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檢查方案(共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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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檢查方案(共7篇)

第一篇

為落實國家、省、市和市近期一系列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進一步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強化“底線”思維,持續開展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檢查,全面排查治理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及薄弱環節,促進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根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市建筑工程持續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泉建建〔2014〕23號)和《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持續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重點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通知》(獅安委〔2014〕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檢查時間及范圍

(一)檢查時間:即日起至今年6月30日。

(二)檢查范圍:全市已辦理施工許可證或受監的在建房建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

二、檢查方式

此次檢查以“企業自查自糾、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全面組織檢查、市住建局重點抽查和督查”相結合,采取“四不兩直”(即檢查前不發通知、不定對象、不打招呼、不聽匯報和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方式方法進行。

三、組織領導

調整充實既有的市建筑工程開展安全大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由市住建局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相關責任股室(單位)主要負責人任成員。

各有關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組織好持續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各項工作。

四、檢查內容

(一)施工、監理企業安全管控體系建立情況,特別是企業安全責任體系、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應急管理體系以及對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建立與落實情況。

(二)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和規定要求情況;企業及項目部對工程質量安全監控及定期自查自糾情況;建設單位履行工程項目管理職責及施工現場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到崗履職情況。

(三)在建工程項目開展模板工程、外腳手架和建筑起重機械施工安全、混凝土結構工程等隱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實情況,各種施工機械設備是否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安全防護措施是否落實、有效,是否存在違章指揮和作業現象,以及建筑施工消防“清剿火患”戰役和2014年4月1日起全市新開工工程使用建機一體化企業的實施情況。

(四)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開展情況,落實安全生產措施費用,嚴格按照規范、標準及標準化示范圖集施工,規范施工現場管理特別是按照《關于加強建筑工地圍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泉建建〔2013〕93號)要求,在全市受監在建工程工地推行圍墻文化的實施等情況。

(五)建設工程項目是否執行法定基本建設程序,企業是否無相關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是否存在轉包、違法分包和掛靠施工,“三類人員”是否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有操作資格證書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工程技術人員和一線操作人員的培訓教育,工程參建各方是否執行安全監管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等情況。

(六)按照市住建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廢土沙石運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泉建建〔2013〕40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渣土運輸管理工作的通知》(泉建建〔2014〕16號)要求,落實建筑廢土管理各項工作情況。

五、組織實施

此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企業自查自糾階段(4月30日前)。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要指導、協調、督促各在建項目部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切實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并將排查情況逐一登記,查漏補缺,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要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各工程參建責任主體要立即組織開展全方位、全過程安全生產自檢自查自糾活動,認真調查摸底每個環節、每個崗位、每項安全措施落實等情況,對排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要立即落實整改方案,切實做到措施、資金、時限、責任人和預案“五落實”。各企業和在建項目部要認真開展此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做好自查自糾,并形成大檢查工作檔案以備有關部門督查檢查。

(二)全面檢查階段(5月1日至31日)。在工程責任主體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要進行全覆蓋、無縫隙、拉網式大檢查。要重點檢查轄區在建工程責任主體組織開展大檢查情況和查出隱患的整改情況,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登記造冊,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檔案。對一時不能整改到位的隱患,要督促責任單位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確保隱患及時整改到位。

(三)重點抽查和督查階段(6月1日至20日)。市住建局將適時組織督查抽查組,重點抽查督查我市在建工程責任主體組織開展情況和查出隱患的整改情況,對抽查、督查發現的各類隱患將采取強制措施予以整改;對存在安全隱患嚴重的單位,將責令停工,待落實有效防護措施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復工;對重大隱患將實行掛牌督辦,同時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規定時限進行徹底整改。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也將結合半年度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對我市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抽查或督查。

(三)鞏固提高階段(6月21日至30日)。各有關單位要對大檢查進行總結驗收,查缺補漏,鞏固隱患排查治理成果,建立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形成安全生產工作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各項目部、企業和有關單位要召開一次工作總結會,總結分析、研究、解決和部署大檢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對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上報給所屬企業、主管部門等研究解決。

