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指導方案
時間:2022-12-13 08: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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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有效預防和減少重大決策實施過程中的社會穩定風險,切實增強決策的科學性,維護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按照威維穩字〔2013〕14號《關于報送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相關事項的通知》要求,依據威辦發〔2009〕1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以正確把握和妥善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牢固樹立穩定第一的工作決策理念,通過在重大決策、重大項目、重大事項審批、實施前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立足“源頭治理、超前化解”的工作原則,確保民政工作決策科學性、全面性,努力把社會穩定風險降到最低限度。
二、評估工作原則
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以正確把握和妥善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對實施重大決策可能出現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先期預測、評估、化解。應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預防為主、統籌兼顧,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評估、誰負責的原則。
三、評估范圍
本意見所稱重大決策是指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牽涉面廣、影響深遠,易引發不穩定問題的重大決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舉措、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等。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有關民生保障政策調整影響到群眾實際利益的事項。比如保障項目取消、標準降低等;
2.地方性優撫安置保障內容、保障標準調整影響到個人實際利益的事項;
3.區劃調整中的敏感問題;
4.民政基礎設施建設中征用土地涉及群眾利益和對周圍群眾生活產生影響事項;
5.其他有可能帶來社會穩定風險的事項。
四、評估內容
1.合法性評估。主要分析評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是否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是否符合中央和上級黨委、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政策調整,利益調節的法律,政策依據是否充分。
2.合理性評估。主要分析評價是否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是否反映絕大多數群眾的意愿;是否兼顧群眾的現實利益和長遠利益;是否兼顧各方面利益群體的不同訴求;是否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3.可行性評估。主要審查是否征求了廣大群眾的意見,并組織開展了前期宣傳解釋工作;是否符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水平;是否具有相關政策的連續性和嚴密性;出臺的時機是否成熟;實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體、可操作。
4.可控性評估。主要分析評估是否存在引發群體性事件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是否存在其他影響社會穩定的隱患;是否有相應的預測預警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是否有化解不穩定因素的對策措施。
五、評估責任主體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評估、誰負責”的原則,重大決策的提出、政策的起草、項目的申報審批、改革的牽頭、工作實施部門是負責組織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責任主體。涉及到多科室、職能交叉而難以界定評估直接責任部門的重大決策,由局重大決策社會穩定評估領導小組指定評估責任主體。
六、評估程序
1.確定評估項目。根據重大決策事項的范圍,凡是民政部門出臺涉及廣大群眾切身利益、可能因實施帶來利益性矛盾沖突的,都要作為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項目。
2.設立評估工作組。對確定需要評估的項目,民政局成立風險評估工作組,牽頭組織有關專家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開展評估工作,工作組組長由局主要領導擔任。
3.制定評估方案。工作組應廣泛征求基層和相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了解掌握評估對象的基本情況,準確把握評估重點,合理制定評估方案,適時組織評估。
4.認真分析預測。根據各方面收集的情況,按照前述各個方面的評估內容,對重大事項確定之后可能發生的不穩定因素逐項進行分析預測,科學、客觀地作出評估,特別是對因實施評估事項可能引發的矛盾沖突及所涉及的人員數量、范圍和激烈程度,以及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作出評估預測,并制定相應的防范、應急預案,形成專項報告,作出總體評估結論,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5.形成評估報告。進行認真分析預測評估后,工作組應作出總體評估結論,形成評估報告。由分管該重大事項的領導召集紀檢、綜治、司法、信訪等有關部門綜合分析研判,依據評估結果,對評估事項做出實施、暫緩實施、暫不實施、不實施的意見。決定情況報上級重大決策社會穩定評估領導小組以供決策,同時應將有關評估材料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6.落實維穩措施。責任科室、單位要嚴格執行評估決定和要求,制定和落實解決矛盾問題、維護社會穩定的具體措施。對可能出現的不穩定隱患要隨評估報告一并制定應急預案,有針對性地做好群眾工作,嚴防影響社會穩定重大事件的發生。在重大事項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新的重大不穩定情況,責任科室、單位要及時研究、妥善處理。一旦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事件,相關科室、單位要按預案和有關規定要求及時進行妥善處置,確保社會穩定。
7.跟蹤評估決策。對已經評估付諸實施的重大決策,要堅持全程跟蹤并做好后續預測評估,及時發現和化解實施過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完善相應措施,確保決策、政策的正確貫徹執行和項目建設的順利推進。
七、工作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市民政局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領導小組,重大決策領導小組對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負總責,主管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
2.建立完善制度。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是維穩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建立健全維穩信息直報制度,確定維穩信息情報員,密切掌握動態,及時將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情況向局重大事項風險評估領導小組報告。
3.加強部門協作。各科室、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協作,密切配合,主動邀請相關專家和群眾代表參加,努力提高評估工作的準確性,共同做好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切實把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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