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局三創活動實施意見

時間:2022-09-12 04: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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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局三創活動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深入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建設,著力健全常態化管理體制機制,決定開展創建“農村集體‘三資’委托服務中心示范點、村級事務流程化管理示范點、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示范點”活動,并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建設的部署要求,緊緊圍繞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進一步規范和落實村級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和強化村級民主監督機制,堅持點面結合、常抓不懈,充分發揮典型示范作用,著力形成“陽光村務工程”建設長效機制,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

二、主要內容

命名確定5個農村集體“三資”委托服務中心示范點、8個村級事務流程化管理示范點、8個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示范點。

三、創建標準

(見附件)

四、評選程序

(一)自評推薦

由各縣市區對照創建標準進行自評,分別推薦2個農村集體“三資”委托服務中心、2個村級事務流程化管理村(居)、2個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報市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二)考核認定

由市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聯席會議組織對各地推薦的單位依據創建標準,通過聽取匯報、查看資料、現場察看的方式,進行考核打分,根據評分結果,從高到低確定5個農村集體“三資”委托服務中心示范點、8個村級事務流程化管理示范點、8個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示范點。

(三)表彰獎勵

分別授予“市‘三資’委托服務中心示范點”、“市村級事務流程化管理示范點”、“市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示范點”牌匾,并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表彰。

五、加強管理

1、對“三資”委托服務中心示范點、村級事務流程化管理示范點、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示范點實行動態管理,每兩年評選表彰一次,對下一評比年度未評選上的,予以摘牌。

2、對已評選為示范點的單位,有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相關問題,經查屬實的;委托中心工作人員、村(居)班子成員出現違法案件及違紀違規行為的,隨時予以摘牌。

3、各地要把創建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切實把創建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