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信息宣傳指導意見

時間:2022-08-05 05: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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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信息宣傳指導意見

為切實加強城管信息宣傳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努力提高信息宣傳工作的質量和水平,更好地為城市管理工作服務,樹立城管工作的新形象,現就進一步加強城管信息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信息員隊伍建設和信息工作的領導

1、各大隊、環衛辦公室均要成立信息宣傳小組,由各單位辦公室主任任組長,各科室要明確1名信息員,并將信息員名單于1月26日前報局辦公室。

2、要加強對信息工作的領導。各單位要充分領會局黨組狠抓信息工作的決心和意圖,一把手要親自抓信息宣傳工作,每季度初召開一次信息工作例會,通報信息報送情況,研究解決信息工作中出現的矛盾與問題。

二、實行信息報送目標管理制度

1、每位信息員每月向市局上報信息不得少于4條。每年在報見報不少于5篇,在各政務信息上見稿不少于6條。

2、城管局對城管信息工作實行目標管理,納入單位總評,計入單位工作實績,并作為評獎、評先和懲處的依據。

三、報送時間和要求

1、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城管局的重大決策與工作部署,應在接到任務后將落實情況及時上報市局。在落實中,如遇有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

2、凡有本系統人員參加的群眾性上訪、請愿、游行、械斗、非法集會,或雖有少數人參加但影響極壞的突發性事件,應及時上報,不得超過4小時。

3、重大情況都應在2小時內上報,特別緊急情況可通過電話先口頭報告,然后再文字報告。

4、所有信息員要申請電子郵箱,并報局信息宣傳小組匯編。傳遞稿件時盡量采用電子郵件傳遞,以提高用稿效率。

5、其它按規定應及時上報的事項。

四、明確工作責任制度

1、各科室、大隊要及時向市局報送信息。在報送信息時采取一事一報,并在題頭注明“信息專報”字樣。凡是上報市局的信息,各單位要必須做到真實、準確,決不能弄虛作假,虛報浮夸。信息上報要經單位分管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審核。

2、各科室、大隊的主要負責人是信息報送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每年度信息工作的考評結果作為當年考核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之一。同時各單位要根據各自的情況,建立重要信息報告制度及內部責任制,明確各方面的職責。

五、做好信息工作的評比獎懲及表彰工作

1、實行信息工作量化評分與獎勵。在國家級報刊、雜志上采用的信息每條20分,獎勵200元;省級報刊、雜志上,市委、市政府等的政務信息上采用的信息每條10分,獎勵100元;在市級報刊、雜志、電臺上采用的信息每條5分,獎勵50元;在城管局《城管執法》上采用的信息每條3分,獎勵10元。

2、局辦公室每月將對信息員的報送稿件、用稿情況和得分情況進行通報(通報到具體人),每年年底按照信息報送采用情況,根據得分多少評比出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并按規定進行表彰和兌現獎勵,對在信息工作中由于推諉扯皮、拖拉而貽誤時機,影響大局,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

3、各單位要大力支持信息宣傳工作,積極為信息員采寫稿件提供條件,并給予一定的時間和物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