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信用社專項央行票據兌付準備工作方案

時間:2022-05-08 0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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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信用社專項央行票據兌付準備工作方案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兌付考核的通知》(銀發[2004]253號)等文件精神,我縣信用社已于2005年6月5日認購專項央行票據16527萬元,置換呆帳貸款11048萬元和歷年虧損掛帳5479萬元。為了順利推進××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改革工作,確保專項央行票據兌付,根據農村信用社改革有關政策和上級行業管理部門有關精神,制定××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專項央行票據兌付準備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專項央行票據監測考核的指導思想是:以國務院關于農村信用社改革的有關政策為指針,以業務發展為主線,以防控風險為重點,以提高質量效益為目標,努力提高資本充足率,降低不良貸款,加強內控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全面處置、清收已置換不良貸款,使專項央行票據兌付監測考核的各項內容持續達標,如期兌付專項央行票據,圓滿完成××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的各項改革工作任務。

二、工作目標

××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申請的專項央行票據于2005年6月5日獲準發行,根據××縣農村信用社實際,擬選擇到期兌付,即在*年6月1日前,使專項央行票據考核的各項指標持續達標,各項改革到位,處置、清收已置換不良貸款全部達到規定條件,使專項央行票據于*年6月按期兌付。

1、資本充足率目標:*年末,全縣信用社資本充足率為5.5%,核心資本充足率為3.3%,考慮*年業務經營變化情況,至*年6月,全縣信用社資本充足率不低于4%,核心資本充足率不低于2%,使資本充足率在任何時點都達到不低于4%的專項央行票據兌付要求。

2、不良貸款降比目標:*年末,全縣信用社各項貸款88393萬元,其中不良貸款14698萬元,不良貸款占比為16.6%,比2002年末不良貸款占比下降了28.5個百分點,降比幅度在50%以上,為使不良貸款降比幅度持續達到要求,全縣信用社將通過支農貸款規模擴張,控制壓縮不良貸款,到*年6月全縣信用社各項貸款達93393萬元,不良貸款控制在14698萬元,不良貸款占比控制在15.7%以內。

3、存貸款目標:*年末全縣信用社各項存款158295萬元,各項貸款88393萬元,存貸比例55.8為%,到*年6月全縣信用社各項存款預計達16529萬元,各項貸款達95300萬元,存貸比例控制在57.6%以內。

4、效益目標:2005、*年,我轄分別較上年減虧120、180萬元,達到了規定要求。

5、處置、清收已置換不良貸款目標:*年末全縣信用社已置換不良貸款余額10732萬元,按照有關精神,在申請兌付專項央行票據前,對已置換不良貸款的處置、清收全部達到規定條件。

三、主要工作措施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為確保專項中央銀行票據的順利兌付,縣聯社成立由縣聯社理事長任組長,班子成員為組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負責人由李風梅主任擔任,辦公室具體協調處理專項央行票據兌付工作的各項事宜,各信用社成立以社主任為主的工作專班,協調配合做好專項央行票據兌付監測考核工作,確保全縣信用社專項央行票據兌付監測考核工作扎實有序開展。

2、落實責任,合力攻堅。專項央行票據兌付考核工作政策性強,質量要求高,各單位、各部門要統一組織、協調配合、各司其職、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監測考核工作。一是由分管信貸工作的領導負責不良貸款真實性、不良貸款降比和資本充足率達標工作;二是分管風險資產管理的領導負責全縣已置換不良貸款的處置、清收工作,確保按時保質完成處置、清收任務。三是業務科負責全縣信用社貸款質量的監測考核,確保不良貸款反映真實,努力控制不良貸款的增長,使信貸資產質量不斷優化。同時負責資本充足率的監測工作,密切關注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變化,如資本充足率達臨界點,應及時報告,啟動相應資本補充機制,采取相應措施,增加資本凈額,減少風險資產,使資本充足率在任何時點都不低于4%。四是財務科負責對政府承諾對信用社扶持政策進行落實,從嚴控制年人均費用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五是由風險資產管理科負責完善并落實不良貸款責任追究制度。六是由辦公室負責健全勞動用工制度。七是由辦公室、業務、財務、風險資產管理科負責按照銀監會有關文件精神,建立基本信息報告和信息披露制度。

3、一戶一策,多法并舉,全面處置、清收已置換不良貸款,從兌付專項央行票據考核內容來看,我縣信用社各項考核指標均已達到,因此,全縣信用社專項央行票據兌付考核工作的重點即為全面處置、清收已置換不良貸款,處置、清收已置換不良貸款工作質量的好壞,是事關專項央行票據能否如期兌付的關鍵。因此,全縣信用社特別是風險資產管理科要高度重視已置換不良貸款的處置、清收工作。在清收、處置過程中,各信用社要通力協作,配合風險資產管理科對本轄區內的已置換不良貸款做好處置、清收工作,確保*年6月底以前,已置換不良貸款的處置、清收達到規定比例。

4、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我社已按照省市聯社的統一安排部署,完成了統一法人工作,并于*年1月底前開業。制定并實施了社員代表大會、理、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的選舉辦法,建立了法人治理的組織架構、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監事會已制定并實施了對理事長、主任的專項審計和離任審計制度,計劃于3月底前制定并實施理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5、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時向社會披露信息。聯社在每年會計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報經銀監部門批準,在信用社主要營業場所,向社會披露有關信息,披露內容包括:本年度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比率、本年利潤、費用總額等關鍵性指標及其年度變動情況、“三會”議定的重大事項及其落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