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醫院對口支援活動方案

時間:2022-11-21 08: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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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醫院對口支援活動方案

為加強縣級醫院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工作管理,調動積極性,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根據《縣縣級醫院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工作方案》(松衛〔2013〕51號),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范圍

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古市醫院。

二、考核目的

通過考核,進一步加強縣級醫院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工作,發揮人員與技術優勢,促進對口支援工作的扎實開展,提升受援鄉鎮衛生院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更好地為農村居民提供優質便捷的醫療衛生服務。

三、考核內容

主要分綜合管理、對口支援任務項目及綜合評價三部分,總分100分,其中綜合管理占總分值22%,對口支援任務項目占總分值68%,綜合評價占總分值10%。重點是對縣級醫院派駐醫師幫助受援衛生院建設重點科室,開展業務指導、技術支持、人才培訓、開拓新業務、適宜技術的推廣應用等進行考核,具體考核內容見《縣縣級醫院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考核細則》(附件1)。

四、考核方法

主要采取聽取匯報、查看資料、召開座談會、走訪群眾了解等形式進行。考核每年度進行一次。

五、考核結果應用

考核實行百分制,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檔次。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為優秀;考核得分在80-89分為合格;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為不合格。

1.考核結果作為財政補助資金(醫院派駐醫師每人每年5000元)發放的主要依據。年度考核等級優秀的醫院,給予撥付全額補助資金;年度考核等級合格的醫院,給予撥付當年補助資金80%;考核不合格的醫院,取消當年財政補助資金。

2.考核結果作為單位及負責人評先評優的主要依據。對在對口支援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對考核不合格單位,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取消單位和負責人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3.派駐醫師完成對口支援任務的情況作為年度考核及醫師定期考核的重要內容。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對口支援工作或未按要求完成對口支援任務的,其年度崗位考核結果直接定為不合格,兩年內不得參與評優及晉升高一級技術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