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委應急隊伍構建指導意見

時間:2022-07-31 09: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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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委應急隊伍構建指導意見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區應急隊伍建設,全面提升我區應急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全省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全市應急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以政府推動建設為主,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堅持專業化與社會化相結合,充分發揮各部門、各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著力提高全區應急隊伍的應急能力和社會參與程度。

堅持分級負責,整合資源。按照屬地為主、分級分類負責的原則,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整合現有各類應急隊伍資源,形成應對合力。

堅持立足實際,突出重點。統籌規劃,先急后緩,充分依托現有資源,避免重復建設,針對常發、易發災種確定應急隊伍建設,逐步加強和完善。

(二)工作目標

通過三年左右的努力,全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基本建成,重點領域專業應急隊伍得到全面加強;鄉鎮、街道、企業等基層組織和單位應急救援隊伍普遍建立;應急志愿服務進一步規范;以公安隊伍為骨干力量,以專業應急隊伍為基本力量,以民兵、預備役人員為突擊力量,以企事業單位專兼職隊伍、應急管理專家隊伍和志愿者隊伍為輔助力量的應急隊伍體系健全,做到統一領導、協調有序、專兼并存、優勢互補、保障有力。

二、全面加強我區應急隊伍建設

(一)加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各鄉鎮(街道)要組建基層綜合應急救援隊伍,人員一般不少于50人,名稱為“××鄉鎮(街道)綜合應急救援隊”,主要包括專(兼)職消防、防汛搶險、巡邏治安、森林消防、衛生醫療、基干民兵等人員。同時組建志愿者應急救援隊伍,總人數不應少于50人,名稱為“××鄉鎮(街道)志愿者應急救援隊”。村(居)委會應建立30人左右的應急志愿者隊伍(義務隊),名稱為“××村(居)志愿者應急救援隊”。

(二)加強各類專業應急隊伍建設。各地要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加強各類專業應急隊伍建設。今年,區本級要重點完成以下專業應急隊伍建設:區水務局負責防汛抗旱應急隊伍建設;區氣象局負責氣象災害應急隊伍建設;區國土局負責地質災害應急隊伍建設;區科技局負責地震應急隊伍建設;區林業局負責森林消防應急隊伍建設;區安監局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區環保分局負責環境應急隊伍建設;區交通局負責道路搶通和運輸保障應急隊伍建設;區公安分局負責重大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區建設局負責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建設;區衛生局負責衛生應急隊伍和食品安全應急隊伍建設;區農委負責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隊伍建設;市供電公司客戶服務中心負責電力應急隊伍建設;區質監分局負責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各支專業應急隊伍的人數一般為15-50人,名稱為“居巢區××專業應急(救援)隊”。

區委負責組建100人左右的應急志愿者隊伍

各專業應急隊伍建設的牽頭單位要將應急隊伍建設方案和應急隊伍人員名單于7月15日前報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區政府辦將于7月15日之后對相關情況進行督查。其他行業、有關部門也應結合工作實際,組建專業應急隊伍。鼓勵并支持其他社會組織建立志愿者應急隊伍。

(三)加強區民營經濟園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以公安、環保、亞父街道等單位機關人員和重點企業人員為骨干,建立區民營經濟園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承擔區民營經濟園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任務。

(四)加強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全區規模以上企業都應建立一支由保安、物業管理員和職工組成的專職或兼職綜合應急隊伍,人數原則上不少于企業在職人數的10%;其他企業可根據自身實際,組建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名稱為“××企業綜合應急救援隊”。此項工作由區經委負責落實。

(五)加強學校應急隊伍建設。全區各級各類學校要組建一支兼職綜合應急救援隊,人數不少于在校教職員工數的30%。名稱為“××學校綜合應急救援隊”。此項工作由區教育局負責落實。

(六)加強應急管理專家隊伍建設。要建立由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以及綜合管理等領域專家學者和經驗豐富的行政管理人員組成的應急管理專家組,積極參與各類突發事件的防范和應對,提出對策建議。各有關部門可根據需要,建立相關領域的應急專家隊伍。

