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治預防工作規劃
時間:2022-09-03 06:20:00
導語:懲治預防工作規劃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貫徹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以下簡稱《工作規劃》),扎實推進我省懲治
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標
堅決懲治和有效預防腐敗,關系人心向背和黨的生死存亡,是黨必須始終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務。近年來,各級黨
委、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著力抓好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各項任務的落實,取得了明顯成
效。當前,我省改革發展已進入關鍵階段,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仍然嚴峻,任務仍然艱巨。我們必須充分
認識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堅定不移地推進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的反腐倡廉建設。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
實貫徹維護黨章,以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為主線,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全面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
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緊密結合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
設和制度建設,根據新的時代條件和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以改革創新精神整體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各項工
作,為實現黨的十七大和省第五次黨代會作出的重大決策和戰略部署,推動海南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有力保證。
(二)基本要求
1、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與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
制、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相適應,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圍繞加快海南發展這個
中心任務,把反腐倡廉建設貫穿于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個領域,體現在黨的建設各
個方面,既發揮服務和促進作用,又推動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進一步完善。
2、堅持改革創新、開拓進取。以改革創新的精神狀態、思想作風和工作方法,認識和把握新形勢下反腐倡廉建設
的特點規律,加強和改進懲治和預防腐敗各項工作,研究新情況,總結新經驗,創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機制,破解
工作難題,使反腐倡廉建設更加適應國情、黨情和省情的發展變化,更加富有實際成效。
3、堅持懲防并舉、重在建設。以建設性的思路、舉措和方法推進反腐倡廉建設,使懲治與預防、教育與監督、深
化體制改革與完善法規制度有機結合,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
做到懲治和預防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設的思想觀念、文化氛圍、體制條件、法制保證。
4、堅持統籌推進、綜合治理。把改革的推動力、教育的說服力、制度的約束力、監督的制衡力、懲治的威懾力結
合起來,把懲治和預防腐敗的階段性任務與戰略性目標結合起來,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整合各方面資源和力量,增
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科學性、系統性、前瞻性。
5、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指導。緊緊抓住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以領導干部為重點,以規范和
制約權力為核心,緊密結合實際,區分不同情況,加強政策指導,探索有效途徑,不斷取得新進展。
(三)工作目標
經過今后5年的扎實工作,到2012年,建成我省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初步建立,
反腐倡廉法規制度比較健全,權力運行監督機制基本形成,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體制改革繼續深化,黨風政風明顯改
進,腐敗現象進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眾的滿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推進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
(四)加強領導干部黨風廉政教育
1、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學習貫徹,教育引導各級領導干部深刻領會科
學發展觀的科學內涵、精神實質和根本要求,堅定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牢固樹立馬克思
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和社會主義榮辱觀。
2、繼續抓好廉潔從政教育。認真組織學習黨的三代中央領導集體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同志為總書記的黨
中央關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論述,學習黨章等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使各級領導干部不斷增強黨性修養和從政道德
修養,增強法制觀念和紀律意識,打牢廉潔從政的思想政治基礎。
3、健全反腐倡廉學習教育制度。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加強領導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見》,完善黨委(黨組)中心
組學習制度,定期組織反腐倡廉理論學習。黨政主要領導干部每年至少講一次廉政黨課或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勢報告。
