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局民生工程工作意見

時間:2022-09-07 10: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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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局民生工程工作意見

為進一步強化對政府投資重點項目和民生工程項目的監督管理,促進項目建設規范運行和有序實施,經研究決定,向2012年部分政府投資重點項目和民生工程項目派駐監察組?,F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派駐監察項目

根據2012年全市政府投資重點項目和民生工程項目實施計劃安排,確定2012年實施派駐監察的項目共計6個,其中包括2011年繼續實施項目2個和2012年新增項目4個。2011年繼續實施項目:慈湖河綜合整治、寧安鐵路站前廣場;2012年新增項目:采石河路和東環路出入口環境綜合整治、秀山湖公園建設、恒興路改建、應急水源建設。

二、派駐監察組成員組成

派駐監察組成員分別從市紀委監察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委、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國土局抽調組成。具體名單如下:

派駐監察組成員按照各部門職能分工認真履行派駐監察工作職責。

三、工作職責

(一)市紀委監察局:

1、牽頭組織協調派駐監察組日常工作的開展;

2、檢查有關部門和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情況;

3、檢查項目建設單位廉政制度執行情況,包括廉政風險點管理和廉政宣傳教育等;

4、檢查項目建設單位按照年度計劃實施進度情況;

5、受理涉及項目建設的有關投訴和舉報。

(二)市發改委:

1、檢查項目是否按照要求辦理立項、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等前期手續;

2、督促超概算項目按照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三)市住建委:

1、檢查建設項目是否依法招投標、辦理施工許可、工程合同備案等法定建設程序的執行情況,工程是否存在轉包、違法分包和掛靠情況;

2、檢查工程質量保證體系是否健全、質量管理責任落實情況,竣工驗收及備案辦理情況,是否存在偷工減料、降低工程質量的情況;

3、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及重大危險源的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三類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

4、檢查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班子、監理單位項目總監及專業工程師履職情況,施工日志和監理日志編制情況等。

(四)市財政局:

1、檢查項目建設資金是否做到??顚S?,有無擠占、截留、挪用等情況;

2、檢查項目價款結算制度執行情況,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辦理情況;

3、檢查項目建設管理費開支情況,包括是否存在非工程項目的管理費及項目竣工后列支管理費用等;

4、檢查項目建設是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五)市審計局:

1、檢查項目設計變更及工程量簽證辦理是否真實、合法;

2、檢查項目概算執行情況,包括施工圖設計是否按照已批復的初設文件執行,有無提高或降低設計標準等;

3、檢查工程造價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及時辦理工程結算審計,合同外工程量是否真實、合法等。

(六)市國土局:

1、檢查項目用地單位是否依法辦理用地手續。

2、檢查項目用地單位是否按照約定時間開竣工。

四、工作管理

(一)工作權限

1、列席項目建設的有關會議;

2、查閱項目建設的相關資料;

3、組織對項目建設的重點環節開展檢查;

4、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督促項目建設單位整改糾正;

5、根據工作需要,涉及其他需要監督檢查的事項。

(二)工作程序

1、向項目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通報派駐監察組工作方法,了解項目建設基本情況;

2、與項目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共同研究制定派駐監察組工作計劃,并按照規定報經批準后正式實施;

3、深入項目單位,加強對項目建設過程的跟蹤督查;

4、召開有關會議,通報督查情況,針對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及時整改糾正;

5、派駐工作結束后,派駐監察組及時總結并形成材料上報。

(三)工作方式

1、派駐監察組采用項目建設單位工作匯報與實地檢查項目相結合的方式。項目建設單位每月要將項目開展情況以表格形式上報派駐監察組,派駐監察組根據工作需要深入項目建設單位開展檢查。

2、遇有項目評審、招標投標、設計變更、大宗物資采購等重大事項或其它特殊情況,派駐監察組及時參與,了解掌握情況;

3、派駐監察組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及時總結項目建設單位好的經驗和做法,梳理存在的問題,反饋項目建設單位,督促整改落實。

五、工作要求

(一)派駐監察組在項目檢查中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認真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派駐監察組成員開展工作時,要客觀、公正、全面地反映情況,要嚴格執行廉政建設有關紀律規定。

(二)派駐監察項目的主管部門要加強項目建設全過程跟蹤監督,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對派駐監察組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負責督促建設單位按照要求認真整改。

(三)派駐監察項目的建設單位要確定專人負責派駐監察工作。每季度末要以書面形式向派駐監察組上報項目建設有關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認真整改落實,并將整改結果以書面形式上報派駐監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