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統實施方案(共2篇)

時間:2022-03-06 11: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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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系統實施方案(共2篇)

第一篇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工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結合職能,切實加強全市工商系統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市局決定,從2013年7月至9月底,全市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分工負責。各級工商機關要從講政治的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要清醒地認識當前面臨的安全生產嚴峻形勢,夯實監管基礎,增強工作實效。各級領導干部要實行“一崗雙責”,堅持“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分工負責制,要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杜絕責任盲區。要不斷深化安全生產形勢任務教育,切實把全體干部的思想認識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市委和省市人民政府的決策和部署上來。

要落實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要求,全面深入細致地排查治理各類安全隱患,堵塞安全監管漏洞,徹底排除重大安全隱患,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突出重點,深入排查。各級工商機關要按照省市政府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要求,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以責任落實推動工作落實,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隱患。重點確保各市場主體資格合法有效和對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行為的嚴格執法。重點檢查煤礦、非煤礦山、尾礦庫、危化品和煙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消防、交通、建筑施工、水利、電力、農業機械、漁業船舶、特種設備、食品藥品加工、民爆器材、瓦斯開采利用、加油(氣)站、采煤沉陷區等行業領域,突出消防、煤礦、化工等重點行業,突出商業和餐飲文化娛樂場所、港口、車站、旅游景點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突出農民工等人員集中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突出反復發生、長期未得到根治的重點問題開展檢查。

三、依法準入、監管到位。各級登記窗口要嚴把準入關,對無許可經營項目批準文件的堅決不準審批發照,切實做到依法準入、合法經營,確保主體資格合格。要抓住重點進一步強化監管。要針對高危行業企業,一方面要組織人員審查前置行政許可有效情況,對到期過期的企業,要通過行政指導建議書,告知企業并限期辦理變更或注銷手續,同時向相關部門進行抄告;另一方面,要加強市場巡查,核查企業登記事項的變動情況,對登記發生變化的要依法責令限期糾正。

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務必督促整改到位。要以“零容忍”的工作態度,堅持細查細改,對安全隱患零容忍,對不安全行為零容忍。堅決杜絕重視大隱患、忽略小問題的情況出現。對情節惡劣、屢禁不止、可能導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違法行為,要報告當地政府,組織聯合執法,堅決消除隱患。

四、加強督查,確保實效。市局成立安全生產大檢查領導小組。各基層單位也要及時成立相應組織,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的領導、組織,切實做到領導到位、組織到位、責任到位、落實到位。

各級工商機關都要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全面深入、細致徹底的大檢查。要以“嚴細深實快”的作風,深入現場、深入基層、深入檢查,對隱患和問題,要以“零隱忍”的態度,狠抓整改、狠抓落實,確保實效。各級工商機關要實行包保責任制,采取明察暗訪等方式,全面檢查督查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確保各層各項安全責任落到實處。

五、時間安排:

(一)自查階段:各單位制定檢查方案、進行動員部署、落實安全生產監管各項規定(7月一8月31日)。

(二)督查階段:市局組織安全生產監管督查(9月1日一9月20日)。

(三)總結階段(9月21日一9月30日)。

第二篇

一、提高認識,深刻理解推行行政指導的重大意義

行政指導是指行政機關在其職能、職責或者管轄事務范圍內,為適應復雜多樣化的經濟和社會管理需要,適度靈活地采取符合法律精神、原則、規則或者政策的指導、勸告、建議等不具有行政強制力的方法,征得行政相對人的同意,引導其做出或不做出某種行為,以有效實現一定行政目的的行為。在當前,實施行政指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一是可以有效促進經濟發展、社會和諧,實現“尊重人的權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行政執法目的,快捷有效地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二是可以促進監管職能轉變,使工商行政管理人員的觀念從“權力本位”向“責任本位”轉化,在管理手段上從重強制性管理輕指導服務向管理與指導并重轉變,在強化剛性管理的同時更側重于民主協商的柔性管理,更多地體現民主與法治的精神,樹立起良好的工商部門形象。三是可以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促進行政管理方式多樣化和人性化。工商機關在職責范圍內,通過積極的行政指導幫助市場主體滿足自身利益發展的需要,以贏得市場主體、社會公眾發自內心的認可和尊重,必定會達到降低行政成本,及時化解社會矛盾和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的目的。

二、正確定位,準確把握行政指導的實施原則

行政指導是現代行政法中民主協商、合作精神發展的結果,在實施中應當嚴格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一致”的總體要求,準確把握行政指導的原則,正確定位,合法適當地實施。

(一)合法性原則。全市工商系統要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行政指導,所實施的行政指導行為必須符合國家法律精神、原則和政策。