(七)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員隊伍建設。各地各部門要在現有基礎上,整合資源,組建突發事件信息員隊伍。主要任務是發現和及時報告突發事件,協助做好預警信息傳遞、災情收集上報、災情調查評估等工作,參與有關單位組織的隱患排查整改以及本單位、本區域范圍災害防御方案的制訂和應急處置工作,協助做好突發事件防范和應急管理知識的宣傳工作。

三、進一步明確應急隊伍工作職責

各類應急隊伍的工作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認真學習應急管理法律法規,積極參加應急知識培訓,增強安全防范意識,不斷提高應對處置突發事件能力;

(三)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的維護、保養、儲備,積極做好應急各項準備;

(四)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嚴格履行應急救援工作職責,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五)忠于職守,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犧牲,堅決完成上級賦予的各項應急救援任務。

四、切實強化應急隊伍管理

(一)健全應急隊伍管理機制。各主管部門負責做好應急隊伍的日常教育、培訓和管理。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各類應急隊伍的訓練和業務指導。緊急狀況下,應急隊伍要按照當地政府或應急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第一時間集結到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強化應急隊伍日常管理,各組建單位應指定1名負責同志擔任隊長,并明確1名聯絡人員,人員名單要報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二)加強應急隊伍教育培訓。各主管部門每年都要制定應急隊伍培訓和演練計劃,通過邀請相關專家和實踐經驗豐富的一線應急人員,對應急管理人員和隊員進行集中講授和現場培訓,開展相關應急管理知識和專業技能培訓,提高應急隊伍素質。各地要依托現有的設施和條件,建立或確定應急救援訓練基地。采用實戰演練、桌面推演、跨區聯合演練等方式,積極開展多種應急隊伍參加、多部門協同配合的綜合性應急演練,提高合成應急、協同應急能力。

(三)強化應急隊伍管理制度建設。建立健全應急隊伍內部管理的各項制度,如值班制度、學習制度、培訓演練制度、內務管理制度、裝備維護保養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獎懲制度等,不斷推進應急隊伍的規范化建設。

五、認真落實應急隊伍建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級政府是推進應急隊伍建設的責任主體,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因地制宜,合理規劃,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突出重點、整體推進”的要求,全力推進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專業應急隊伍建設,引導、扶持應急志愿者隊伍建設。

(二)加大投入,建立應急隊伍經費保障機制。加大應急隊伍經費保障力度,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和有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工作經費要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按照政府補助、組建單位自籌、社會捐贈相結合等方式,建立多元化的應急救援隊伍經費保障機制。要加強應急隊伍裝備建設,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各地要對應急志愿者隊伍有針對性的開展培訓并對他們參與應急救援給予適當補助。

(三)完善相關政策,積極支持應急隊伍建設和發展。認真研究解決應急隊伍工作中的實際困難,落實應急救援隊員的醫療、工傷、撫恤、保險等制度。研究制定應急救援隊伍裝備標準,建立企業應急隊伍的征用補助制度。對在應急管理、應急隊伍建設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開展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示范工作,發揮典型引導作用,不斷提高我區應急管理水平。

(四)加強協同配合,完善應急隊伍運行管理機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健全應急隊伍及裝備統一調度、快速運送、合理調配、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完善專業應急隊伍資質認定、應急管理專家隊伍聘用、應急志愿者招募管理以及應急隊伍登記備案等相關制度。

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應急隊伍建設工作,認真制定應急隊伍建設方案,有計劃、有步聚地推進應急隊伍建設。至2012年底,要基本建立起重點領域和行業的應急工作隊伍和管理工作機構,做到有組織機構、有工作人員,有規章制度;至2011年底,逐步配齊配強應急隊伍人員、裝備、物資,提升現有應急隊伍的戰斗力;至2012年底,全面建成我區各級各類應急隊伍,進一步提升應急隊伍水平,做到機構健全、制度完善、經費保障、人員充實。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要加強對應急隊伍建設的指導、檢查和督查力度,督促各地、各部門加大工作力度,及時補缺補差,真正做到人員到位、經費到位、演練到位、落實到位,為及時化解和妥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確保全區社會穩定、促進全區經濟發展提供堅實而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