六、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安全意識,加強領導。各有關單位要牢固樹立“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始終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理念,強化安全生產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切實轉變工作作風,以認真的態度,高度負責的精神,扎實的工作作風,積極認真做好此次大檢查工作。企業、項目部主要領導要親力親為,結合自身實際,在鞏固以往成效的基礎上,根據“什么問題突出,重點解決什么問題”的原則,有針對性地制定大檢查工作方案,力求通過檢查,解決一些根本性的問題。

(二)要強化檢查力度,注重實效。各工程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負起第一位的責任,按照本通知要求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有關規定,迅速組織開展本單位安全生產自查自糾工作。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要采取常檢查、嚴執法、重處罰等各項剛性措施、鐵手腕,切實督促工程參建主體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廣泛深入開展安全生產自檢自查自糾活動,對每個環節、每個崗位、每項安全措施落實等情況,認真開展調查摸底,特別是事故易發的重點場所、要害部位、關鍵環節。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要制表列出清單,建立臺賬,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實行“零容忍”,列出清單,限期整改,并公布檢查結果。

(三)要堅持領導帶隊,重點突出。各企業和項目部負責人要親自動員、部署和開展此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逐一登記造冊,指定專人負責,限時整改和復查,確保消除隱患。在建筑工程責任主體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帶隊對我市在建工程責任主體開展大檢查情況進行檢查,要根據工程建設的特點、緊緊抓住事故易發、多發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重點突破,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出成效。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要登記在冊,下達整改通知書,及時組織人員進行復查,形成閉環。市住建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將每月帶隊組織一次以上檢查,并形成檢查紀要。

(四)要強化隱患治理,嚴格執法。各有關單位要在去年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重點整治百日行動的基礎上,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貫穿于大檢查的始終,主動邀請本行業安全生產專家參與執法檢查活動,深入排查事故隱患,狠抓薄弱環節,強化事故預防,確保隱患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對存在安全隱患嚴重的單位,應責令停工,待落實有效防護措施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復工;對逾期不改或經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要堅決防止查而不改,一查了之,真正做到將事故消滅于萌芽中。要保持打擊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非法違法的高壓態勢,注重源頭治理,以“打非”促“治患”,以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來保障大檢查的深入開展。

(五)要注重有機結合,長效監管。一要與“打非治違”工作相結合,堅持依法依規、從嚴治理,嚴厲打擊建筑施工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堅決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二要與深化建筑施工三個專項整治工作相結合,著力推進建筑起重機械、外腳手架和模板“一體化”管理,提升專業化管理水平;三要與動態管理相結合,將發現的隱患載入質量安全動態管理系統,實施嚴格的動態管理;四要與提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水平相結合,不斷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提升安全標準化建設水平;五要與創建安全發展行業相結合,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強化治本措施,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六)要按期完成任務,總結提升。本次大檢查時間緊、任務重,各有關單位要合理安排時間進度,集中精力,認真抓好企業自查自糾、全面檢查、重點抽查和督查、鞏固提高四個環節,及時完成各階段重點工作任務,并對大檢查進行全面總結提升。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要將大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形成書面材料于6月24日前通過政務網報送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建工股。

第二篇

為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加強和規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構建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機制,促進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根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市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機制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建建〔2014〕11號)、《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市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機制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獅安委〔2014〕6號)精神,結合實際,現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屬地管理為原則,以責任主體自查自糾為核心,以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為支撐,以完善安全監管責任機制和考核機制為抓手,以廣泛開展安全教育培訓為保障,推動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態化開展,形成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系統,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安全生產事故。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做好全市建筑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機制建設工作,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相關股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建筑工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機制建設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建設工程股),協調、指導和督促局屬有關單位開展相關工作。

三、排查治理范圍和內容

(一)排查治理范圍

全市已辦理施工許可證或受監的在建房建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

(二)排查治理內容

1.施工、監理企業安全管控體系建立情況,特別是企業安全責任體系、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應急管理體系以及對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建立與落實情況。

2.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和規定要求情況;企業及項目部對工程質量安全監控及定期自查自糾情況;建設單位履行工程項目管理職責及施工現場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到崗履職情況。

