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定期接訪工作方案

時間:2022-12-19 0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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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定期接訪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發展為目標,通過強化我局信訪工作領導負責制,切實加強基層基礎性工作,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增強公仆意識,轉變工作作風,提高領導干部化解矛盾、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參與接訪,集中從法律角度解決和處置一些信訪問題,著力解決和處置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盡全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把上訪人吸附、穩定在本地區、本部門,為確保我縣社會穩定,作出我縣司法行政系統應有貢獻。

三、工作任務

(一)密切與群眾的聯系,及時了解社會各界對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見、建議,妥善處理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每月安排一名局領導全天接待來訪群眾。接訪地點設在縣司法局正、副局長辦公室。

局領導接訪時,要負責接待記錄工作。要詳細記錄接訪的具體意見、要求以及需要送達哪些部門處理。

(二)認真做好日常接訪工作。除局領導輪流進行接訪值班,處理各有關部門呈報的信訪問題外。一是法律援助中心和各司法所在日常接待當事人的同時,要注意發現問題苗頭,對于可能轉化為信訪案件的情況要早發現,早解決,同時,堅持做到及時向局領導報告情況;二是辦公室和各處、室對于群眾反映的關于我局工作作風問題及對我局各項工作建議、意見等問題,要耐心解答和處理。各處、室一定要以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接待群眾咨詢和群眾來訪,積極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對一時難以解決或解決不了的,要耐心做好來訪群眾的思想工作。

(三)堅持律師參與信訪制度。對于日常局領導接待信訪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問題,律師要積極介入,確保對當事人、上訪人解釋得合理、合法,盡全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

(四)認真落實領導包案責任制。在接訪活動中,對群眾反映的疑難復雜以及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信訪問題,局領導將定期研究信訪工作,親自包案處理信訪問題,并做到包協調、包處理、包息訪、保穩定,及時依法按政策解決或化解疑難復雜信訪案件和信訪突出問題。

四、工作要求

(一)局屬各科室要從確保全縣穩定的大局出發,在充分發揮法律服務職能作用的基礎上,切實加強協調、協助和配合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溝通并迅速匯報,形成解決問題的合力,把信訪工作和群體性事件解決好,配合局領導將接訪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自身工作進行排查,認真做好案件的處理,耐心細致地做好當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積極為他們排擾解難。

(二)對來訪群眾反映的問題應嚴格按有關政策和規定處理,盡量滿足群眾的正當要求。能當即答復或解決的問題應予以答復或解決。比較重要的、典型的問題,應及時整理,送呈主管局領導批辦。對于集體上訪或提出無理要求或要求過高的上訪者,既要堅持原則,又要耐心做好說服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并及時向局領導和上級信訪部門報告。同時,要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復雜的事簡單辦”的要求,采取短平快的方式,加快辦訪節奏,積極為上訪人解決實際問題。

(三)堅持接訪與下訪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相結合。定期組織干部下訪,局領導每月下訪一次;各司法所要把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作為工作的重點,抓好抓實,每半月排查一次,積極從源頭上預防、減少涉法信訪的的發生,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營造和諧的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