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律師發展意見

時間:2022-07-22 03: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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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律師發展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市委九屆七次全會精神,進一步推動我市縣域律師事業發展,充分發揮縣域律師工作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推進農村改革發展進程中的職能作用,促進律師法律服務領域向農村地區進一步延伸,為基層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現就進一步促進我市縣域律師工作發展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指針,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主要使命,關注民生,服務“三農”,積極探索,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改革,以開拓創新的工作精神,結合實際,采取措施,健全縣域律師工作管理機構,配齊、配強律師工作管理人員,把握律師工作發展規律,更新管理工作理念,明確管理工作職責,增強服務意識,把縣域律師工作發展抓出成效。

二、目標任務

(一)縣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根據省司法廳《縣域律師工作進度分解》的要求,抓好律師管理機構的設立和律師管理人員的配備工作。縣級司法局要設置專門的律師管理機構,配備至少1名專職律師管理人員。要選擇政策法律水平高、作風正派、業務精通的干部充實到律師管理隊伍中,配齊配強律師管理人員。律師管理工作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40歲,有大專以上學歷并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要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對律師工作的指導意見和監管措施,充分發揮縣級主管部門指導、管理、監督、服務等職能作用。

(二)凡縣域只有2家以下律師事務所的,應在2011年底全部達到規范化建設的要求;凡有3家及3家以上律師事務所的,2011年底應有2/3的律師事務所達到規范化建設,2012年底全部達到規范化建設要求。

(三)縣域律師業務領域明顯拓展。緊緊圍繞縣域人民群眾的法律服務需求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拓展律師業務。引導律師關注縣域人民群眾生活中的熱點、難點問題,主動把握人民群眾法律服務需求的新動向,及時提供高質量的法律服務,將法律服務深入推進到群眾生活的方方面面,擴大縣域律師的法律服務范圍和社會影響力。縣域律師事務所非訴訟業務的比例逐年增加。

(四)縣域律師事務所基礎設施建設明顯改觀。到2012年,縣域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辦公用房人均面積達到20平方米以上,具有電腦、傳真機、打印機、復印機等辦公設備,律師事務所有檔案室且檔案管理達到規范化標準。

(五)縣域律師執業環境明顯改善。到2012年,法律服務秩序基本規范,“三難”問題初步得到解決,律師納稅率趨于合理。縣域律師的社會影響明顯提高,律師有序參與政治的途徑進一步擴大。

三、扶持措施

(一)進一步深化“結對幫扶”活動,市局安排市內的四至五家律師事務所對口幫扶縣域一家律師事務所(具體幫扶對象見附件),并要在業務拓展、業務合作、內部管理、人才培養引進、硬件建設等方面采取切實措施,把“幫扶”落到實處。幫扶單位要按照律師事務所規范化建設和管理的要求,在管理理念、管理制度、方法等方面給予被幫扶單位以指導;通過接收律師實習培訓、共同辦案、重大案件討論、業務發展研討、新業務拓展輔導等方式提高縣域律師業務技能和業務開拓能力,通過捐助電腦、現代化辦公設備等,給予一定的物質幫助。幫扶雙方要主動聯系,定期開展活動。市局將不定期對幫扶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作為律師事務所獎勵、評選的主要內容之一。

(二)在縣域開展個人律師事務所設立的試點工作,增加縣域律師事務所數量,鼓勵在經濟發展條件較好的建制鎮,設立符合條件的律師事務所。

(三)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縣域律師教育培訓工作,提高縣域律師的數量和綜合素質。縣域律師參加市局、市律協組織的培訓,免繳培訓費;縣域律師可派員到對口幫扶的律師事務所實習3個月學習新業務。各縣域律師事務所要鼓勵、督促本所45周歲以下未取得法律本科學歷的律師通過自考、函授等多種途徑進行在職法律本科學習,對執業律師取得國民教育碩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學歷的及每引進國民教育碩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學歷律師1名的律師事務所,市律協分別獎勵律師個人及律師事務所3000元(須在律師事務所服務5年);引導律師事務所對新律師、年輕律師給予幫扶,傳授執業技能,幫助開拓案源,保障基本生活,扭轉縣域律師人才外流現象。