3.按照《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關于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等三個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獅建建〔2013〕49號)要求,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腳手架和建筑起重機械、預拌砼和現澆砼結構工程等三個專項整治情況。

4.推進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落實安全生產措施費用,嚴格按照規范、標準及標準化示范圖集施工,規范施工現場管理特別是重大危險源防控管理、臨邊洞口安全防護、施工用電、現場防火等情況。

5.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建筑工程項目不依法辦理基建手續,轉包、違法分包和掛靠施工,“三類人員”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資格證書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工程參建各方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等行為。一旦發現違法建設的工程項目,應書面告知項目所在地的國土、規劃、行政執法部門。

6.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廢土運輸管理工作的通知》(獅建建〔2013〕28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廢土運輸管理工作的通知》(獅建建〔2013〕7號)要求,落實圍墻內施工現場建筑廢土管理各項工作情況。

四、工作機制

(一)檢查機制

1.各工程項目監理、施工單位要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定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每個月向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報送1次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要落實整改資金,明確整改責任和時限,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并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臺賬,實行閉環管理。

2.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要定期組織常態化督促檢查。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對所轄在建工程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督促、指導相關責任主體開展事故隱患自查自報工作,并對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現場核查;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和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主要領導每季度至少帶隊組織開展1次檢查,副職領導每個月至少組織開展1次,及時發現和掌控各種隱患。

3.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責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應當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排除和改正,并建立信息管理臺賬。重大事故隱患要提請工程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掛牌督辦,一般事故隱患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指定專人督促責任單位落實整改,確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落實到位。

(二)考核機制

1.各工程項目施工單位要通過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系統申報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并落實相關防范措施,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要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

2.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對項目施工單位自查自報隱患數據、日常執法檢查數據和監管措施執行到位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實現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過程記錄和閉環管理。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責任主體,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要落實約談、動態記分等措施,并形成記錄,進行存檔。同時,在企業申報優質工程、標準化示范工地以及施工、監理企業和項目經理、總監評先評優等方面予以制約,確保隱患排查治理的全覆蓋和無縫化管理。

3.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將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局屬有關單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機制建設情況納入年度考核指標,嚴格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對責任不落實、考核不達標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對成績突出的,予以通報表彰。

(三)培訓機制

1.將安全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安全生產規范性文件、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內容納入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八大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培訓的重要知識。

2.通過座談會、現場觀摩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各單位之間和工程項目之間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交流學習活動。

五、工作步驟

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各有關單位要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組,要結合本單位實際,細化工作實施方案,確定階段任務和工作措施。

(二)調查摸底階段。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應當在開展安全發展行業創建活動的基礎上,對轄區建筑施工企業進行摸底調查,不斷完善企業基礎信息,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三)強化考核階段。局屬有關單位要全面落實監管職責,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規章制度,并認真組織實施。要突出工作過程和結果量化,嚴格考核,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納入安全發展行業創建活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同時部署、同時推進、同時考核,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二)創建典型示范。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檢查指導,培植和樹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典型單位和先進事例,通過召開經驗交流會、座談會和加強宣傳報道等形式,廣泛推廣,全面深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加強輿論宣傳。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加大宣傳,營造有利的社會輿論氛圍。各工程項目監理、施工單位要加強員工培訓,提高員工排查事故隱患的意識和能力;建立健全監督和激勵機制,組織和鼓勵員工結合本職工作查找各類事故隱患。

各有關單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結合各自實際,細化實施方案,抓緊安排部署,積極開展相關工作,請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每季度結束后1日內將本轄區前一季度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機制建設工作進展和統計情況(附件2)報送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建設工程股。

第三篇

一、工作目標

通過繼續開展清剿火患戰役,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基礎建設,著力推進工程參建責任主體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改善消防安全條件,提高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遏制火災事故發生。

二、組織領導

調整充實既有的市建筑工程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工作領導小組,由市住建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局綜合股、公用事業與房地產管理股、建設工程股、總工程師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股、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市政建設管理處、房委辦、房產交易中心和城投公司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繼續開展“清剿火患”戰役日常管理工作。

