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年活動方案

時間:2022-11-25 09: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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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年活動方案

一、充分認識開展“行政程序年”活動的重要意義

(一)開展“行政程序年”活動,是貫徹《程序規定》的重要舉措,是加快建設“繁榮、魅力、和諧”新的重要保障。當前,全區經濟發展、城管民生、優化環境、安全穩定等各項重點工作正在全面鋪開和高效推進,這就要求各級各部門在制定政策措施、編制規劃計劃和研究投資項目過程中,嚴格遵循行政決策程序,真正做到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

(二)開展“行政程序年”活動,是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途徑。開展這項活動,就是要通過嚴格行政執法程序,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程序意識,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充分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三)開展“行政程序年”活動,是優化發展環境、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抓手。這項活動的開展,將有利于切實解決執法程序不規范,群眾知情權、參與權缺乏有效保證等問題,從根本上維護和保障群眾權益,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二、開展“行政程序年”活動重點任務

(一)扎實做好《程序規定》的宣傳和學習培訓工作。按照領導干部熟悉、行政執法人員精通、一般行政工作人員掌握和社會群眾廣泛知曉的總體要求,繼續做好學習培訓和宣傳工作。一是強化學習。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10月底前要組織一次領導干部專題法制講座,深入學習《程序規定》、行政程序建設和依法行政的有關內容。二是加強培訓。在參加全市行政執法人員全員輪訓工作中對行政程序內容專題培訓的基礎上,針對《程序規定》實施過程中反映出的問題,有針對性地組織專題培訓。三是廣泛宣傳。通過新聞媒體、網站、簡報等各種途徑,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行政程序建設的基本要求,及時總結“行政程序年”活動的好經驗好做法,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完善行政程序建設。深入貫徹落實《市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的意見》和《市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制定、修改和完善本部門的工作規則。一是嚴格執行行政決策程序,及時公布行政決策的具體事項和操作規則,完善重大行政決策方案合法性審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決策的智力和信息支持系統,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機制,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征求意見和聽證制度,加強重大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二是建立、完善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嚴格按照《市區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落實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對規范性文件進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加強有效期管理。三是繼續抓好《行政強制法》的宣傳貫徹,及時梳理和公布行政強制實施主體及事項,嚴格遵守行政強制程序,建立健全配套措施,確保《行政強制法》的各項規定落到實處。四是全面落實法定期限辦結制度、限時辦結制度、承諾辦結制度、當場辦理制度等。

(三)強化配套制度建設。根據“行政程序年”活動要求,健全完善行政程序建設的長效機制,健全完善法制培訓教育、規范性文件管理、規范執法行為、行政復議、監督考核等制度,重點做好行政執法電子監察制度、行政執法監督員制度、行政問責制度、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的調研、論證、起草工作,初步建成行政程序制度體系。

(四)大力加強行政復議工作。一是穩步推進行政復議委員會試點。按照省、市統一要求,推進設立行政復議委員會工作,年內完成工作試點,實施相對集中行政復議運行機制,整合行政復議資源,完善集中受理行政復議案件的程序和制度。二是繼續推進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要嚴格按照復議委員會工作規則、議事規則、委員守則等工作制度,不斷完善行政復議受理、審理、調查、聽證、集體討論、作出決定等工作規程,健全行政復議各項規章制度,暢通行政復議渠道,創新行政復議辦案方式,提高辦案質量。三是加強行政復議機構建設,完善機構設置,加強人員培訓,實行復議應訴資格制度。四是對行政復議案件做到全面審查,既要做好行政行為的實體審查,又要做好行政程序審查,依法糾正違反行政程序的行政行為。

(五)做好對“行政程序年”活動的總結。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要以實施《程序規定》為契機,以“行政程序年”活動為抓手,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優化發展環境為重點,對“行政程序年”活動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總結,認真分析,制定對策,進一步完善制度,健全長效機制。要組織專門人員對開展活動的情況進行自查和評估,并撰寫評估報告。

三、“行政程序年”活動安排

充分調動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的力量,上下聯動,組織開展好“行政程序年”活動。大體分為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6月)。召開全區“行政程序年”動員大會,安排部署我區“行政程序年”工作,制定“行政程序年”活動實施方案。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要結合實際,及時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

(二)全面開展階段(7月-10月)。按照工作方案扎實開展“行政程序年”活動。活動期間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要將活動開展情況及時報送區“行政程序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法制辦)。

(三)考核驗收階段(11月-12月)。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要在廣泛深入開展活動的基礎上,認真組織自查,及時總結經驗,形成書面報告報區“行政程序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切實加強對“行政程序年”活動的組織領導

開展“行政程序年”活動,是一項非常重要的系統工程,關系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必須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全區“行政程序年”活動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市區“行政程序年”活動領導小組(附件一)。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也要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強化措施,把“行政程序年”活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對“行政程序年”活動的組織領導,確保行政程序建設工作取得實效。要嚴格落實行政程序建設責任制,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作為貫徹落實《程序規定》和加強行政程序建設的第一責任人,要把規范行政程序作為做好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通過規范行政程序促進各項行政管理工作有序開展。

(二)做好典型示范。堅持典型引路,以點帶面,積極打造行政程序建設示范單位。活動期間,區政府將選擇2-4個辦事處和部門作為行政程序建設示范單位,及時總結推廣經驗,確保在貫徹《程序規定》、推進依法行政上有新的實質性進展。

(三)強化監督檢查。區政府法制辦牽頭,會同區監察局等部門負責“行政程序年”活動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并將“行政程序年”活動與全區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相結合,切實加強對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開展“行政程序年”活動的督促檢查。檢查工作以市區“行政程序年”活動考核評分標準(附件二)為依據,通過自查、報送材料、實地檢查等方式進行,檢查考核結果上報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