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分局促進個體經濟工作意見

時間:2022-06-19 1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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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分局促進個體經濟工作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政府關于轉方式、調結構的戰略部署,以及國家工商總局《關于進一步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的精神,充分發揮登記監管服務職能作用,促進區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現制定如下意見:

一、統一思想,提高對個體私營經濟在轉方式調結構促發展中重要作用的認識

為積極應對當前的經濟形勢,國務院印發了《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作出了“把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作為重大戰略任務,努力在轉方式、調結構上實現新突破”的決策部署,省、市、區政府也相繼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把“轉方式、調結構”作為今年經濟工作的重大任務和主攻方向。

當前,我區經濟發展面臨的形勢依然復雜,積極變化和不利影響同時顯現,推動經濟發展轉方式、調結構和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任務十分繁重。

實踐證明,作為中小企業主體部分的個體私營經濟是創業就業、拉動內需、活躍市場、增加國民收入的重要渠道和載體,是促進全區經濟持續增長、實現轉方式和調結構新突破的重要力量。工商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政府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登記監管服務職能作用,把促進轉方式、調結構作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首要任務,不斷創新服務方式,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積極支持以個體私營企業為主體的中小企業加快發展,為推動我區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經濟結構調整和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二、積極作為,激發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活力,壯大中小市場主體

(一)拓寬個體私營經濟投資領域。除國家明令禁止的外,凡允許國有和外資企業進入的投資領域,一律對個體私營企業開放。支持個體私營企業以參股、合資、合作、項目融資等方式進入電力、電信、鐵路、民航、銀行、證券、保險等壟斷行業和領域;鼓勵個體私營企業參與國有、集體企業的改組、改制,投資教育、科研、衛生、文化、體育等社會事業,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拓寬個體私營經濟投資發展領域。

(二)放寬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限制。放寬使用行業或經營特點用語限制,允許經營范圍中含有生產、加工內容的企業在名稱中使用“實業”字樣;允許經營范圍中含有投資內容的企業在名稱中使用“發展”字樣;允許進出口企業在名稱中直接使用“國際貿易”、“國際技術貿易”、“對外貿易”、“進出口”等行業用語。允許個體私營企業使用法律、法規和政策未禁止、尚未納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行業用語作為企業名稱中的行業和經營范圍表述用語,如“創業投資”、“生物質能”、“金融保理”、“電子商務”、“服務外包”等。允許私營企業以“××研究院”“××研究所”等作為其名稱的行業表述用語,以公司為組織形式申請企業名稱,提升私營企業核心競爭力。

放開化肥經營限制。取消對化肥經營企業所有制性質的限制,允許具備條件的各種所有制及組織類型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進入化肥流通領域,參與經營,公平競爭。申請從事化肥經營的企業要有相應的住所,申請從事化肥經營的個體工商戶要有相應的經營場所;企業注冊資本(金)、個體工商戶的資金數額不得少于3萬元人民幣;申請在省域范圍內設立分支機構、從事化肥經營的企業,企業總部的注冊資本(金)不得少于1000萬元人民幣;申請跨省域設立分支機構、從事化肥經營的企業,企業總部的注冊資本(金)不得少于3000萬元人民幣。

積極開展擔保公司登記。凡符合《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開展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貿易融資擔保、項目融資擔保、信用證擔保和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的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經融資性擔保監管部門審核并頒發經營許可證后,可憑許可證向工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開展《辦法》規定之外的其他擔保業務的,一律在相應經營項目后標注“(不含融資性擔保業務)”。

(三)放寬企業出資限制。鼓勵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作價出資,積極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利用股權出資等方式進入戰略性新興產業。分期出資設立的公司,全體股東首期出資合計達到20%即可,不需要每個股東出資都達到20%。申請辦理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的,一律不受出資金額限制。2011年7月1日以后出資期限到期的無違法記錄的企業,因資金困難無法按時繳付出資的,依企業申請,允許延長出資期限至2012年底。

(四)放寬企業登記管轄權限。投資總額在5000萬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資企業的登記按照國家工商總局的授權規定,由市局負責登記。分(縣)局可以按照市局委托,實行“兩頭在下、中間在上”的登記方式,即分(縣)局受理、發照,市局核準。將原屬分局登記的個人獨資企業、普通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登記管理權限,下放到工商所受理,實行網上審批。

(五)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優化。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大力支持私營企業發展新能源、新醫藥、新地熱等“10大產業、40個特色行業、13個新興產業”。對不符合國家產業要求的市場主體,一律不予登記,促進節能減排,推動經濟建設和環境保護平衡發展。依法做好產能過剩、技術落后、污染環境等私營企業的變更、注銷登記和吊銷營業執照工作,積極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

(六)促進個體私營經濟市場主體做多做大做強做活。

大力支持服務業加快發展。指導傳統服務業企業做強做大,發展連鎖經營,實現規模化、網絡化。鼓勵金融保險、科技研發、文化創意、現代物流、服務外包等生產性服務業優先發展。推進社區服務、信息咨詢等生活性服務業轉型升級。鼓勵支持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加快發展。大力支持經營性文化產業發展,支持培育新的文化業態。大力促進廣告業轉變發展方式,積極培育主業突出、核心創新能力強、具備競爭實力的廣告骨干龍頭企業;支持廣告企業跨行業、跨地區、跨媒體和跨所有制進行資產重組。大力推動旅游產業發展,支持從事旅游服務、旅游基礎設施建設、旅游休閑娛樂、旅游商品經營等市場主體健康發展。大力促進網絡經濟發展,積極引導個體私營企業開展網絡商品交易。積極支持發展農村物流業,引導加工、流通、儲運等各類企業在農村地區投資或者設立分支機構;支持連鎖超市、農家店、農家樂發展。積極推進企業內部二三產業分離,實現服務業市場主體總量增加和組織形式優化。引導具有一定規模的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促進其向規范的企業和公司組織形式方向發展。推動各層次市場主體“升級換代”,優化組織形式,增加市場主體總量。