4、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訓規劃。全省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其他干部培訓機構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納入
教學計劃,舉辦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教育專題培訓班。在領導干部任職培訓、干部在職崗位培訓中開設廉潔從政教育課
程。
(五)加強黨的作風和紀律教育
1、開展黨風黨紀專題教育。各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宣傳部門組織開展黨風黨紀專題教育,教育和引導各級領導
干部自覺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和群眾工作紀律,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
2、切實改進領導干部和黨政機關作風。著力解決一些領導干部在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生活作
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增強公仆意識,密切聯系群眾,做到為民、務實、清廉。繼承黨的優良傳統,牢記“兩個務
必”,弘揚八個方面的良好風氣。發揚艱苦奮斗精神,堅決制止奢侈浪費現象。加強對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和
裝修、設備配備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控制黨政機關修建樓堂館所。加強公務用車的使用管理。嚴格執行因
公出國(境)管理相關規定,嚴格控制沒有實質性內容的一般出國(境)訪問。大興求真務實之風,講實話、察實情、辦
實事、求實效,大力精簡會議和文件,進一步改進會風和文風。
3、切實改進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作風。深入開展政治素質好、經營業績好、團結協作好、作風形象好的“四好”企
業領導班子創建活動,推動企業依法經營、廉潔從業、民主管理風尚的形成。認真糾正一些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獨斷專
行、任人唯親、在國內外公務活動中奢侈浪費以及對職工困難漠不關心等問題,嚴格執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七個不
準”等廉潔從業各項規定,加強評議和監督,及時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2009年,建立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職務消費規
范;建立省屬企業重大決策信息披露制度。
4、切實改進高等院校領導人員作風。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理順黨政關系,明確學校黨委、行政領導以
及其他有關機構的職責權限和議事規則,進一步健全領導班子決策機制,提高民主決策水平。加強對財務、基建、招
生和采購的管理監督。進一步規范和促進校(院)務公開工作。
5、切實改進基層干部作風。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認真解決少數基層站所存
在的干部吃拿卡要、刁難群眾和效率低下等問題,做到廉潔奉公、勤政為民。嚴格執行農村基層黨組織生活會制度,
進一步完善村干部勤廉雙述、村民詢問和民主評議制度,強化對農村基層干部的監督。建立和完善街道社區干部行為
規范,著力解決少數干部不嚴格按法律和政策辦事、工作方法簡單粗暴、侵害群眾利益等突出問題。
(六)加強面向全黨全社會的反腐倡廉宣傳教育
1、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機制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納入各級黨委宣傳教育的總體部署,融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
發展觀活動之中,列入各級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宣傳思想、文化教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
,加強組織協調,健全聯席會議制度,完善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的工作格局。
2、開展各種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認真落實中央《關于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的意見》,豐富“”內容,
創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崗位廉政教育和主題教育形式,注重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不斷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
性。從2008年起,每年組織開展“反腐倡廉宣傳教育月”活動。2008年,舉辦全省大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覽。2009
年,組織編寫違紀違法領導干部《懺悔錄》。2010年,舉辦勤政廉政先進事跡巡回報告會。
3、加大反腐倡廉宣傳力度。各新聞單位要繼續辦好反腐倡廉專欄、專題節目,主要新聞網站和各級政府網站要開
設廉政網頁或專欄,深入宣傳黨的反腐倡廉理論、方針政策、基本經驗和工作成效,宣傳勤政廉政先進事跡。組織開
展反腐倡廉優秀新聞欄目評比活動,打造一批精品欄目。嚴格執行反腐倡廉新聞宣傳紀律,健全反腐倡廉新聞會
制度。加強反腐倡廉網絡文化建設和管理,搞好網上宣傳和熱點問題引導,營造反腐倡廉良好的思想輿論氛圍。
(七)進一步加強廉政文化建設
1、積極開展廉政文化“六進”活動。按照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要求,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
系,結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開展廉政文化“六進”活動。結合加強領導干
部作風建設,推動廉政文化進機關;結合創建和諧社區活動,推動廉政文化進社區;結合開展青少年廉潔教育,推動廉
政文化進學校;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文明生態村建設,推動廉政文化進農村;結合開展誠實守信、廉潔經營教育
活動,推動廉政文化進企業;結合創建文明家庭和開展家庭助廉活動,推動廉政文化進家庭。
2、推進廉政文化陣地建設。加強全省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革命紀念地(館)及其他蘊含廉政教育資源的歷史文化名
勝的建設、管理和運用,使之成為增強廉政意識、傳播廉政文化的重要場所。2008年,進一步規范海南省反腐倡廉警
示教育基地建設,加快海瑞墓園等廉政教育基地建設,做好全國廉政教育基地命名申報工作。完善戶外廉政公益廣告
牌和社區廉政宣傳墻報、專欄的建設和管理,營造反腐倡廉的良好社會氛圍。
3、創新廉政文化內容形式和傳播手段。加大反腐倡廉影視、戲劇、歌曲、書畫等作品的創作力度,充分運用新聞
媒體、互聯網進行宣傳,擴大覆蓋面、增強影響力,形成“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社會風尚。開展“揚正氣、促和