(四)積極培育縣域律師參政議政的社會責任感。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要積極推薦律師擔任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為律師參政議政創造條件,增強律師的社會責任感和職業榮譽感,激發律師主動關心政治、參與政治的積極性,引導律師正確發揮專業優勢,為縣域政治文明建設貢獻力量。為律師參與政府重大決策、招商引資、企業改制等搭建平臺,拓展律師服務領域,推動律師行業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高效優質法律服務。

(五)深化“兩結合”管理體制,強化律師協會職能。執業律師達到30人以上的縣(縣級市),可以成立律師協會分會,律師協會分會可以留取本縣(縣級市)律師事務所和律師上交市律師協會會費的半數,作為發展律師工作的經費。省律協給予不低于市律協所撥付會費數額的經費支持。縣司法局應支持并幫助律協分會發揮行業自律管理作用。律師協會要逐步實現與司法行政機關律師管理部門的職能分工。

(六)加強縣域律師宣傳工作,為縣域律師業務拓展搭建平臺。積極組織律師參加電臺、電視臺、報刊、雜志等媒體的法制宣傳活動,宣傳律師的職能和作用,使廣大人民群眾更加了解律師、支持律師工作;組織律師參與送法下鄉、法律服務進社區等公益活動,為人民群眾提供義務法律宣傳和咨詢,樹立律師良好的社會形象;支持、引導縣域律師事務所通過建立網站、創辦所刊等方式加大自我宣傳力度,增強自主拓展業務領域的能力。

(七)加強律師事務所黨組織建設。凡有三名以上黨員的律師事務所,必須建立黨支部。不足三名黨員的,要與司法行政機關或其他律師事務所聯合建立黨支部。要重視和做好在律師隊伍中發展新黨員的工作,充分發揮律師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律師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四、工作保障

(一)各縣級司法局應充分認識加強縣級律師管理工作的必要性,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把推進、發展縣域律師工作列為年度工作的重點,切實抓緊抓好。要加強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律師管理部門的力量。縣級司法局未設立律師管理科(股)的,應當盡快設立,同縣律協聯絡組合署辦公管理人員要按要求盡快配齊、配強。各縣級司法局要把縣域律師工作作為本年度重要工作,加強對律師事務所、律師日常工作的監督管理,規范律師事務所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并對不同律師事務所管理存在問題的類型和特點進行分類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對律師工作的指導意見和監管措施,充分發揮縣級主管部門指導、管理、監督、服務等職能作用。

(二)縣司法局應具體指導所轄各律師事務所的規范化建設,制定每個律師事務所具體規范化建設的指導意見,督促各律師事務所在規定的時間內達到規范化建設的要求。

(三)強化縣域律師培訓。每年舉辦一期縣域律師業務培訓班,學習培訓、考察、表彰獎勵向縣域律師傾斜;同時建立縣域律師后備人才培養機制,著力幫助新執業律師渡過執業初期的困難,對新進律師實行專門傳、幫、帶;制定青年律師人才吸納與培養計劃,努力形成年齡和知識結構合理、具有發展后勁的律師團隊。

(四)切實改善縣域律師的執業環境。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把改善縣域律師執業環境作為近年內律師工作的重點,具體落實各項措施。加強與當地公、檢、法、物價、稅務等部門的聯系,解決律師閱卷難、會見難、調查取證難等問題,反映律師收費、納稅有關問題。要會同有關部門嚴厲打擊“黑律師”非法執業,規范公民,理順縣域律師同基層法律服務所之間的關系,切實維護縣域律師法律服務秩序。

(五)加強對縣域律師工作的指導和宣傳。要采取措施,切實抓好縣域律師工作的宣傳,開展各類評優表彰活動,大力表彰在縣域律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通過報刊、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各界進行大力宣傳,弘揚正氣,提升律師的整體社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