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社保全覆蓋指導意見
時間:2022-06-11 0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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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鎮直各部門:
為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關于做好年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工作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全市實行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人員參保率達到90%,60周歲以上符合條件的待遇領取人員發放率達到100%。
二、工作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和調查摸底階段。年3月31日前,制定出臺實施方案,完成調查摸底和宣傳發動工作,組織召開動員大會。
(二)參保登記階段。年4月2日前,完成參保登記和信息錄入工作。
(三)保費收繳階段。年4月30日前,完成養老保險費收繳工作。
(四)信息核對階段。年5月31日前,完成參保信息的核對工作。
(五)首次待遇發放時間。年6月20日前,完成首次待遇發放工作,確保首次待遇發放到位。計發養老金時間為年1月1日。
(六)補繳截止時間。年1月1日前年滿60周歲及以上人員自愿辦理一次性補繳的,最遲應在年12月31日前辦理一次性補繳手續。從年1月1日起,全市不再辦理此類人員的補繳手續。
三、基金募集
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其中,政府補貼由市財政和市財政按2:8比例分擔;市財政與鎮財政按1:1比例分擔,由市財政統一結算,及時劃撥到居民養老保險財政專戶。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工作是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是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性工程,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各村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組織,強化措施,確保取得工作成效。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鎮政府成立由鎮長任組長,勞保所、財政所、派出所、社會事務辦、等單位為成員的鎮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鎮要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專門工作班子,確保機構、場所、人員、設備四到位。有關單位要切實履行好自身工作職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好事辦好。
(二)加強宣傳發動。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輿論宣傳和引導工作,使這項重大惠民政策深入人心,提高廣大符合條件城鄉居民的參保積極性。各新聞媒體要制定宣傳計劃,開設專欄進行宣傳,形成自覺自愿踴躍參保的工作局面。鎮宣傳材料發放到每家每戶,并在各村行廣泛張貼,為群眾釋疑解惑。
(三)加強經辦服務能力建設。要加強居民養老保險經辦能力建設,建立健全市、鎮、居三級經辦機構和網絡。要強化經辦人員的培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加強對鎮、村級經辦機構、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使全市各級經辦人員盡快掌握政策、熟悉程序。鎮要加強對鎮級經辦人員和村協辦員的業務培訓,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保證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加強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單獨記賬、核算,按國家有關規定保值增值。基金實行市級統籌。鎮財政所會同勞保所認真編制政府補貼資金預算,確保對參保人補貼及時到位和基礎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勞保所要切實履行基金監管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完善居民養老保險各項規章制度、規范業務流程,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籌集、上解、預算、劃撥、發放進行實時監控和定期檢查,定期披露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財政、金融等部門要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杜絕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鎮要每年在村對參保繳費情況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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