諧”廉政公益廣告創作展播評選活動,創作一批優秀廉政公益廣告。
4、加強對廉政文化建設的組織領導。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各級宣傳部門加強業
務指導,各級紀委搞好組織協調,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密切配合協作,共同推動廉政文化建設。
三、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為懲治和預防腐敗提供有力保證
(八)完善黨內民主和黨內監督制度
1、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具體制度。制定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黨
組工作條例》的具體措施。2008年,健全和完善黨委全委會、常委會工作機制相關規定,進一步明確全委會和常委會
的職權范圍、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健全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相關制度,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各級黨委
常委分工負責制。2009年,制定《中共海南省委關于實行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的暫行辦法》,完善省委和市縣黨委
討論決定重大問題和任用重要干部票決制,促進各級黨委依法決策、民主決策、科學決策。
2、健全黨內民主制度。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2008年,選擇1至2個市縣(區)試行黨的代表大會代表常任制,繼
續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基層黨代表直通車”工作,暢通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反映意見和建議的渠道;2009年,研究起草《
中共海南省委關于實行黨的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的暫行規定》,探索黨的代表大會代表在閉會期間發揮代表作用的有
效途徑和形式。根據中央《關于在黨的地方和基層組織中實行黨務公開的意見》,總結推行黨務公開試點工作經驗,
制定實施《中共海南省委關于實行黨務公開的辦法》。健全黨內情況通報、情況反映和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開展
改進候選人提名制度和選舉方式工作試點,制定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由黨員和群眾公開推薦與上級黨組織推薦相
結合的實施辦法,逐步擴大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直接選舉范圍。
3、健全黨內監督制度。建立健全各級黨委常委會向委員會全體會議定期報告工作并接受監督的制度,進一步加強
黨內監督、規范權力運行。2009年起,研究制定《中共海南省委關于市縣黨委委員、紀委委員提出罷免或撤換要求及
處理的暫行規定》,促進和規范黨內罷免和撤換工作。制定省委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
則》實施辦法,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依據《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完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
從業的相關制度和措施。
(九)完善對違紀行為的懲處制度
1、完善實體性規定。制定、修訂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相配套的單項懲
戒性規定。2009年,制定《海南省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健全對黨的機關、人大機關、
政協機關、派機關公務員的紀律處分規定,規范對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紀律處分。研究制定《關于
在查處違紀案件中加強和規范組織處理工作的暫行規定》,發揮組織處理工作在案件檢查中的作用。
2、完善程序性規定。2009年,修訂《中共海南省紀委關于對黨員違犯黨紀問題立案檢查權限的規定》、《中共海
南省紀委關于處分違犯黨紀的黨員批準權限的規定》,以及《海南省監察廳關于對行政監察對象違犯政紀行為立案調
查批準權限的規定》、《海南省監察廳關于行政監察對象行政處分批準權限的規定》。完善執紀執法機關信訪舉報、
線索排查、案件調查、案件審理、申訴復查和執法監察、效能監察等方面的程序性規定,嚴格規范執紀執法行為。規
范紀檢監察機關與檢察機關相互移送案件工作。
(十)完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具體制度
修訂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的實施辦法,進一步強化責任分解、責任考
核和責任追究工作。制定省委貫徹落實《關于紀委協助黨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規定(試行)》的具體辦法。修訂《
省紀委、省監察廳關于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若干規定》。制定貫徹落實《國有企業紀律檢查工作條例》的實
施意見。繼續推進鄉鎮紀檢體制機制制度改革。完善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工作機制和制度。
(十一)加強反腐倡廉地方性立法
認真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在地方性立法中體現反腐倡廉要求。適時將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具體制度
轉化為地方政府規章,上升為地方性法規。制定《海南省行政程序條例》,規范行政權力的運行。制定《海南省政府
信息公開條例》,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工作。制定《海南省財政資金管理監督若干規定》,提高財政資金監管水平和
能力。制定《海南省審計監督條例》,進一步強化審計監督。制定《海南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監督條例》,保證社會
保險基金安全運行。制定《海南省公務員錄用辦法》,規范公務員的錄用工作。修訂《海南省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
位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規定》,嚴格控制機構規模和財政供養人員數額。健全反商業賄賂的地方性法規,促進防治商
業賄賂長效機制的形成。結合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建立健全海南省公務員從政道德方面的規章制
度。進一步規范領導干部離職和退休后的從業行為。修訂領導干部多占政策性住房問題的處理辦法。制定《海南省農
村集體財產管理條例》,保障村民民主理財、民主監督。
(十二)嚴格執行反腐倡廉法規制度
建立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實施情況跟蹤和反饋制度,適時開展立法后評估工作。2009年底前,全面清理建省以來制