三、整治時間、范圍和內容

(一)整治時間

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圍

已辦理施工許可證或受監的在建房建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

(三)整治內容

1、認真履行涉及消防安全事項審批職能。施工圖審查機構要按規定對建筑防火設計內容嚴格審查把關,對不合格的防火設計,不得發放施工圖審查合格書。對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審核或審核不合格的,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依法應當辦理消防驗收(備案)的建設項目未提交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或備案手續)的,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房屋登記機構不得為其辦理房屋登記。

2、加強建筑工地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要督促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加大對施工現場作業區、生活區、倉庫、活動板房等重點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實情況,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配備和消防通道設置情況,建筑施工材料現場堆放情況以及安全網、外腳手架、腳手板的防火性能的檢查力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加強施工現場用電管理,特別是對電氣線路的安全檢查和電氣設備的維護、檢修,防止因電氣線路和設備老化短路引發火災事故;落實電焊等明火作業的防火措施,嚴肅查處電工、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違章操作行為。加大對既有建筑外墻改造工程的監管力度,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縫劑和燃燒性能等級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外墻改造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企業和工程項目部要按照省、市繼續打好“清剿火患”戰役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繼續打好“清剿火患”戰役目標任務和工作措施,并加強組織領導,迅速動員部署,認真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消除火災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要嚴格按照工作部署,督促工程參建各方主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二)嚴格監督檢查。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要在責任主體自查自糾的同時,加強督促檢查和幫扶指導,對排查發現的隱患,要督促企業立即整改。對發現的重大隱患,要逐一登記造冊,建立臺賬,并報請市政府掛牌督辦,限期消除。對不執行政府及有關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不認真進行隱患整改以及隱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嚴肅處理。

(三)強化宣傳教育。各企業和工程項目部要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宣傳教育方案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通過在施工現場懸掛橫幅和定期組織開展預案演練等方式不斷提高企業員工安全生產防患自救能力。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要積極拓寬宣傳渠道,強化消防安全知識宣傳,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教育培訓,將消防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納入建設行業相關執業人員繼續教育和從業人員崗位培訓及考核內容,督促指導企業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組織開展預案演練,在“11.9”消防日、重大節假日以及秋冬火災多發季節,集中宣傳消防安全和逃生自救常識,切實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完善協作機制。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要加強與公安消防機構的密切配合,完善協作機制,開展聯合執法和應急演練,切實消除火災隱患,確保建筑施工消防安全。

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應分別于2014年7月1日前將上半年、12月29日前將年度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工作情況通過政務網報送局建設工程股。

第四篇

根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建建〔2014〕4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和目標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突出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重點,準確把握常見問題產生的根源,堅持市場與現場聯動、技術與管理并重、質量行為與工程實體齊抓,嚴格質量責任落實,強化激勵約束措施,構建質量常見問題治理長效機制,有效預防和治理質量常見問題,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質量水平。

(二)工作目標

通過四年努力,新建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預防和治理覆蓋率達到100%,住宅工程質量水平明顯提高,住宅性能明顯改善,住宅質量投訴明顯減少,住戶質量滿意度明顯提高。

二、主要任務

治理范圍:新建住宅工程特別是保障性安居工程。

治理重點:滲漏、裂縫以及給排水、電氣、節能等方面影響使用功能的質量常見問題。

三、實施步驟

按照總體要求,專項治理工作分階段組織實施,每個階段工作重點安排如下:

(一)宣傳發動(2014年)

1.召開全市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座談會,動員部署專項治理工作,交流好的做法和經驗。

2.廣泛發動、組織有關媒體就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專題宣傳、報道和交流、探討,營造“企業重視、行業推動、群眾收益、社會關注”的良好氛圍。

(二)實施推進(2014~2016年)

1.專項治理年度工作重點。

⑴2014~2015年重點專項治理住宅工程屋面滲漏、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地面滲漏、外墻滲漏、窗臺滲漏和鋼筋混凝土現澆板裂縫、填充墻裂縫問題;

⑵2015~2016年重點專項治理高層住宅供水不足,排水管件不順流、水管連接處滲水、地漏安裝不規范、水封高度不足和衛生間局部等電位聯結做法不規范、電氣暗配管不通,管內穿線“死線”,金屬線管有毛刺、戶內配電箱安裝及配線不規范,配管預埋、連接不規范,消火栓箱無保護導致變形等存在安全隱患問題。

