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務監督規范指導意見
時間:2022-06-13 06: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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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完善村級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制度,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在全省農村實行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的意見》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在全區農村進一步規范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新農村建設的基本要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以維護好、實現好和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發揮民主監督的作用,不斷創新村級民主監督的組織形式和工作機制,完善既保證黨的領導又保障村民自治權利的村級民主自治機制,強化對農村基層干部權力的監督制約和村民權益的維護保障,進一步促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
二、工作職責
村務監督委員會是村級民主監督組織,在鎮、街道辦事處紀委指導和村黨組織領導下對村級事務實施監督,對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負責。對原村級理財小組進行整合,職能劃歸村務監督委員會。主要職責是:
(一)對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情況以及執行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決定和決議情況進行監督。
(二)對村級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的管理進行監督。具體包括:對村集體資金流向、費用開支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制定村集體財務預算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監督村級集體投資經營情況和集體土地、房屋、山林、礦產等資產、資源處置的公開競價及招投標活動;對土地發包方案、承包合同及其它集體經濟合同進行審查等。
(三)對村務公開和黨務公開等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對公開內容是否全面、真實,公開時間是否及時,公開形式及程序是否規范等進行審查。
(四)對村級重大事項民主決策情況進行監督,監督村務決策是否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及時指出和糾正違反決策程序的行為。
(五)對村“兩委”班子成員履行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進行監督,主持對村“兩委”成員及其他由村民或村集體承擔誤工補貼人員的民主評議。
(六)協助當地鎮、街道辦事處紀委調查處理信訪事項,完成鎮、街道辦事處紀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七)負責辦理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授權的其它事項。
三、權利與責任
(一)權利。村務監督委員會依法依規對村務活動進行監督,享有以下權利:
1.知情權。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列席村黨組織會議、村民委員會會議及村“兩委”聯席會議,有權向村干部和村民了解有關情況,查閱、復制與監督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了解掌握村務決策和管理執行情況。
2.質詢權。對村務事項和村黨組織成員、村民委員會成員與履行職責有關事項開展詢問質詢,有權要求村“兩委”及其成員對監督事項作出解釋。
3.審核權。對村級擬公開事項先行審核,不符合規定的可要求補充或改正;負責村民民主理財,對村級日常收支及有關財務憑證進行審核,簽署是否符合規定的意見,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入賬;對村級資產、資源處置及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審核,實行全過程監督。村務監督委員會可派員參加村民委員會成員的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授權,可對村民委員會年度財務收支情況及其它事項進行檢查,并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情況。
4.建議權。村務監督委員會有權對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發現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及其成員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議事規則擅自作出決定,損害村集體利益或村民利益的,應及時提出并要求改正,也可直接向鎮、街道辦事處紀委報告并配合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村務監督委員會決定問題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與村民委員會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村務監督委員會可提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也可按程序向鎮、街道辦事處黨委和紀委反映,上級組織應及時予以處理。
(二)責任。村務監督委員會及其成員應履行以下責任:
1.認真學習和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法律法規和有關監督工作知識,不斷提高政治理論素養和履行監督職責的能力。
2.正確履行監督職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關于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意見》、《省村務公開條例》和《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公開、公平、公正地開展監督活動,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處理和反映問題,認真完成村黨組織和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授權監督的事項,切實維護村集體和村民的合法權益。
3.配合支持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廉潔高效地履行職責,引導村民支持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的工作,協助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壯大集體經濟、發展公益事業、調處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等。
4.密切聯系村民群眾。通過上門走訪、個別約談等方式廣泛聽取村民意見,及時向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反映村民對村務管理的意見建議,圍繞村民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監督活動,保障村民對村級事務的質疑、建議、反映和舉報等監督權利,切實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
5.建立完善學習培訓、工作例會和工作報告等制度,注重加強自身建設,搞好內部分工,密切協同配合,提高工作成效,確保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和經常化。村務監督委員會應按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要求,提交年度工作報告及專項工作報告;每半年向鎮、街道辦事處紀委至少報告一次工作,重大問題要隨時報告。
四、組織領導和保障措施
(一)區紀工委要強化督促檢查,建立完善考評機制。將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落實情況,納入鎮、街道辦事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
(二)各鎮、街道辦事處要積極適應當前農村形勢的發展變化,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領導,把實行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加強村級民主監督納入農村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整體規劃,精心組織,明確責任,抓好落實。要充分尊重村民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支持村務監督委員會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對無理阻撓村務監督工作、打擊報復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等行為,要及時調查處理。
(三)各鎮、街道辦事處紀委要加強對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指導與管理。要通過舉辦培訓班、專題講座等形式,提高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依法依紀監督的能力和政策水平;對村務監督委員會反映的村干部違法違紀問題,及時調查處理;認真做好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積極擴大村務監督委員會的社會影響,充分調動群眾參與監督管理村級事務的積極性,為促進村級民主監督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四)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要注重調動村民參與民主監督的積極性,支持村務監督委員會正確履行職責,為其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辦公設施、經費保障。按照“有人員、有場所、有印章、有制度、有檔案”的標準建立保障機制,為實施村務監督創造條件。
(五)上述意見同時適用于村改居社區。各鎮、街道辦事處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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