定實施的黨紀、政紀處分方面的規定,維護懲戒制度的嚴肅性、權威性。探索建立對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和規
范性文件進行“廉審”的制度。加強對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提高制度執行力。2008年,開展反腐
倡廉“制度執行檢查年”活動,著力解決反腐倡廉制度執行不力的問題。2009年,開展反腐倡廉“制度執行推進年”
活動,探索建立反腐倡廉制度執行效果評估機制。2010年,開展反腐倡廉“制度執行鞏固年”活動,探索建立反腐倡
廉制度落實長效機制。
四、強化監督制約,確保權力規范運行
(十三)加強對領導機關、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監督
1、加強對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的監督。加大對遵守黨章和執行其他黨內法規情況的檢查力度,把領導干部遵守政治
紀律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和巡視監督的重要內容,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維護中央權威和黨的
集中統一,始終同以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確保黨的十七大
和省第五次黨代會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2、加強對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情況的監督。圍繞貫徹生態立省、開放強省、產業富省、實干興省的發展戰略,對
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加強節能減排和生態環境保護
、節約集約利用土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等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堅決防止和糾正違背科學發展觀的行為。2009年,制定節能減排監測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
3、加強對民主集中制執行情況的監督。重點檢查涉及全局性問題、重要干部推薦任免和獎懲等方面貫徹執行民主
集中制情況,保證黨委全委會和常委會議事規則、決策程序的嚴格執行,反對和防止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
4、加強對落實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情況的監督。重點治理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
收受干股,違反規定插手市場交易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獲取內幕信息進行股票交易,以及在住房上以權謀私等問
題。嚴格執行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從業的有關規定。加強對領導干部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開展領導干部違規多
占政策性住房清理工作。
5、加強上級黨委和紀委對下級黨委及其成員的監督。健全上級黨委對下級黨委常委的經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機制
。2008年,建立健全各級黨委常委會內部監督措施,切實加強常委會內部監督,主要負責人要自覺接受常委會成員的
監督。積極探索加強同級紀委對常委會成員監督的有效途徑和方法。充分發揮黨代表大會代表的作用,探索建立同級
黨代表大會代表、全委會對常委會工作進行評議監督制度。
6、加強巡視監督。制定省委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的實施辦法,繼續加強對市縣的巡視,
搞好巡視成果的綜合運用。2010年底前完成對市縣的第二輪巡視。繼續做好對省直部門和省屬重點企事業單位的巡視
。巡視省直機關,要延伸到下屬單位。
7、加強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對駐在部門的監督。改進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進一步健全“駐巡結合”模
式。切實加強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協助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組
織協調反腐倡廉工作。
(十四)加強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權力行使的監督
1、加強對干部人事權行使的監督。認真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堅持和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前征求同級紀委意見制度。堅持和完善強化預防、及時發現、嚴肅
糾正的干部監督工作機制。有效發揮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作用。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的監督,堅決防止
干部“帶病上崗”、“帶病提拔”。堅持嚴重違規用人問題立項督查制,嚴肅查處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等問題,堅決
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2008年,開展“科學規范和有效監督縣(市)委書記用人行為”的試點工作,規范縣(市)委書
記的用人行為。2009年,進一步完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
追究制度。
2、加強對司法權行使的監督。完善紀委和黨委政法委、組織部等部門在對司法機關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監督工作中
的協作配合機制。進一步強化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分工負責、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約機制。重視人大
對司法機關的監督。加強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進一步健全司法機關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制度,堅決防止和糾正執法
不嚴、司法不公的問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3、加強對行政審批權和行政執法權行使的監督。組織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海南省實施〈中華
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暫行辦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行政審批
和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探索建立“行政權力清單”制度,規范行政審批和行政執法流程,建立接辦分離