2.專項治理工作措施

⑴管理措施:強化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質量責任體系意識,健全和完善施工圖審查、工程招投標、質量安全監督、施工許可、工程監理、竣工驗收備案等法律制度,在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和驗收等環節嚴格落實各方質量責任制。強調事前控制,力爭將工程質量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①建設單位作為工程質量第一責任人,對工程質量負總責,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在施工現場設立質量管理機構并配備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每月應當組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進行一次質量檢查;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嚴格執行工程建設有關標準;依法委托參建單位,合理確定施工工期,嚴格按合同約定撥付工程費用。

②設計單位應當依據項目批準文件、城市規劃、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及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等進行設計,并對設計的質量負責。對易發生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的部位和環節應進行細化設計,并用節點構造詳圖予以明確,在工程開工前的圖紙技術交底時對參建單位進行重點交底,加強施工過程的服務工作,滿足工程建設的需要。

③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技術標準和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施工,強化施工過程質量控制,不得擅自修改設計文件,不得偷工減料,嚴禁使用未經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通過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在住宅工程開工前編制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施工方案,報監理、建設單位審查批準后實施,并根據經批準后的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施工方案,對作業班組進行技術交底及開展樣板示范;對于采用質量常見問題防治措施進行施工的工序,施工單位應在隱蔽前通知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監理單位到場檢查、驗收,并在隱蔽驗收記錄中予以體現,要收集工程質量常見問題有效治理的成功案例,總結經驗,將成熟的工藝、工法加以推廣,形成長效管理機制。

④監理單位應依法履行監理職責,嚴格按照工程建設有關規定實施監理,及時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施工方案,強化事前控制,編制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監理實施細則,提出質量常見問題防治的監理要點和措施,對易產生質量常見問題的部位或工序,須加強旁站和平行檢驗,并認真做好隱蔽工程和有關檢驗批的質量驗收。

⑵技術措施:施工單位要嚴格執行省標《建筑工程常見質量問題控制規程》(DBJ13-107-2008)、《建筑裝修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程》(DBJ/T13-46-2013)、《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應用技術規程》(DBJ13-29-2006)、《住宅工程鋼筋混凝土現澆樓(屋)面板裂縫控制技術導則》(閩建科〔2004〕6號)等規程標準,做好班組的技術交底工作。

⑶強化驗收:強調實施住宅工程質量分戶檢驗制度,根據《省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規程》(DBJ/T13-119-2010)的規定和《市住宅工程質量分戶檢驗管理暫行規定》的文件精神,加強住宅工程質量管理,強化驗收制度,結合一定時期內全市住宅工程常見的質量缺陷,定期公布住宅工程分戶檢驗指引,明確分戶檢驗的具體內容,進一步減少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的出現。倡導住宅精裝飾交付模式,在公租房、廉租房等政府保障性住宅中倡導實行精裝飾交付、拎包入住,提高住宅品質滿意度。

⑷強化監管:將住宅工程列為監管的重點對象,開展定期、不定期的監督檢查,加強住宅工程裝修階段的檢查,對發現存在的問題應及時責令整改并對責任單位予以通報批評。監督檢點不僅是在建項目,對工程竣工驗收1年內的住宅工程,也應安排檢查;要充分落實責任追究制,落實“誰驗收、誰負責”制度,對在竣工項目進行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應追究有關驗收人員的責任,并予以通報批評。

3.開展專項治理示范工程創建活動

創建一批全市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示范工程,每年創建2—3個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示范工程;全面推行樣板間制度;加強政策扶持,進一步完善創優奪杯的激勵政策,使創優奪杯工作與企業信用綜合評價掛鉤,鼓勵企業積極參與魯班獎、閩江杯、刺桐杯等各類工程質量創優評選活動;引導企業將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工藝總結為工法,具備條件的可鼓勵申報省、國家級工法。

4.組織開展專項督查

每年組織2次專項督查,重點檢查各在建工程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常見問題治理措施和質量分戶驗收制度等落實情況,持續推進專項治理工作。

