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技術創新獎勵方法
時間:2022-08-26 0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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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調動廣大質監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營造開拓創新、奮力爭先的氛圍,對全市質監系統在質監工作中有創新、有特色、有突出貢獻的科室(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參照《**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修訂印發<創新獎勵辦法>的通知》(溫質人〔2007〕5號)文件精神,特制訂本辦法。
一、獎勵項目和金額
1、方法創新獎。工作方法受到省局、**市局、當地政府領導表揚且被市局以上作為典型經驗進行介紹或由領導簽署意見向系統推廣實施的,給予1000-5000元獎勵。
2、技術研究獎:各科室(單位)結合質監工作實際,積極開展科研開發。研發項目經上級有關部門立項,按時完成的,根據項目難易程度、實用價值,給予1000-10000元獎勵。
各科室自行組織、未經上級管理部門批準立項的科研或技術改造項目,研究改造成果在相應領域內處于領先水平的,給予200-5000元獎勵。
3、標準研制獎:爭取國家、行業、地方標準與規程、規范的制、修訂任務,并完成標準研制項目,根據標準分類、排名給予參與單位和個人200-5000元獎勵。
4、合理建議獎。對本科室(單位)的內部管理、改革發展、技術服務、業務開拓、市場調研、社會合作等方面提出合理的書面建議,被上級主管部門采納并取得一定實效的,給予200-2000元獎勵。
5、項目合作獎:介紹引進國內外著名(合法)的技術機構或認證機構,使單位與其合作的,可視情給予獎勵:
(1)介紹國內外機構與本系統技術機構洽談并取得實質性的合作項目,如資金入股、本系統技術機構作為其分支機構(掛牌)、認可本系統技術機構的證書報告、授權本系統技術機構開展某項工作等,給予5000元以下獎勵。
(2)介紹國內外機構與本系統技術機構洽談并取得意向性的項目,如人員互培、人員交流、擔任本系統技術機構顧問、建立業務介紹關系或某項業務的一次合作等,給予3000元以下獎勵。
6、學術論文獎:在省級以上專業權威雜志上發表學術論文的,根據發表刊物的影響力、學術論文質量等因素,評出一、二、三等獎,分別給予1000、800、500元獎勵。
為進一步調動技術機構科技人員的科技創新積極性,技術機構創新獎勵辦法參照《**市質量技術監督技術機構科研成果獎勵辦法(試行)》(詳見附件2)實行。
二、評定時間和程序
創新獎勵評定每年組織一次,主要是對上年度的創新項目進行評定。具體評定時間及程序如下:
1、3月1日-15日,各科室(單位)負責推薦(自薦和組織推薦),填寫《創新獎勵推薦表》,提供有效的證明和評價材料,并將推薦表和有關材料報評審小組辦公室。
2、3月16日-31日,評審小組辦公室對材料進行初審后,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3、4月1日—30日,局黨委研究,確定創新獎勵結果。
創新獎勵的獎牌、證書由局統一頒發,獎金原則上由所在單位發放。
三、組織領導
局成立“創新獎勵評審小組”,評審小組由局領導和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本辦法適用于局下屬各科室(單位)和個人,若與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上級規定執行。
本辦法自之日起實施,由局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