、程序公開的行政審批制度,保證行政權力依法、公正、透明運行。2009年,推行“網上審批”,建立完善行政審批
電子監察系統。
4、加強對財政資金和金融的監管。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監督相結合的財政監督機制,繼續開展對部門預算
、國庫集中收付、單一賬戶管理、政府采購、政府非稅收入和“收支兩條線”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繼續抓好“
小金庫”的專項治理,強化財政資金的監督。深化海南省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建立健全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和金融企
業內控機制,提升監事會和內審、稽核、合規、監察等監督機構的專業性和獨立性,加強案件防控工作。
5、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監管。充分發揮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政府職能部門和外派監事會的作用,加強對企業國
有產權和上市公司國有股權交易、重大投資決策等事項的監管。加強對企業重組、改制、破產和國有資本運營各個環
節的監管,抓好重大投資項目評估論證和重大投資決策失誤責任追究。開展對國有企業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安排、大
額度資金運作及重要人事任免等實行集體決策情況的專項檢查。
(十五)發揮各監督主體的作用
1、加強和改進黨內監督。開展《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實施情況的專項檢查。進一步改進民主生活會
的方式方法,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原則性,加強領導班子成員之間相互監督。堅持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
,接受黨員群眾的監督。認真抓好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的落實,執行好《海南省省委委員、省紀委委
員開展黨內詢問和質詢的實施細則》。2009年,進一步完善領導干部述職述廉措施,抓好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誡勉談
話和函詢制度的落實。尊重黨員主體地位,落實黨員在黨內監督中的責任和權利,營造黨內民主討論環境。認真貫徹
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保障黨員批評、建議、檢舉等權利。建立健全黨的紀檢機關與組織部門有關
情況通報制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要自覺接受黨組織、黨員和人民群眾的監督。
2、支持和保證人大監督。制定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實施辦法,通過
聽取和審議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專項工作報告,審查和批準預決算,聽取和審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計劃、預算的執行情況報告和審計工作報告,組織執法檢查,進行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等方式,加強人大對政府機關
、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監督。改進和完善人大代表視察的方式方法,完善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
具體辦法,切實發揮人大代表的監督作用。
3、支持和保證政府專門機關監督。充分發揮行政監察職能作用,積極開展執法監察、廉政監察和效能監察。加強
對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推行政府績效管理。認真落實《海南省黨政領導干部問責暫行規定》,加大
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力度。嚴肅查處違反政紀的案件。加強行政效能建設,促進政府轉變職能、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
政效能。加強政務服務中心的建設和管理。2008年,省政務服務中心正式運行。2009年,各市縣建立和完善政務服務
中心。加強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抓好對重點專項資金和重大投資項目的審計。依法公告審計結果,促進審計
結果落實。支持公安、財政、土地、建設、環保等職能部門依法開展監督。
4、支持和保證司法監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審理和執行行政訴訟案件,監督和維護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認
真落實《海南省預防職務犯罪規定》,支持人民檢察院依法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強化對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
訴訟的法律監督。
5、支持和保證政協民主監督。把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完善民主監督機制。支持政協運用會議、專題調研、委
員視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對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
人員履行職責和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監督。各級黨委、政府要發揮政協、派和無黨派人士的監督作用,認真聽
取他們的批評和建議,建立和完善定期通報情況制度,自覺接受監督。認真辦理政協委員提案和建議。
6、支持和保證群眾監督。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進政府上網工程,深化政務公
開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制度,積極推行社會聽證、專家咨詢等制度,增強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完善和落實
廠務公開、村務公開和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制度。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的監督作用,探索建立保
障人民團體依法實施監督的機制。進一步落實領導干部接待群眾來訪制度,健全信訪舉報工作機制,暢通信訪渠道。
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7、加強和改進輿論監督。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輿論監督工作的意見》和《中共海南省委關
于輿論監督工作的暫行規定》,支持新聞媒體正確開展輿論監督。各級領導干部要正確對待輿論監督,認真聽取人民
群眾的意見和呼聲,不斷改進工作。新聞媒體要堅持科學監督、依法監督和建設性監督,遵守職業道德,把握正確導
向,注重社會效果。