5.組織召開專項治理經驗交流會

每年組織1次經驗交流會,交流各在建工程好的做法和經驗,觀摩質量常見問題治理示范工程,針對專項治理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研究進一步防治措施。

6.組織宣講和培訓

邀請市建設工程質量協會專家到進行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標準規程、技術措施的宣講、培訓。

7.構建質量常見問題防治長效機制

研究建立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措施制度,制(修)訂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有關標準規程,推進工程質量監管信息系統和工程質量信用體系建設。

(三)總結推廣(2017年)

1.組織召開全市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總結大會,總結專項治理工作成效和經驗,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和管理措施。

2.將專項治理工作轉為常態化、日常性工作,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治理成果,全面提升工程質量水平。

第五篇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深化專項整治,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環境,不斷增強城鄉抗御火災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預防火災事故發生,全力維護“兩節”、“兩會”全市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形勢穩定。

二、組織領導

市住建局成立市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住建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市住建局建工股、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市政建設管理處等相關股室及單位負責人為組長,相關股室及局屬單位人員為成員,負責組織、協調、督促全市專項整治工作。

三、整治范圍

已辦理施工許可證或受監的在建房建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

四、整治重點

檢查企業和在建項目消防安全責任制、節假日期間消防防火值班制度等各項安全生產制度落實情況;是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施工現場作業區、生活區、倉庫等重點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實情況,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配備和消防通道設置情況,以及安全網、外腳手架、腳手板的防火性能,加強施工現場用電管理,落實電焊等明火作業的防火措施;嚴肅查處電工、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違章操作行為;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彩鋼板搭建的宿舍、辦公等臨時用房彩鋼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加大對既有建筑外墻改造工程的監管力度,禁止使用燃燒性能等級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外墻改造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單位要相應成立領導機構,迅速動員部署,統一思想認識,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工作任務和職責,扎實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二)要落實隱患整改。各有關單位要開展自查自糾,組織好所屬企業和項目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隱患。各有關單位要加強與公安消防部門的密切配合,建立協作機制,采取跟蹤督辦、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強督促檢查和幫扶指導;對排查發現的隱患,要督促企業、項目立即整改;對發現的重大隱患,要逐一登記造冊,建立臺賬,并報請政府掛牌督辦,限期消除,確保建筑工程消防安全。

(三)要強化責任追究。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履行職責,依法監督整改,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不執行政府及有關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不認真進行隱患整改以及對隱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從重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要營造輿論氛圍。各有關單位要積極拓寬宣傳渠道,強化消防安全知識宣傳,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教育培訓和演練,將消防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納入從業人員崗位培訓及考核內容,切實提高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以及及時報警、撲滅初起火災和逃生自救能力。同時,要通過新聞媒體、互聯網、短信平臺和現場橫幅等向社會公布本行業系統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強大輿論聲勢。

第六篇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探索創新安全監管機制,強化和落實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結合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全面把握事故防范和安全生產工作的主動權,為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營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目標任務

對照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評定項目和內容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運用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系統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管理,不斷細化和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爭取用2年時間,在全市建立先進適用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形成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系統,使企事業單位事故防范能力明顯增強,從根本上取得事故防范和安全生產工作的主動權。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做好全市建設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市住建局成立以分管領導為組長,各相關責任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建工股),具體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各項工作。

四、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的主要內容

(一)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筑施工企業是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檢查發現的施工安全隱患,要及時采取整改措施予以消除。監理企業應采取旁站、巡視、專項檢查等方式加強對施工現場生產安全狀況的檢查,及時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問題,加大防范施工傷亡事故尤其是群死群傷事故發生的監理工作力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建筑施工企業應建立健全總公司、分公司(分支機構)、項目部三級安全檢查制度,開展定期及專項安全生產檢查。建筑施工企業應根據所承建工程項目的施工進度計劃、安全生產管理的特點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要求,制定年度開展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和專項檢查的計劃,計劃內容應包括:檢查時間安排、檢查組人員構成、主要檢查內容等。

