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警務工作安排意見

時間:2022-07-02 0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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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警務工作安排意見

進入2012年,我區社區警務工作將緊緊圍繞深化“三大警務”建設,以提高轄區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為目標,通過理順內部管理,整合警力資源,創新激勵機制,警務前移延伸,建立健全與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社區警務運行模式,使社區和農村警務室真正發揮防范、管理、打擊和服務的綜合作用,全面推進我區基層基礎工作的整體發展。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明確如下幾點意見。

一、社區警務工作目標

(一)切實理順派出所內部管理運行機制,配齊配強社區、農村警務室民警,實施警務室民警專職化,真正實現警力下沉;

(二)建立完善基礎警務工作模式,啟動新的警務模式和勤務方式;

(三)前置基礎工作,轉變、延伸、拓展社區警務工作職能,圍繞發案少、秩序好、群眾滿意的工作目標,把減少犯罪、服務群眾作為社區民警職能定位和努力方向。

二、具體工作內容

(一)警務室設置。

1、固定警務室設置。將全區原51個警務室撤并精簡為32個,具體設置為城區社區警務室17個(其中居家式警務室2個、一區一警式15個);農村警務室15個全部設置為聯動包片式。各所情況如下:

2、流動警務室設置。針對已配備的6輛流動警務室,在城區選擇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定點停靠流動警務室,并根據治安狀況和工作需要實時調整停靠地點,實行“流動運作”;必要時,根據分局指令執行堵控查緝任務,在就近治安卡口停駐,執行執勤點和堵控點任務。

具體流動警務室設置為:

河濱所3輛,設置在永樂警務區1輛、警務區1輛、一中警務區1輛;

天府所2輛,設置在警務區1輛;警務區1輛);

福新所1輛,重點設置在楮佳疃警務區。

(二)警務室建設。

實施警務室等級化管理,規范化運作。整合后的警務室主要選建在治安復雜、經濟活躍、警力要求高的社區或經濟較發達的村莊設置;警務室辦公場所可與社區、村居單位合署但應單設辦公室,用房面積不小于30平方米,并設有民警(保安)休息室或休息區域,有條件情況下可統一劃分辦公接待室、會議室、休息室和監控室等功能區;室內外各類標識標牌達到規范要求,辦公桌椅、資料柜、裝備柜、電話、電腦配備齊全,各項職責制度上墻;辦公電腦在保證安全的條件下應與公安專網聯網,或通過市局安全接入平臺采取專線的方式與公安內網聯通;警務室民警配備專用于移動信息采集的筆記本電腦、數碼相機、警務通等信息化設施裝備,配發專用公文包和群眾識別胸牌。

(三)警力配置。

實行一區一警,專職從事社區警務工作。流動警務室固定1名專職民警、搭配2名協勤隊員;其余警務室固定1名專職民警、搭配1名協勤隊員。優先選派警務室民警,擔任社區民警必須熱心本職工作,熟練公安信息化應用操作;社區民警務必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調動或更換。在配齊配強警務室民警的基礎上,實施警種分包聯動警務室,推行“一警為主,多警聯動”的“1+X”工作制,分局各警種根據業務實際,對每個警務室確定1名基礎工作分包民警,建立聯動工作機制,以“多警聯動”的方式把警力向警務室集中,業務向警務室延伸。

(四)工作模式。

落實專門專職工作模式,警務室每天有人辦公(包括周末和節假日),可根據轄區治安狀況實行彈性工作制;城區警務室民警不參加派出所值班,農村警務室可根據派出所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安排;警務室民警一律不主辦案件,不得被抽調從事其它不涉及本社區的工作,推行社區民警專職化。日常工作時間內,轄區(流動警務停靠區域)由1名民警或保安隊員在警務室(車內)值班,負責接待群眾來訪、咨詢答疑、代辦登記和現場服務群眾等項工作,其他人員深入轄區開展基礎工作。遇有特殊情況,如現場警情先期處置、群眾集中事項辦理和其他需要多名警力共同處置的案(事)件,警務室全體人員集中共同參與處置;對于現場不能解決的問題,可請求所內其他警力協助解決。

(五)工作職責。

社區民警以深化落實“三大警務”為根本,以提高轄區群眾安全感和群眾滿意度為目標,集中精力開展實有人口管理、組織安全防范、開展群眾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維護治安秩序等“五項”職責任務。在此基礎上賦予社區民警場所治安處罰權、責令當場或限期整改權、違法經營查處權和交通管理權等適當延伸下放。

(六)工作標準。

1、建一套臺帳:每個警務室民警圍繞職責任務和轄區實際,建立規范一套信息化工作臺帳,檔案內容齊全、規范。

2、交一批朋友:即在密切聯系轄區居民群眾的基礎上,通過深入走訪,廣泛與轄區企事業單位、治安積極分子結成良好的工作關系,并能為困難群眾排憂解難。

3、有一支隊伍:組建一支較穩定的能夠配合公安機關聯防、聯打的群防群治隊伍。

4、創一個特色:結合轄區治安實際,開展“無盜、無搶、無毒、無民轉刑案件、無重大事故”以及社區警務模式的創新。

5、履一項承諾:警務室民警在社區日常警務工作中能夠結合實際自覺推行并認真履行一項便民服務承諾。

(六)工作制度。

1、建立社區警務工作和社區民警管理由各派出所分管副所長負責制;

2、全面實行社區民警轄區負責制。即社區民警作為社區警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所轄社區警務日常工作負全責。社區民警務必要處理協調好與社區居委會和居民群眾的關系,促進社區警務的全面發展;

3、落實一項服務承諾、利民措施,并對群眾交辦事宜實行回告制;

4、按照業務上級要求對轄區各類場所、行業實施管理;

5、每兩個月落實一次居民代表會,將社區警務工作情況向社區群眾予以報告,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監督;

6、一月開展一次對重點單位、出租屋及公共復雜場所的治安檢查;

7、一周落實一次警情公示或警務通告,警示群眾增強自我防范意識和參與聯動、聯防意識;

8、一周熟悉30戶常住人口,及時為群眾解難排憂;

9、每日督導安排群防隊伍開展一次聯防巡邏。

三、幾點措施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社區警務工作作為深化落實“三大警務”的重要舉措,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特別是各所所長務必高度重視,要把加強社區警務建設作為做強基層基礎、警務前移延伸的重要載體。各警種部門要摒除社區警務于己無關思想,要把警務室作為本警種本部門業務延伸下放的前沿,建立定點聯系措施,強力推進社區警務工作的落實。

(二)明確工作責任。為促進社區警務工作的有序推進,各派出所要根據分局統一部署,結合實際定崗、定人、定責,嚴格措施,明確責任,統一方法,實現從“要我干”到“我要干”、從“管社區”到“跑社區”、從“等活干”到“找活干”、從“簡單化”到“高質量”的社區警務工作的重大轉變。

(三)積極爭取支持。各所主要領導要主動與鎮街黨委加強聯系和溝通,積極爭取理解和支持。要在轄區已建警務室的基礎上,針對整合調整后的警務室設置情況,解決社區警務建設中的硬件建設困難和問題,有效推動轄區社區警務工作的快速發展。

(四)力求高質高效。社區警務建設作為分局深化“三大警務”建設當中的一項重點工作,要經過不斷完善和深化。因此各所務必要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加強對社區警務工作社會宣傳,使社區警務建設深入人心、警心,舉全所之力,擰全警之心,不斷探索努力,力求本單位社區警務建設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