(二)合理性原則。行政指導行為要符合《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提出的合理行政的要求,所實施的指導應當與實現對社會經濟秩序的有效管理有必要的、合理的聯系;實施行政指導應當采用符合成本效益原則的方式、方法。

(三)平等自愿原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平等對待行政管理相對人,尊重其意愿,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更不能因其拒絕而給予不公正待遇。

(四)公開原則。要對行政相對人公開行政指導的內容、形式等,切實保障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行政指導信息除依法應當保密的以外,應當一律公開。

三、積極行政,建立行政指導的四項工作制度

行政指導行為在實施方式上具有多樣性,可以采取引導、勸告、建議、協商、示范、制定導向性政策、官方信息等方式實行。在實施行政管理過程中,對適宜進行行政指導的事項應當見縫插針,以解決社會公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選準具體項目適時適地適機地靈活實施,把行政指導引入到各項行政管理工作中,以達到最佳效果。為此,應重點建立以下制度:

(一)建立“許可事務輔導制度”。充分發揮市場主體注冊登記、商標、經紀人等方面的管理職能及所掌握的相關信息,采用輔導、引導、提醒、信息等行政指導方式,主動服務行政相對人,支持、引導和幫助其正確辦理相關事務,有序地進入或退出市場。

(二)建立“查處違法疏導制度”。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開展反不正當競爭、保護消費者權益、查處假冒偽劣、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打擊商標侵權、虛假廣告和合同欺詐及食品安全等行政執法過程中,通過解釋、教育、說服、規勸、警示等行政指導手段,做到事前預警告誡、事中糾正制止、事后教育規范,指導管理相對人自行糾正或杜絕違法行為。預防和減少嚴重違法案件的發生,實現規范市場主體及其市場行為的目的,進一步營造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

(三)建立“規范經營勸導制度”。在日常市場監管過程中,利用反不正當競爭、商標監管、廣告監管、合同監管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等職能優勢,通過教育、溝通、建議、提示、規勸等行政指導方式,規勸倡導經營者依法經營,引導其建立健全和落實各項規范化經營管理制度,做到守法、規范、誠信、文明經營。

(四)建立“維權興企引導制度”。充分運用職能優勢,通過各種行政指導,引導經營者提高知識產權自我保護意識、引導經營者加強企業品牌自我維權意識、自我創新意識。推動企業積極主動加強企業信用建設。

四、明確工作目標和步驟

全市工商系統推行行政指導的總體工作目標是:經過3年的努力,使行政指導這一柔性管理方式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得到全面、深入運用,逐步建立起我市工商系統的行政指導工作體系,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民主法治、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機制,實現由“事后監管為主”向“全程指導型”轉變,監管模式由“剛性為主”向“剛柔并濟”轉變,切實體現“科學監管、民主監管、依法監管”。

推行行政指導的步驟是:通過宣傳教育和培訓,使全市工商系統執法人員充分認識推行行政指導的重要意義和具體內涵,切實轉變管理理念。通過在各監管領域的探索,初步建立起我市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項指導機制和規章制度,為全面推開行政指導奠定堅實基礎;通過持續努力,逐步健全、完善和落實各項指導機制和規章制度,使工商執法人員能夠在各個監管領域積極、靈活運用行政指導管理方式,使行政指導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逐步發揮重要作用;通過進一步努力,使行政指導在我市工商管理工作的所有監管執法領域得到全面、深入運用,并實現行政指導行為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使運用行政指導方式管理各項事務成為全體執法人員自主、自覺行為,使行政指導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長期發揮重要作用。

五、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

為保障行政指導工作的順利運行,市局決定成立推行行政指導工作領導小組,市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市局其它黨組成員任副組長,各縣(分)局、市局機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局政策法規科,負責日常工作。市局機關各科室在做好自身行政指導工作的同時,要加強對基層的業務指導,及時總結工作開展情況。

六、幾點工作要求

(一)加強工作領導。行政指導是一項具有長期性、綜合性、全局性的工作。各單位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積極探索,不斷完善。法律法規有明文規定的,必須依法執行。需要明確的是,行政指導與行政執法一樣,均為行政機關的職責。要防止兩種傾向:既不能以行政指導為由弱化行政執法,也不能因片面追求辦案而忽視行政指導。各單位要加強行政指導,規范執法行為,努力運用多種行政手段、行政措施,提高行政指導的針對性,提升監管水平。

(二)市局各科室要根據自身的業務職能,提出具體可行的行政指導工作指南,擴大行政指導范圍,創新、豐富行政指導的內容、方式和方法,使行政指導工作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三)工商所要不斷總結和提煉開展行政指導工作的好的經驗做法,及時查找存在的不足,對好的做法要及時給予推廣,對存在的不足要及時進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