監理企業要建立安全隱患定期檢查制度。監理企業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及時書面通知施工企業進行整改;情況嚴重的,應要求施工企業暫時停止施工,并迅速報告建設單位;施工企業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企業應迅速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三)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排查治理以貫徹落實上級部署,推進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防范高處墜落、腳手架及高大模板、深基坑、建筑起重機械、施工消防和加強一線施工人員教育培訓為重點,主要內容包括:

1、重點檢查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相關法規、部門規章、標準規范的貫徹落實情況,重點是《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及《建設工程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導則》(建質〔2009〕254號)等相關文件和標準規范的貫徹落實情況。

2、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各施工、監理單位和項目部要嚴格按照《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關于印發<集中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泉建建〔2012〕23號)和《市集中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獅建建〔2012〕23號)文件精神,開展對無施工許可等法定基建手續、無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的和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等違法違規行為。

3、建筑起重機械和腳手架專項整治。各施工、監理單位和項目部要高度重視,按《市工程建設領域預防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等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獅建建〔2012〕24號)文件要求將工作落實到工程項目的每個環節。嚴格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備案和使用登記制度,明確起重機械設備租賃、安裝(拆卸)、檢驗、驗收和使用各方的主體責任;要把建筑施工起重機械的租賃、安裝(拆卸)、檢驗、驗收和使用的規范化、程序化運作和管理,作為隱患排查治理重要的工作來抓。

4、預防坍塌專項整治。加大深基坑、高大模板、腳手架工程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查、論證、審批和實施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深基坑、高大模板、腳手架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有效控制和減少坍塌事故的發生。

5、高處作業專項整治。開展對“四口”、“五臨邊”、卸料平臺等容易發生高處墜落的部位和安全防護情況的專項檢查,提高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定型化和工具化水平,開展高處作業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佩戴和使用等教育,提高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

6、施工消防專項整治。嚴格貫徹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加大施工消防安全宣傳工作的力度,提高施工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主體意識,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機制體系,開展施工消防的隱患排查整治,著重對在建工程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施工現場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配備和消防通道的設置情況,建筑電工、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

(四)加強施工安全生產監管。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站要結合日常監督工作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尤其是對重點工程、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同時對各施工、監理企業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實效和工作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指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確保排查治理工作扎實有效開展。各單位要按照隱患排查的行業標準,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臺賬,并實行閉環管理。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站要督促各企業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部門,研究制定防高空墜落、防坍塌、防起重傷害、防火災的對策和具體措施,確保隱患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二)落實安全責任,抓好重點環節。各有關單位要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做好重點時段、環節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市質安站要督促指導建設工程各參建單位認真做好對深基坑、高支模、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施工消防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于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堅持邊查邊改,及時消除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必須停工整改;重大生產安全隱患重復出現的,要掛牌督辦,確保施工安全。

(三)細化工作內容,強化隱患整改。各施工、監理單位要充分認識建設工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細化日常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措施,確保安全生產隱患整改落實到位。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負責,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各項措施,強化對現場施工安全生產的落實情況檢查、整改,確保所有在建工程全數自查,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走過場;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記錄在案并立即整改,消除隱患。監理單位應加強巡視和安全檢查,督促施工企業開展自查自糾,落實安全生產監理責任。

(四)加強日常檢查,強化行政執法。我局將結合日常監督檢查及專項檢查,對責任主體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對未認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重大隱患未有效整改、同類隱患重復出現、排查治理工作效果差的企業,將通報批評、動態記分并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請各單位和工程項目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結合項目實際情況,抓緊安排部署,積極開展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將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用表(附件)報送至市住建局建工股。同時,請各施工企業于每季度末(末月25日前)將本企業該季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進展情況書面報送市住建局建工股。

第七篇

2014年我局將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和三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等中央、省、市領導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批示精神,以深化改革為動力,以開展“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活動為載體,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堅守紅線,強化責任,注重預防,狠抓治本,依法治理,夯實基礎,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為市政公用行業科學發展、跨越發展提供更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一、工作目標

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把各項責任落實到位,把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促進市政公用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強化紅線意識,著力落實各方安全生產工作責任

1.深化安全監管體制改革。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明確各單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具體職責,健全協調配合、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獎懲嚴明的責任制度,強化屬地監管責任,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建立明確的安全監管責任體系,進行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

