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小煤窯監管工作意見
時間:2022-10-11 09: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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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按照縣級對非法小煤窯監管工作要求,結合我鄉實際,制定鄉非法小煤窯監管工作意見如下:
一、工作目標
嚴格貫徹國家煤炭產業政策,執行煤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采取果斷措施,嚴厲打擊無證無照非法開采煤炭資源不法行為,確保我鄉轄區內非法小煤窯控得住,不反彈,不發生安全事故。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領導,鄉鎮民政府成立非法小煤窯專項整治領導小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宣傳
深入開展打擊非法小煤窯開采行為宣傳教育,把保護礦產資料、保護生命財產安全宣傳貫徹到群眾中,提高群眾知曉率,共同打擊非法小煤窯不法行為的氛圍,嚴處并暴光違法開采行為,形成嚴厲打擊非法采礦行為的高壓態勢,提高群眾對非法采煤危險性的危害性的認識。樹立“嚴禁盜采國家煤炭資源,違者必懲”。
(二)加強巡查監管
我鄉有非法小煤窯開采歷史的村及村,與村簽訂小煤窯監管責任書,切實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巡查監管,做好記錄,對群眾舉報有非法小煤窯死灰復燃的,相關單位及部門及時到現場進行采取措施控制確保安全無事故并炸封小煤窯。給舉報者一定經濟獎勵。
(三)、嚴肅工作紀律
出現了非法小煤窯的情況,鄉政府將對履職不到位、轄區內出現非法小煤窯違法開采的,按照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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