(七)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又好又快發展。認真落實農民專業合作社冠省行政區劃名稱和允許農民成員以土地、林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出資的有關規定,不斷拓寬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業務范圍和投資領域,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農家樂、農機服務、土肥植保服務等業務。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業開展經營和提供服務。支持農村經紀人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城鎮設立分支機構,銷售自產農副產品。經有關部門許可,積極開展資金互助、信用合作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工作。在增加農民專業合作社總量的同時提高發展質量,促進農產品流通、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民增收。

(八)引導私營企業“走出去”。引導和推動個體私營企業與國內外大企業、大集團合作,支持、引導個體私營企業到境外投資、開展境外加工貿易和開發國際原材料、能源,拓展海外銷售和服務網絡。鼓勵、支持有條件的私營企業赴境外承包工程、投資辦廠、建立研發機構。

三、科學務實,努力營造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市場環境

(一)推行“網格化”監管。以“經濟戶口”為基礎,以信息化為依托,以信用狀況和風險度為支撐,合理劃分網格,科學分級分類,明確監管重點,調整巡查周期,建立健全網格化監管機制。切實加強對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重點行業和人員密集等重點區域的監管,全力促進生產和市場安全。

(二)減少提交專項審計報告。對于生產經營暫時出現困難的個體私營企業,在驗照年檢等方面給予支持。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兩年內無注冊資本違法違規和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私營企業,免于提交審計報告:1、除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私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從事金融、證券、期貨、保險、創業投資、驗資、評估、擔保、房地產經紀、出入境中介、外派勞務中介、企業登記、注冊資本實行分期繳付未全額繳齊的公司外的其他私營公司;2、年檢年度第四季度設立的私營公司。

(三)建立健全查處取締無照經營長效機制。認真貫徹執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無證經營查處取締操作規范(試行)》,依法、依規積極查處無照經營違法行為,健全完善區查處無照經營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和相關職能部門間的信息通報制度,進一步落實政府統一組織領導,有關職能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查處取締無照經營長效工作機制。堅持“突出重點、區別對待、堵疏結合、分類規范”的方針,規范、引導無照經營業戶辦理工商登記。

(四)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加大對個體私營企業的字號名稱、注冊商標和商業秘密的保護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虛假違法廣告、不正當競爭、侵害消費者權益、非法傳銷等違法違規行為,保護合法經營,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

四、創新服務,為轉方式、調結構、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做貢獻

(一)支持個體私營企業拓寬融資渠道。支持、指導股權出資登記;鼓勵個體私營企業通過動產抵押、股權質押和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融資;積極探索市場攤位所有權、使用權質押登記融資方式;支持民間資本創建小額貸款公司,建立面向個體私營企業的金融服務體系和信用擔保體系;加快推進股權質押貸款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提高股權質押的公示效力,降低融資風險,改善私營企業融資條件,切實幫助私營企業解決融資難的問題。

(二)推動創業帶動就業。以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復員退伍軍人、返鄉農民工、農村轉移勞動力、城市困難家庭等七類群體為重點服務對象,積極參與組織各種形式的創業就業服務活動,提供創業就業政策、法規和信息咨詢服務,暢通“綠色通道”,支持其從事個體私營經營,推動以創業帶動就業。認真落實個體“試營業”制度,試營業登記不收取任何費用,不納入驗照管理,輕微違規不進行罰款處罰。對高校畢業生等七類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首次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三)幫扶個體私營企業實施品牌戰略。引導個體私營企業樹立商標意識,維護商標信譽,積極注冊商標,依法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指導個體私營企業爭創省著名商標和中國馳名商標。引導個體私營企業利用廣告,宣傳其產品、服務、品牌和科技成果,提高知名度,開拓市場。鼓勵個體私營企業培育自主出口品牌,提高出口商品附加值和競爭力。

(四)完善個體私營企業信用制度。鼓勵個體私營企業爭創“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文明誠信”企業和“消費者滿意單位”,提高企業信譽水平。規范合同示范文本,幫助個體私營企業提高鑒別欺詐合同能力,避免經濟損失。

(五)推行行政指導和重點項目幫扶制度。加強行政指導,更新執法理念,遵循教育在先、重在糾正的原則,充分發揮行政指導“預防、警示、教育”的功能,對個體私營企業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的,采取約見、勸誡、告知、建議等方式,以教育整改為主。對我區立項的重點項目,工商機關要提前介入、超前服務、重點幫扶。

(六)健全企業登記注冊信息社會服務制度。積極開展工商信息的整合和工作,建立健全市場主體動態監測、數據分析和季度制度,根據實際形成綜合分析、動態分析或者專項分析,對重點行業、重點投資領域企業的發展動態,及時相關數據,為政府決策、企業投資、社會查詢提供信息服務。

(七)充分發揮各級個體私營企業協會作用。積極支持各級個體私營企業協會發揮溝通政府與個體私營企業的橋梁、紐帶作用,從資金、技術、法律、人才、信息、維權等各個方面為個體私營企業提供幫助和服務。積極引導個體私營企業“愛國敬業、誠實勞動、依法經營、樂于奉獻”。充分發揮個私協會公信力強、會員規模大的優勢,通過各種服務方式為會員送資金、送環境、送知識、送人才、送健康、送幸福、送方便,增強協會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