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區項目落戶指導意見

時間:2022-07-16 06: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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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區項目落戶指導意見

為整合全市力量,突出抓好大項目的引進建設,增強園區項目集聚效應,加快推進全市工業化進程,按照“地隨鎮走,誰用誰補,權責一體,分年推進”的原則,現將南部組團部分建設用地作為全市公共工業園區進行劃分,為有關鎮辦引進項目提供載體。具體意見如下:

一、園區位置

根據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南部組團躬仁路以南,南環路以北,釜山路以東,華山路以西范圍內約840畝土地作為首期公共工業園區項目用地,公共工業園區項目用地原則上要在1年內全部利用完畢。今后根據土地利用情況再行分配項目用地指標。

二、土地分配

在確定園區范圍內,由市城建局、國土局根據規劃及現狀,以100畝為基數劃分出8處地塊,通過抽簽方式,分配給三大組團及鎮以外的等8個鎮,用于引進項目落戶。土地分配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

三、落戶條件

符合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和我市重點發展產業方向,原則上投資總額要達到5000萬元(500萬美元)以上,投資強度要達到200萬元/畝(20萬美元/畝)以上,建筑密度達到35%以上,并經過國、地稅部門稅收評估。投資方為世界、中國500強,行業龍頭以及國家認可的高新技術項目可實行一事一議。

對投資總額在2億元以上或占地超過100畝的大項目,可另行選擇項目用地,并享受公共工業園區項目落戶相關政策。

四、大項目建設目標

將符合上述落戶條件的大項目作為招商工作的重點,從本意見實施之日起1年內,孫受、店埠、院上、武備、日莊、南墅、馬連莊、河頭店等8個鎮要在分配地塊內至少開工1個大項目。其他7個鎮、街道中,望城街道、沽河街道、鎮至少要開工2個大項目,水集街道、經濟開發區、姜山鎮、李權莊鎮至少要開工3個大項目。

五、配套與清障政策

按照“市配套、鎮使用”的原則,公共工業園區的土地一次性清障工作由土地所在鎮負責,于補償費用到位后1個月內完成確定范圍所有土地的清障工作。基礎設施配套由市政府組織實施,確保路、水、電、排污等基礎設施配套至項目紅線。

六、土地使用及補償政策

按照“誰使用、誰負擔”的原則,土地分配后,由項目引進鎮負責承擔分配土地產生的所有費用。公共工業園區土地出讓價格按9.6萬元/畝標準執行,市政府按3萬元/畝標準收取,其余資金用于扶持企業發展。大項目進行一事一議后,其繳納的耕地占用稅、契稅地方留成部分可實行先征后返。

土地補償、安置費用原則上根據國家規定實行一次性補償。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按國家規定標準執行,經有關部門評估后一次性給予補償。上述補償由項目引進鎮在項目落戶鎮協調下,將補償費直接補償到村。

七、稅收分成與后期服務政策

按照“誰引進、誰受益、誰服務”原則,項目產生稅收的地方留成部分全部歸項目引進鎮,由項目引進鎮負責對落戶項目的所有后期服務工作。安全生產等需屬地管理的服務事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八、督查與考核

自所有土地清障工作完成之日起,由市政府督查室組織相關部門,每月對項目引進情況進行督查通報。1年后,由市外經貿局、招商局對項目引進情況進行考核,對沒有完成工作目標的,取消其招商引資評先選優資格,并在全市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