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糧農資綜合直補方案

時間:2022-09-11 06: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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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糧農資綜合直補方案

根據《安徽省2008年對種糧農民農資綜合直補工作方案》(財建〔2008〕301號)和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2008年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工作的通知》(財明電〔2008〕18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對種糧農民農資綜合直補政策是黨中央、國務院實施的一項重大惠農政策,主要目的是更好地調動各地農民發展糧食生產的積極性,統籌兼顧2008年化肥、柴油等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對農民種糧預計增支的影響等因素,積極鼓勵糧食生產區和農民多種糧,種優質糧,促進糧食增產農民增收,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按照“補貼政策公開、補貼面積公開、補貼標準公開、補貼農戶公開”和“播種多少,補貼多少”的原則要求,切實做好以“現有小麥實際播種面積和上年稻谷實際播種面積”為依據的登記、核查和補貼資金的發放工作,確保補貼資金以直接補貼的方式及時、足額發放到農戶手中。

二、補貼資金分配原則

保持我縣2007年農資綜合直補有關政策規定的延續性,2008年繼續將小麥和稻谷作為農資綜合直補的品種范圍,并將其實際播種面積作為分配資金的主要依據。

為進一步加大對小麥和水稻良種良法示范戶的扶持力度,農資綜合直補向小麥和水稻良種良法示范戶適當傾斜,補貼標準統一提高到每畝10元。

三、補貼資金分配主要依據

根據省財明電〔2008〕18號文件要求,各鄉鎮(區)及國有農墾企業按照現有小麥實際播種面積和上年稻谷實際播種面積為依據,分配和兌付2008年對種糧農民農資綜合直補,不得再以計稅面積(或計稅承包耕地面積)為依據。

四、補貼資金分配辦法

首先,我縣30萬畝小麥和25萬畝水稻良種良法示范區按照每畝10元的補貼標準,核定分配小麥和水稻良種良法示范戶補貼。

其次,按照現有小麥實際播種面積和上年稻谷實際播種面積為依據進行分配。

五、補貼資金落實到戶辦法

農資綜合直補資金要以小麥和稻谷實際播種面積為依據分解落實到戶,確保所有種糧農民都能享受到農資綜合直補。對“小麥高產攻關”和“水稻提升行動”良種良法示范戶的每畝補貼標準(示范面積部分)應比一般農戶高10元。

補貼范圍:為全縣小麥和稻谷實際播種面積,包括非計稅土地(如五保戶耕地、無固定收益耕地、新開墾(復墾)土地、村集體土地、以及駐當地的國有農(林、茶)場、農墾企業土地)的小麥、稻谷播種面積。

嚴格按照“縣指導、鄉負責、村為主、組落實、戶監督”的工作方法,執行“村組登記、鄉鎮初核、逐組公示、縣級復核”的工作程序,限期將補貼資金發放到戶。具體步驟如下:

(一)前期準備(4月22日—4月25日)

1、建立健全領導小組。縣成立由分管縣長為組長,財政、農業、發改等部門主要負責人任為組長,監察、審計、統計、信用聯社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懷遠縣農資綜合直補資金發放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財政局,具體負責日常工作。領導小組成立后,制發文件供鄉鎮學習和宣傳,公布縣農資綜合補貼資金發放工作監督舉報電話:8216990、8216907。各鄉鎮應成立相應組織機構,抽調專人集中辦公。各村應成立3--5名村民代表在內的登記核查小組。

2、召開會議,宣傳發動。縣綜補辦負責宣傳發動和制定具體的操作辦法。各鄉鎮(區)和縣直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會議和各種媒體,廣泛宣傳農資綜合補貼的政策、原則和方式。各鄉鎮(區)按統一設計的《農資綜合直補分戶登記表》、《農資綜合直補分村匯總表》、《農資綜合直補鄉鎮匯總表》樣表印制相關表格。

(二)登記、匯總、初審、公示、上報(4月26—5月10日)

各村核查小組根據小麥和水稻實際種植面積,填制到戶登記統計表,經逐戶簽字,審核無誤并經登記人員簽字、村民委員會蓋章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區管委會匯總。

各鄉鎮人民政府、區管委會對各村申報登記表認真審核并匯總后,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張榜公示到戶農資綜合補貼有關情況。公示采取“先統計、先公示,邊統計、邊公示”的辦法,在統計階段對登記已結束的村、組可以先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的內容、時間均要有記錄、有照片或有錄像。鄉鎮公示在5月10日前結束。

在張榜公示期間,由各鄉鎮政府組織力量對所有村的張榜公示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查農戶不少于20%。要認真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并根據群眾反映的實際情況修改后再予張榜公布。經公示、審核確認無異議后,各鄉鎮政府將公示后的《農資綜合直補分戶登記表》和《農資綜合直補分村匯總表》一式二份(縣農委、財政局各一份),經鄉鎮政府簽字蓋章后,于5月10日前連同電子文檔一同上報縣農資綜合補貼資金發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農資綜合補貼資金發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鄉鎮(區)張榜公示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指導鄉鎮對張榜公示情況進行資料歸檔。

(三)縣綜補辦復核(5月11日--5月15日)

縣農委對各鄉鎮上報的統計表進行認真審核,并組織力量進行抽查。主要抽查農戶登記表是否規范、是否以村民小組為單位進行公示,農戶是否有異議,農戶登記表是否與鄉鎮農資綜合補貼統計表一致。

(四)到戶測算(5月16日--5月18日)

縣綜補辦對各鄉鎮(區)上報的統計清冊進行匯總后測算統一的補貼標準,并督促其進行到戶補貼資金的測算工作,并在5月20日前上報縣綜補辦。

(五)打卡發放(5月19日--5月26日)

農資綜合補貼金額測算核實后,由縣補改辦按縣綜補辦審核后的各鄉鎮(區)《農資綜合補貼匯總統計表》撥付補貼資金。

為提高補貼效益,方便種糧農民,促進春耕生產,各鄉鎮(區)及國有農墾企業必須在5月26日前將補貼資金通過財政補貼農民資金“一卡通”方式足額發放到戶。

六、嚴肅工作紀律

各鄉鎮(區)及國有農墾企業要充分認識到農資綜合直補工作的重大意義,強化組織領導,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加強部門協作,認真做好各項工作。在農資綜合直補資金的兌付工作中,嚴禁將補貼資金頂抵任何費用,嚴禁扣壓農民補貼專用存折;農戶之間轉包耕地的,按照合同約定的補貼對象發放;單位或村將集體土地分包給農戶種糧的,必須將補貼資金發放給承包人,嚴禁單位或村干部集中領取補貼;要堅持依法行政,規范操作,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弄虛作假,將農資綜合直補資金落實到位,將國家的惠農政策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