2.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督促各單位將安全主體責任進行延伸,細化到具體崗位、落實到具體操作人員,并嚴格實施崗位責任制,不斷完善規章制度,做到安全生產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基礎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形成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機制。

3.嚴格考核。將安全生產納入領導干部、績效考核體系,加大安全生產考核權重。完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體系,嚴格目標責任考核,采取約談、通報和召開現場會等措施,加大警示問責和督導整改力度。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加大事故責任追究力度。

(二)強化本質安全,著力推進創建安全發展示范城市

1.持續深化標準化建設。加強達標單位的動態管理,認真按照“一級抓鞏固、二級抓提升、三級抓改進”的原則,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標準化持續運行的激勵、約束措施,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引向深入,進一步鞏固三級達標單位的創建質量,提升二級達標創建面。

2.推進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活動。認真按照創建工作方案和規劃,嚴格落實聯席會議、宣傳培訓等6項制度,全面開展創建活動,重點在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完善隱患排查治理等8個體系建設下功夫。一方面認真總結安全生產工作一些好經驗、好做法,提煉固化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長效機制,推動安全生產工作向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轉變。另一方面要強化科技創新推動,實現由傳統監管向科學監管的轉變,進一步提高安全監管的科學化水平。

(三)強化綜合治理,著力加強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整治

1.認真開展危險物品安全整治。突出抓好經營、儲存液化石油氣、管道的燃氣企業和使用氯氣的自來水企業的安全監管,將安全生產作為行政審批的前置條件。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組織開展管道燃氣安全專項排查整治,杜絕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可能。

2.深化公園景區、市政工程施工、市政設施等行業領域安全治理整頓。深入開展公園游樂設施、景區游覽場所、市政設施(道路橋梁)的安全整治,逐一建立檔案并落實人員跟蹤管理。認真整治防護措施不到位等市政施工現場問題。深化污泥處理(運輸)安全整治,嚴防安全生產事故。

3.深入開展市政道路安全整治。實施市政道路安全保障工程,加強對路燈、市政道路(橋梁)、井蓋設施、行道樹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

4.持續打擊非法違法行為。針對無照無證和證照不全經營液化石油氣、天然氣加氣站、拒不執行停產整頓指令等違法行為,集中開展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嚴格落實“四個一律”和“六個一批”要求,鼓勵媒體和群眾舉報非法違法問題,保持整治非法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每季度按時報送實施停產停業整頓和關閉(取締)企業名單,接受社會監督,做到常態化、規范化。

(四)強化安全檢查,著力構建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機制

各事業單位要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回頭看”,總結安全生產大檢查的有效做法,規范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制度。各各事業單位一要以企業單位自查、自報、治理三個環節的職責為重點,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完整的自查、自改、自報和督查、督導、銷號機制,推進企業每月動態排查上報事故隱患。二要創新監管方式。采取“四不兩直”的形式,開展集中檢查、專項督查、暗查暗訪,探索建立巡視檢查制度。三要嚴格行政執法。對重大安全隱患,要堅決掛牌督辦;對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或存在安全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要限期整改;對不能按期整改的,要嚴格執法,加大行政處罰力度,確保各項安全隱患整改落實到位。

(五)強化應急處置,著力提升應急救援能力

1.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建設。建立協同應對市政公用事業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聯動機制,提高應急救援效率。督促相關企事業單位完善應急物資儲備,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市政、園林、供水、供氣參與事故應急救援中的突出作用。

2.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系。深入貫徹落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7號),進一步加強應急預案的更新和報備工作,加強各類預案之間的銜接,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指導督促相關企事業單位定期開展預案演練,提高對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自救互救能力。

(六)強化宣傳教育,著力增強安全生產意識

1.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以“強化紅線意識、促進安全發展”為主題,深入開展一系列豐富多彩、寓教于樂的“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開展安全咨詢日、市政行業、燃氣行業等專題安全宣傳活動,普及安全生產基本常識,提高全民安全意識。

2.抓好安全培訓教育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安委〔2012〕10號)要求,強化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上崗資格培訓,強化全員安全技能培訓;加強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的監督檢查,做到主要負責人全部持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