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安全社會監管夏秋攻堅實施方案

時間:2022-09-26 09: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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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安全社會監管夏秋攻堅實施方案

依據《省氣象條例》和《市開展“夏秋攻堅”安全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市氣象局2020年防雷安全社會監管夏秋攻堅實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市氣象局防雷安全社會監管夏秋攻堅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工作任務

(一)檢查防雷安全重點監管企業

1、防雷裝置違法投入使用問題。氣象部門負責審批的易燃易爆等建設工程和場所,不按規定辦理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審批手續,未批先建、未驗收先使用等問題。

2、安全制度不落實問題。防雷安全主體未建立防雷安全責任制,防雷安全管理職責不明確;未制定和實施防雷安全工作計劃;未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未組織防雷安全教育等問題。

3、防雷裝置設施運行不規范問題。未定期對防雷裝置進行維護,未委托具備相應等級的防雷裝置檢測機構進行定期檢測,未建立防雷裝置隱患排查臺賬,對發現的問題未整改。

(二)規范防雷檢測檢測機構的行業管理

1、違法違規開展防雷裝置檢測業務。防雷裝置檢測機構無資質或超資質范圍開展檢測業務;在防雷裝置檢測中弄虛作假;偽造、涂改、出租、出借、掛靠、轉讓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證等問題。

2、防雷檢測不規范。防雷裝置檢測標準適用錯誤;防雷裝置檢測方法不正確;防雷裝置檢測內容不全面、不符合相關技術要求、不足以支持防雷裝置檢測結論;使用不符合條件的防雷裝置檢測人員等問題。

3、防雷裝置檢測機構內部管理能力不足。未按時上報年度報告和申請信息變更;未按時對儀器設備進行檢定或校準;未按時對防雷技術人員繳納社會保險;未規范整理防雷裝置檢測業務檔案等問題。

三、方法步驟

(一)第一階段:組織人員認真梳理和部署整治工作。(2020年6月18日-2020年6月22日)

(二)第二階段: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工作。(2020年6月23-2020年10月20日)

要結合《2020年市氣象局關于防雷安全社會監管“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計劃》,建立隱患排查清單,及時更新易燃易爆等防雷安全重點單位清單并實現隱患排查全覆蓋。堅持邊查邊治,發現隱患要責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其整改到位,確保2020年檢查發現的問題整改率達到100%,對違法違規單位要依法查處。將防雷安全生產工作整治情況及時錄入全國防雷減災綜合服務平臺。

(三)第三階段:分析研判總結上報。(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31日)

要認真總結防雷安專項集中整治發現的突出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制定完善可行的防雷安全監管措施,確保防雷安全監管取得實效。10月底前上報市氣象局2020年防雷安全社會監管夏秋攻堅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