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把防治腐
敗的要求落實到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的各個環節,最大程度地減少權力“尋租”的機會。堅持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相
結合,增強監督合力和效果。
五、深化體制機制制度改革,強化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
(十六)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形成干部選拔任用科學機制。2008年,完善對干部推
薦提名、組織考察、討論決定等環節的監督措施,積極推行黨委討論任用重要干部無記名投票表決;修訂海南省黨政領
導干部公開選拔、任前公示、任職試用等辦法,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公務員正常退出機制。2009年,制定海南
省省屬高等院校領導干部職務任期實施辦法、黨政工作部門部分領導職務聘任辦法。
2、完善干部考核評價體系。2008年,修訂完善海南省市、縣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實施辦法,制定海
南省黨政工作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實施辦法。
(十七)推進司法體制改革
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健全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和司法人員執法過錯、違紀違法責任追究
及領導干部失職責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制度,積極推進審判公開、檢務公開和警務公開。規
范辦案流程和司法人員自由裁量權行使,保證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十八)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1、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進一步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
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
2、進一步完善省直管市縣管理體制。2008年,按照責權統一的原則,合理配置管理權限,將部分行政管理事項下
放市縣管理,切實解決一些省直部門對具體事務管理過多過細的問題。著力轉變政府職能、理順關系、優化結構,建
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潔政府。
3、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認真完成國務院第四批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加強對保留項
目的后續監管。全面推行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改革工作。對各類省級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進行清理、精簡、規
范。2009年,建立健全行政審批項目動態管理機制。
(十九)推進社會體制改革
進一步深化社會體制改革,充分發揮“小政府、大社會”的體制優勢,擴大公共服務,完善社會管理。積極推進
教育、衛生事業改革和發展,加強住房改革和建設,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努力使全省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
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
(二十)推進財稅體制改革
1、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規范預算資金分配,完善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緊密銜接、相互制約的財政監督運行
體制,逐步向社會公開預算內容和轉移支付情況。完善會計委派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健全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加強
預算資金績效評價工作。深化“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體系。
2、規范收入分配秩序。進一步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制度,嚴格執行公務員工資、津貼補貼標準。推進
黨政機關領導干部及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職務消費改革。逐步推進公務用車貨幣化改革。
3、加強公共財政支出管理。進一步健全專項資金分配管理機制。加強公務接待、會議費等管理。2009年起,建立
完善定點接待制度,推行公務卡制度。2009年,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使用、處置、收入等監管制度
。2010年前,積極推行“鎮財縣管”制度。在村民自愿的基礎上,依法穩妥地推行村級會計委托記賬服務制度。
4、積極推進稅制改革。規范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加強稅收減免管理,進一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深入推行辦稅
公開,健全稅收管理員制度。
(二十一)推進投資體制改革
進一步規范企業投資核準制、備案制。健全并嚴格執行市場準入制度。健全政府投資項目決策機制,實行政府投
資招標投標制、合同管理制、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公示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政府投資后評價制度。建立
健全政府投資咨詢、評估、論證和重大項目專家評議、論證及跟蹤審計等制度。2010年,建成比較完善的新型投資體
制。
(二十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
1、深化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大型國有企業董事會建設
,未設立董事會的企業原則上實行黨委(黨組)書記和總經理分設。2011年,建成完善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2、推進國有企業監管體制改革。2008年,制定《海南省省屬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建立健全國有企業
管理層投資持股制度。2009年,制定《海南省省屬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規范意見》、《海南省省屬企業國有資產管理
規定》和《海南省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綜合考核評價暫行辦法》。建立健全企業重大決策機制和決策失
