流動婦女創辦致富項目提供信貸支持。婦聯組織要發揮牽頭作用,做好組織、協調工作,推動留守流動婦女兒童工作扎實深入開展。
3、加大輿論宣傳。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的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婦女權益保障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區婦女兒童發展“十二五”規劃等法律法規,宣傳關愛留守流動婦女兒童的工作措施和先進經驗,在全社會營造關愛留守流動婦女兒童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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