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正職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時間:2022-03-21 09: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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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正職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為建設高素質的民政干部隊伍,進一步加強我局干部隊伍建設,促進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群眾擁護的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激發民政隊伍生機活力,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及《縣縣直機關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工作實施辦法》的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現就競爭上崗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競爭上崗的職位

競爭上崗職位1個:縣城鄉最低生活保障中心主任(副科級)。

二、競爭上崗的資格條件

1、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并具有勝任擬任職務所必備的理論文化水平、專業知識、工作經驗和組織領導能力。

2、民政局機關在編在崗國家公務員或財政全供事業編制干部身份人員,現任機關中層正職或任中層副職3年以上、現任事業單位正職或任副職3年以上(2010年1月30日以前任職)。

3、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競爭上崗

1、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尚未結論的。

2、受到組織誡免或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或在規定時效期內的。

三、方法步驟

1、公布方案。實施方案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局黨組研究并報縣委組織部、縣委政法委同意后,予以公布,并進行廣泛宣傳動員。

2、公開報名。采取組織推薦、干部舉薦、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報名截止時間1月30日下午16:00。若報名人數不足擬競爭職位2:1的比例,取消競爭。

3、資格審查。局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依據競爭上崗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4、公布符合條件的參加競爭人員名單。

5、競職演講與民主測評。競職演講、民主測評均實行百分制,量化打分。召開局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的競職演講大會,參會人數須達到應參加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競職演講的順序臨時抽簽確定,每人限時5分鐘。

競職演講結束后,對競爭人員演講情況進行評分;民主測評根據競爭上崗人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打分,每項20分。競職演講、民主測評,分局班子成員與其他人員兩個層次,計分權重均為4:6。在此基礎上,再對競職演講、民主測評按5:5權重折算出每人的綜合得分。

6、組織考察。局黨組根據綜合得分情況,按1:2的比例,提出考察對象初步人選,提請縣委組織部、政法委進行差額考察。

7、決定任命。局黨組根據縣委組織部考察反饋情況,結合崗位要求,等額提出相關職位擬任人選,按干部管理權限進行研究決定。

四、組織領導

此次競爭上崗在縣委組織部、政法委指導下進行。局成立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同志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領導組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五、工作監督

局加強對競爭上崗工作的監督與檢查,縣紀委全程監督。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泄露機密行為以及賄選拉票等問題,一經發現,對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監督電話: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局競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