誤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國有企業及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主導地位企業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進一步完
善國有金融資產、行政事業性資產和自然資源資產監管制度。2012年,建立健全權責明確、管理規范、上下協調、精
干高效的國有資產監管體系。
(二十三)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及相關改革
1、完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制度。實施嚴格的資格預審、招標公告、投標、評標定標以及評標專家管理制
度和懲戒辦法,規范招標投標活動。2008年,制定落實《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在省政務中心大廳集中開展招標投標業
務實施辦法》,建立健全統一的招標投標管理體系,構建統一的招標投標信息平臺。健全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行政
監督機制。2010年,建立完善海南省綜合性評標專家庫。研究制定電子化招標投標實施辦法。
2、規范土地征收和使用權出讓制度。修訂《海南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合理規定管理權限,規范征地程序,
完善征地補償標準和安置措施。進一步完善工業和經營性用地(海域)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修訂《海南經濟特區礦
產資源管理條例》,推進探礦權、采礦權有償使用制度改革。
3、推進產權交易市場建設。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實行國有產權全部進場交易。2009年,進一步完善企業國有
產權管理措施,加強對上市公司國有股權交易監管,積極使用信息監測系統,實現交易動態監管。加強產權交易行業
自律組織建設,提高產權交易機構規范化運作水平。
4、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逐步將公共工程、會議服務等納入政府采購范圍。嚴格實
行“管采分離”,加強對政府采購各個環節的監管和效益評估。推行電子化政府采購,對協議供貨目錄實行動態化管
理。規范國有企事業單位物資采購招標投標工作。
5、健全社會信用體系。2010年,完善海南省行業信用記錄,健全失信懲戒制度和守信激勵制度。整合有關信用信
息資源,建立綜合性數據庫,形成信用信息共享機制。
六、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切實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二十四)深入開展專項治理
1、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堅決糾正不執行、不落實中央和省加強價格監管措施和工作要求的行為,嚴厲查處價格方
面的違紀違法問題。
2、加強對環境污染防治和節能減排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認真履行環保職責、嚴重損害群眾環境權
益的地方和單位,嚴肅追究有關人員及領導的責任。
3、加強食品藥品質量監管。健全食品藥品質量監管制度,加強風險預警和應急機制建設,嚴肅查處重大質量安全
事件。
4、加強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落實監管責任,進一步加大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力度,堅決
查處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職瀆職行為和腐敗問題。
(二十五)加大糾風工作力度
1、強化監督管理,確保專項資金的安全。完善相關政策制度,落實監管責任,加強監督檢查,確保社?;稹⒆?/p>
房公積金和扶貧救災資金等專項資金的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2、加大治理力度,著力解決公共服務行業侵害群眾消費權益等問題。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
法》等法律法規,完善價格干預措施,及時糾正和查處價格欺詐和亂收費、亂漲價等行為。2008年,制定《海南省社
會中介組織、行業協會監督管理辦法》,有效規范服務和收費行為。
3、采取有效措施,繼續解決教育、衛生等方面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
確?!皟擅庖谎a”等政策的落實。開展戶籍學籍清理工作,建立完善防治“高考移民”長效機制。2012年,基本完成
教育扶貧(移民)工程。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嚴格落實公立醫院行風建設責任制,健全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制度,擴
大網上藥品集中采購范圍和規模,強化醫藥和醫療器械價格監管,切實解決群眾看病貴等突出問題。
4、實行綜合治理,糾正侵害農民合法權益的違紀違法行為。進一步規范涉及農民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繼
續治理涉農亂收費問題。2008年,對違法違規征用農民土地及征地補償安置不到位等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加大對土地
遺留問題的處置力度,切實維護被征用土地農民的合法權益;繼續抓好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承包、租賃農村(農場、
林場)土地清理工作,切實解決擠占農村土地問題。整頓農資市場秩序,堅決打擊和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農資的行
為。堅決糾正和查處截留挪用、克扣政府支農惠農補貼款等損害農民利益的行為。查處侵害農民和進城務工人員利益
問題。2008年起,開展清收黨政機關及公職人員拖欠農村信用社貸款工作。
5、嚴格清理規范,有效控制和規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2009年,完成清理和規范黨政機關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防
止和糾正舉辦節慶活動過多過濫等問題。
(二十六)建立健全行風建設責任制
完善和落實行風建設責任制,堅持“管行業必須管行風”。進一步完善民主評議政風行風等制度,繼續辦好“政
風行風熱線”,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
七、保持查辦案件工作力度,堅決懲治腐敗
(二十七)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
1、保持辦案工作力度。旗幟鮮明地反對腐敗,對任何腐敗分子都必須嚴懲,絕不姑息。以查處發生在領導機關和
領導干部中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的案件為重點,嚴厲懲處腐敗分子。
2、嚴肅查處官商勾結、權錢交易和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利用干部人事權、司法權、行政執法權、行政審批
權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的案件。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的案件。
