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偵案件筆錄制作工作意見
時間:2022-12-30 10:32:08
導語:自偵案件筆錄制作工作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貪污腐敗犯罪是古往今來各個社會所共同關注的焦點,它的存在和蔓延是一個國家長治久安的大敵。我國進入市場經濟之后,貪污腐敗現象愈演愈烈,貪污腐敗者的財產如同天文數字,貪污腐敗者的級別也越來越高。這些現象嚴重損害了黨和國家在人民心目中的威信,擾亂了正常的社會主義現代化經濟建設的秩序,阻礙了中國的對外開放、對內改革的步伐。
作好查辦違法案件的詢問筆錄是執法機關辦案人員的一項基本功。筆錄是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機關在辦理案件過程中,依照法定程序如實地記錄訴訟活動和行政執法活動的文書。在司法和行政執法實踐中,它是法定的證據之一,又是制作各種文書的重要依據,具有法律效力。我國現行的3個訴訟法都明確規定,辦理案件應當制作筆錄。常用的筆錄有現場勘查筆錄、調查筆錄、詢問筆錄、閱卷筆錄、研究筆錄等。現就這些筆錄的制作提出幾點要求:
一、客觀性
筆錄的內容必須客觀、真實地反映執法活動的實際情況。必須全面、完整、準確、及時地記錄執法活動的全過程。應當在各種執法活動的當時、當場,以文字形式加以定格。比如筆錄反映說話人的語氣和聲調,就必須注意標點符號的正確運用,是肯定,是否定,是驚愕,常常要通過標點符號表示出來。
二、合法性
筆錄與案件活動密不可分,最終目的是為了保證案件能得到正確的處理,保證法律具體實施。因此,筆錄的制作要合法,手續要完備。
1、制作主體及筆錄對象的合法性
筆錄制作的主體是法定的,即必須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各主管機關辦理案件的規定,確定制作該文書的人員。如果該案件屬于檢察機關的自偵案件,那么涉及該案的偵查、預審階段的筆錄就必須由檢察院承辦此案的檢察人員制作。
我國刑法第91條規定:“訊問犯罪嫌疑人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進行。訊問的時候,偵查人員不得少于兩人。
除了制作主體的合法性外,筆錄的對象也必須具有合法性。如:調查筆錄的對象可以是該案的證人,也可以是了解該案案情的知情人;訊問筆錄的對象就只能是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人。
2、內容的合法性
筆錄記錄的內容是法定的,那就是必須記載與本案有關的內容,即記載與本案有關的事實、認定事實的證據、涉案人員說明的情況及理由、他們的法律行為和相關的活動。例如,我國刑訴法第93條規定: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首先訊問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為,讓他陳述有罪或無罪的辯解,然后向他提出問題。”這里明確規定了訊問筆錄的具體內容和訊問程序。
3、記錄手續的合法性
筆錄屬于當場一次完成的文字,一經制作完成并經有關人員核對簽字后,即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或法律意義,任何人不得隨意改動,不允許作任何事后的修改和重作。少量的必要的更正、修改必須在當事進行,而且要符合規定的手續要求。在實踐中,無論是刑事,還是民事、行政訴訟案件,都要制作筆錄,它在辦案過程中,占有十分突出與重要的位置,在今后的司法實踐中,要引起人們足夠的重視,充分發揮筆錄的法律監督憑證和工具作用。
作為貪污賄賂案件唯一的偵查機關,我們在工作中發現:一方面是舉報線索多,人們群眾對貪污賄賂等腐敗現象反映強烈,另一方面是在偵查工作中遇到了許多“瓶頸”,尤其突出的是“詢問難”。在審判實踐中,對證人證言的要求越來越嚴格,在“一對一”案件中,要求“供證完全一致”,即證人證言要與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完全吻合,對孤證一般不予認定,對詢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詢問工作應當遵循的原則
1、合法原則。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管轄范圍內的違法行為,可以依法調查,詢問;在詢問時,必須遵循一定的程序。
2、實事求是的原則。辦案人員應當做到全面調查,客觀取證,耐心聽取被詢問人的陳述,不應該先入為主帶著“框框”去詢問。
3、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陳述的原則。詢問取得的成果固然重要,但是人的陳述始終具有不確定性,需要查證屬實,經過審查判斷,才能作為證據使用。通過詢問得到的結果,與其他收集到的證據如現場檢查筆錄、現場照片等相互驗證,形成有效證據鏈,才能作為定性處罰依據。
4、嚴禁誘供的原則。誘供不僅僅會使取得的詢問結果無效,還可能會使當事人逃脫或削弱必要的行政處罰,而且會損害執法機關形象。
二、詢問應注意的基本事項
1.這里有一個簡單的口訣,形象的表述了詢問應注意的基本事項。
一人被問。即詢問必須單獨進行,不得“開座談會”。
二人在場。即辦案人員必須二人在場。
三種對象。即被詢問人有三種對象:當事人、證人、被侵害人。
四項義務。即被詢問人有四項義務:配合調查;接受詢問;如實陳述;確認筆錄。
五項權利。即被詢問人有五項權利:知情權,知道為何事被誰詢問;請求回避權;陳述申辯權;閱讀修改筆錄權;人格受尊重權。
2.六項注意。即辦案人員應注意:表明身份,簡要提問;聽取陳述,如實記錄;全面調查,客觀取證;抓住重點,注意策略;掌握時機,指明違法;宣傳法律,適時教育。
- 上一篇:檢察院副檢察長履職工作報告
- 下一篇:文化移植開發過程中民族文化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