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委四項制度工作意見

時間:2022-06-25 09: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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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委四項制度工作意見

為適應農村工作新形勢任務的要求,創新群眾工作的方法和途徑,切實把服務群眾、做群眾工作作為基層黨組織的核心任務和基層干部的基本職責,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促進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經研究,決定在鎮、村兩級建立落實基層黨員干部每周固定日接待群眾、每月走訪群眾、每季度公示群眾意見辦理結果和每半年黨員群眾民主評議等制度(以下簡稱周接待、月走訪、季公示、半年評四項制度),即群眾工作“四步法”。現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如下意見:

一、建立基層黨員干部每周固定日接待群眾制度

1、明確接待主體。接待群眾的人員為,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全體包村干部,各村“兩委”成員。

2、統籌合理分工。每周,各村黨組織書記要根據工作實際,選擇確定一天接待群眾;其他村“兩委”成員組成1-2個小組,分別固定一天,分工做好接待群眾工作,并逐一做好接待記錄。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要每人一天輪流在鎮機關值班接待群眾,遇到特殊情況由領導班子成員內部調整;每名包村干部每周也要確定一天,到所包村陪同村干部接待群眾。在非固定接待時間,鎮、村干部也可根據工作需要,有重點的約談部分群眾。

3、公示接待安排。每月要制定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接待群眾值班表,在各村顯要位置張貼公示。各村每周確定的接待日和接待人員,要提前一天通過廣播喇叭進行公告,以方便群眾反映問題。

4、明確接待要求。要依托“黨員110”調度中心、群眾工作服務站設立“群眾接待大廳”;各村要依托黨員服務站設立“群眾訪談室”,并設置“群眾訴求信箱”,方便群眾反映情況、發表意見。接待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接待日接待,耐心聽取群眾反映的問題,妥善處理群眾訴求,并認真填寫基層黨員干部接待群眾情況記錄。

二、建立基層黨員干部每月走訪群眾制度

1、制定分工計劃。要結合鎮領導班子成員包管理區、機關干部包村等情況制定分工計劃,與村干部編組進家入戶走訪。各村要制定村“兩委”成員進家入戶走訪群眾的分工方案,將每戶群眾均納入走訪范圍。村人口數超過1000人的,可吸收黨員骨干參與走訪群眾。要在黨務公開欄公示每名鎮機關干部、村班子成員和黨員骨干的走訪范圍,并制作一張包括姓名、聯系電話等內容的“黨群連心卡”,分發給每戶群眾。

2、明確走訪要求。每名鎮機關干部、村班子成員和黨員骨干每月分工走訪不少于10戶,每半年共同完成遍訪群眾1次。對困難戶、上訪戶和致富能人、老黨員及老干部要重點家訪。入戶家訪時,要重點了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落實情況、群眾的生產生活情況以及對黨委、政府的意見、建議等。要妥善處理群眾反映的困難和問題,并認真填寫基層黨員干部進家入戶走訪群眾民情日志。

3、搞好民情分析。每月,各村“兩委”要會同包村干部定期召開民情分析會,對走訪收集到的意見建議和社情民意進行梳理匯總,專題研究,建立民生檔案;對苗頭性、普遍性問題和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并積極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鎮要按月調度匯總民情分析情況,建立工作臺賬,準確掌握各村民情動態;對群眾反映的重大問題和共性問題要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制定解決措施。鎮、村兩級要根據群眾訴求,通過公開承諾的方式,集中辦好就業、就醫、上學、住房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實事。

三、建立每季度公示群眾意見辦理結果制度

l、定期登記匯總。鎮、村要把定期接待、走訪群眾時收集到的意見建議根據問題的難易程度和職責權限,分現場辦理、限期辦理、轉交辦理等類型,及時登記匯總,定期分類統計,并填寫群眾意見建議辦理情況登記薄。

2、限時辦結反饋。對屬村“兩委”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應在收到反映問題之日起半月內辦結并反饋;對屬鎮級工作職責范圍解決的問題,應在一個月內辦結并反饋;對需鎮多個部門、單位共同協調解決的問題,由各管理區報送至黨委,并由鎮黨委安排相關部門處理并反饋。對已辦結事項,要填寫群眾意見建議辦理情況反饋單,通過電話、登門拜訪、信函等方式及時反饋給當事人;對需經一定時間才能處理的問題,要定期反饋處理進展情況;對確實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在一個月內向反映人說明情況。對承諾的民生實事,鎮、村要明確時限和責任分工,限期辦理,及時反饋。

3、公示辦結情況。每季度,鎮、村要分別召開專題會議,匯總分析本季度群眾反映的各類問題辦結情況,進行階段性工作總結。對已辦理、正在辦理、未辦理事項以及民生實事的落實情況,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接受黨員群眾監督。

四、建立每半年黨員群眾民主評議制度

l、民主評議時間及參評范圍。每半年,對鎮、村兩級黨員干部落實周接待、月走訪、季公示制度情況組織一次民主評議和民意調查。對機關干部的評議范圍是全體機關干部、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對村干部的評議范圍是村“兩委”班子成員、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黨員和村民代表及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戶代表。

2、民主評議內容。對鎮、村及每名黨員干部落實周接待、月走訪、季公示制度情況,分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三個等次。同步組織民意調查,聽取黨員群眾對鎮、村干部落實周接待、月走訪、季公示制度的意見和建議,了解他們最滿意和最不滿意的地方。

3、民主評議組織形式。每年7月份和12月份,由鎮黨委作出統一安排部署,將包管理區領導成員和包村干部交叉編組,成立民主評議小組,集中組織民主評議和民意調查,并將民主評議和民意調查結果報黨委備案。鎮黨委可視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復核抽查。

五、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

l、嚴格工作責任落實。鎮黨委要將建立落實四項制度作為基層黨建工作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領導和指導。各包管理區的班子成員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抓好督促落實。要組建專門的督導工作組,劃片抓好具體工作指導。各村黨組織書記是直接責人,要認真制定本村工作計劃,科學合理分工,務實具細地帶頭落實各項措施,確保工作實效。

2、積極推進工作創新。要結合工作實際,創造性地抓好群眾工作四項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既要注意總結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又要堅持方便群眾、簡便易行、注重實效的原則,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操作性,切忌搞花架子、走過場。

3、加強監督考核。鎮黨委建立四項制度情況納入各管理區黨總支書記、各村黨支部書記抓基層黨建專項述職評議內容,定期調度考核,嚴格獎懲兌現。要將四項制度落實情況作為鎮、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其中,對鎮機關干部考核權重不少于總分的40%,考核結果作為評先樹優、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據;對村級班子考核權重設置不少于總分的20%,考核結果要與村干部績效工資、政治待遇、評先樹優相掛鉤。凡在半年民主測評中,群眾不滿意率高于30%的村,取消本年度村干部績效工資。凡經考核和督查發現,思想不重視、落實不力的,要批評教育,限期整改落實;情節嚴重的,予以組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