3、嚴肅查處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及違法轉包分包的案件,非法批地、低價出讓土地、違規審批房地產開發項目或
擅自變更規劃獲取利益的案件,違法審批探礦權和采礦權、違法入股礦產開發的案件,金融領域違規授信、內幕交易
、挪用保險資金、違規發放核銷貸款和資產處置的案件,隱匿、侵占、轉移國有資產的案件。
4、嚴肅查處為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和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案件。
5、嚴肅查處賄賂案件。既要懲處受賄行為,又要懲處行賄行為。
(二十八)深入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工作
1、繼續做好自查自糾和專項治理工作,完善制度措施,規范交易活動,堅決糾正不正當交易行為。
2、重點查處發生在工程建設、土地出讓、土地流轉、規劃調整、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采購、旅游市場、資
源開發和經銷等領域,以及銀行信貸、證券期貨、商業保險等方面的商業賄賂案件。
3、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在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中推進市場誠信體系建設的意見》和《關于建立健全防治商業賄
賂長效機制的意見》,建立全省聯網并與全國相通的商業賄賂犯罪檔案查詢系統,把是否存在不正當交易行為特別是
行賄行為作為市場準入和退出的重要依據。
(二十九)不斷提高執紀執法水平
1、堅持依紀依法辦案。嚴格履行辦案程序,按照規定權限使用辦案措施。堅持嚴肅執紀、公正執法、文明辦案,
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使查辦的案件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司法機關
依法獨立履行批捕、起訴、審判職責,懲治各類職務犯罪和商業賄賂犯罪。加強出入境管理和經濟偵查等相關工作。
健全舉報人和證人保護制度。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為受到錯告、誣告的同志澄清是非。
2、加強對辦案工作的監督管理。通過開展回訪、案件質量檢查、辦案措施審批和備案、案件評優、審理監督和申
訴復查等方式,強化對辦案工作的監督管理。重視被調查處理人的陳述和辯解,保障涉案人員的合法權益。
3、改進辦案方式和手段。加強對辦案工作特點規律的研究,嚴格區分違紀與違法界限,正確把握政策和策略,綜
合運用法律、紀律、行政和經濟處罰、組織處理等方式和手段,增加辦案科技含量,提高辦案能力和水平。
(三十)健全查處案件的協調機制
1、加大查處案件的組織協調力度。由紀委書記擔任同級黨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組長,加強對重大案件的協調、指導
和督辦。
2、加強紀檢、審判、檢察、公安、監察、審計等執紀執法機關的協作配合,完善跨區域協作辦案及防逃、追逃、
追贓機制,進一步形成懲治腐敗的整體合力。
3、建立健全反應靈敏、渠道暢通、處理及時的信息共享機制,整合各執紀執法機關的信訪舉報渠道。建立健全違
紀違法案件線索移交和案件移送制度。
(三十一)充分發揮查處案件的綜合效應
認真執行“一案三報告”制度,對重大典型案件,不僅有案件調查報告,還應形成案件總結報告和案件剖析報告
。針對案件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深入查找體制機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充分運用典型案
例開展警示教育,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實現查處案件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紀效果相統一。
八、采取有效措施,確?!秾嵤┺k法》全面落實
(三十二)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黨委是反腐倡廉建設的責任主體,擔負著全面領導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政治責任。各級黨委、政府要
切實加強領導,把貫徹落實《實施辦法》作為重要的政治任務,列入議事日程,深入學習宣傳,認真組織實施。嚴格
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黨組)書記要負總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根據工作分工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工作,實
行黨政齊抓共管。各級紀委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協助黨委抓好《實施辦法》各項任務的落實,對牽頭負責的工
作,制定實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實,組織和督促有關部門認真落實自己負責的工作。省直部門對貫徹落實《
實施辦法》負有重要職責,必須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和示范帶頭作用,扎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各項任務的落
實。
(三十三)狠抓工作落實
各市縣、省直部門要結合實際對工作任務進行細化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各牽頭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積極會同
協辦單位研究制定落實所承擔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和措施;各協辦單位要主動協助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做到既分工
明確、責任明晰,又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要抓住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加
大工作力度,集中力量突破,以點帶面,推動工作全面落實。要加強對《實施辦法》落實中新情況新問題的調查研究
,不斷總結新經驗新做法,探索新思路新途徑,提出新要求新舉措,提高工作水平,增強工作實效。
(三十四)開展監督檢查
各市縣、省直部門牽頭單位要加強經常性和階段性的監督檢查,每年底對照工作計劃和目標,逐項檢查工作進展
情況,查找問題、認真整改、促進落實。要把落實《實施辦法》的情況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檢查內容,列入對領導
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考核評價范圍,作為領導干部實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內容,抓好責任考核,強化責
任追究。省紀委要會同有關部門抓好對《實施辦法》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搞好分類指導,確保工作任務落到實
處。
各市縣、省直部門要依據《實施辦法》,結合實際,研究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方案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