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人才工程實施方案

時間:2022-10-16 09:11:00

導語:225人才工程實施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225人才工程實施方案

為適應推進跨越發展、構建和諧延安戰略任務需要,加快培養和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根據中辦《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延安市實施人才強市戰略若干暫行規定》和延安市“十一五”人才發展規劃精神,現就實施我市新世紀“225人才工程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實施人才強市戰略,搶抓新世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解放思想,創新機制,以建設一支規模較大、結構合理、創新能力強的優秀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為重點,從整體上提升人才隊伍的素質和能力,為實現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目標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實施“225”人才工程必須堅持德才兼備、注重能力原則,著力提高優秀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促使那些思想政治素質好、專業基礎知識雄厚的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盡快成長,多出成果;必須堅持突出重點、全面推進原則,立足我市實際,著重培養選拔符合我市產業發展需要的中青年骨干人才和后備人才,保證能源化工、綠色產業、旅游服務、建筑機械、電子信息等重要行業領域和重點工程項目的人才需求;必須堅持定期考核、動態管理原則,建立科學的人才評價管理辦法,對已掌握的人選,要重點支持,定期考核,動態管理,擇優汰劣,確保“225”人才工程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二、主要目標

“十一五”期間,為我市自然科學、工程科學和社會科學等領域,培養和造就一批不同層次的學術技術帶頭人和骨干人才。具體目標是:

第一層次,培養20名45歲左右在省內乃至全國有一定影響的學術技術帶頭人;

第二層次,培養200名40歲左右學術技術水平高、創新能力強、業績突出、在全市專業領域起骨干作用的拔尖人才;

第三層次,培養500名35歲左右理論功底扎實、有發展潛力和培養前途的青年學術技術后備人才。

三、選拔范圍和條件

(一)選拔范圍。選拔工作在全市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含中省駐延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中進行,包括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中的優秀管理、技術人才以及廣大農村的拔尖實用人才。重點是科研、教育、衛生、工程、農業、文化藝術等領域,特別要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著力選拔推薦能源化工、旅游服務、綠色產業、企業經營管理、延安特色文化等方面的優秀專業技術人才。

已被選拔為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三五”人才工程人選不再參與市“225”人才工程的推薦和選拔。

已擔任領導職務不再直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事業單位領導干部,以及黨政機關干部一般不作為選拔對象。

(二)選拔條件。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有較強的事業心,治學態度嚴謹,專業知識扎實,有較強的科研攻關能力和開拓創新能力,在本學科、本專業領域具有領先水平的專業技術人員。人員選拔不受學歷、資歷、職稱限制。對各層次人選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第一層次人選:專業技術水平高,科研能力強,近五年科研成果頗豐,經濟社會效益明顯,其業績得到業內同行公認,在省內專業領域有一定影響的45歲左右的中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或科研能手。省部級以上重點研究(推廣)課題(項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參與者,國家級青年科技獎獲得者,國家級教學能手,省部級以上“五個一工程”獎獲得者,入選省部級以上“四個一批”人才工程人選、國家級農村實用(杰出)人才等可優先選拔。

5年內分三批進行,其中,**—**年度選拔6人,**—2009年度選拔7人,2010—2011年度選拔7人。

第二層次人選:專業知識深厚,專業技能嫻熟,堅持開展科研攻關或技術推廣等活動,取得一定的科研成就,在全市所屬專業技術領域有一定影響的40歲左右的青年骨干人才。省級青年科技獎獲得者、省級特級教師、市級科技(推廣)獎一等獎的第一完成人、省級農村實用(杰出)人才等可優先選拔。

5年內分三批進行,其中,**—**年度選拔60名,**—2009年度選拔70名,2010—2011年度選拔70名。

第三層次人選:專業知識扎實,有一定的實踐經驗和科研創新能力,有發展潛力和培養前途的35歲左右的青年后備人才。市級青年科技獎獲得者,市級學科帶頭人、市級農村優秀(杰出)實用人才等可優先選拔。

5年內分三批進行,其中,**—**年度選拔160名,**—2009年度選拔170名,2010—2011年度選拔170名。

四、選拔程序

選拔工作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和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以政治思想表現、專業技術水平和對社會的實際貢獻為依據,堅持好中選優,真正拔尖。選拔工作由市委組織部、人才辦負責,市人事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并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拔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級推薦的辦法進行。被推薦人選所在單位黨組織的隸屬關系在縣區的,向所在地縣區委組織部推薦;被推薦人選所在單位黨組織的隸屬關系在市級(直)部門(單位)的,向市直部門(單位)推薦;被推薦人選所在單位是非公有制單位的,向所在地縣區委組織部推薦。中省駐延單位可直接向市委組織部推薦。

2、縣區委組織部、市直部門要根據推薦人選情況,組織相關部門單位領導和專家學者,對被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和聯合評審,對符合條件者,向市委組織部呈報。

3、建立評審專家信息庫和設立評審委員會,負責推薦人選的評審工作。評審委員會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和市級有關部門領導以及有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設在市委組織部。評審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共同組織,并按行業專業特點,歸口進行評審。

4、根據歸口評審意見,提出擬評人選意見,提交市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確定正式人選名單,公示7天后,報市委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審批。

5、原則上,各層次人選從下一層次人選中產生。

五、培養管理措施

1、市“225”人才工程人選每兩年選拔一次,選拔時以近五年的工作實績和業績成果為主要依據,兼顧長期貢獻。

2、對入選第一、二、三層次人選的,在市人才工作專項資金中分別給予6000、5000、4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3、實行年度考核和動態管理制度。市、縣區委組織部,市、縣區人事局和市直部門分年度對入選人選進行考核,其中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負責考核第一、二層次人選,縣區組織部、縣區人事局、市直部門負責第三層次人選考核,考核結果記入本人業績檔案。入選人選的管理期為5年,5年后根據本人在管理期的工作實績和綜合表現情況,確定是否繼續列入管理范圍。5年期內,凡不符合管理條件的,取消其入選資格。

4、加強對入選人選的教育培訓。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將采取舉辦培訓班、召開學術交流會、組織人選參與課題調研等方式,加強對人選的教育培訓。縣區委組織部、縣區人事局、市直部門也要采取多種方式,組織人選進行培訓。

5、要積極鼓勵和支持入選人選參與項目論證、課題研究、決策咨詢等科研活動,促使他們在實踐中增長才干,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6、建立定期獎勵制度。每3年組織一次評比表彰活動,對管理期內學術成就顯著,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專業技術人才進行表彰獎勵。對特別突出的人選,可優先推薦為省市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和省“三五”人才工程的擬評人選。

六、組織領導

實施新世紀“225”人才工程是市委、市政府加強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各級黨委、政府要在市委人才工作協調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225”人才工程順利實施。組織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抓總作用,積極搞好綜合協調、宏觀指導和組織審查、評選等工作;人事部門積極配合組織部門做好資格審查、人選評定等工作;各相關部門嚴格按照推選條件,認真搞好本系統、本單位的人選推薦選拔工作,落實好已評定人選的相關待遇。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該項工作,為“225”人才工程的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