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綜合考核實施方案
時間:2022-10-17 03:10:00
導語:年度綜合考核實施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根據上級有關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為搞好我區**年年度綜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年度綜合考核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根據干部考核有關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兩周半月工作任務、工作目標責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的要求對領導班子和工作人員進行綜合考核。在綜合考核中,要切實加強領導,做到實事求是、公正客觀。通過綜合考核,激勵各級領導班子、各單位工作人員忠于職守、勤政廉政、求實創新,不斷提高執政能力,推動全區三個文明建設上新臺階。
二、考核對象
鎮、街道、區直機關以及區法院、檢察院的領導班子、科級干部和工作人員。其他部門的考核,由主管部門負責參照此方案組織實施。
三、考核內容
1、根據區紀委與各單位簽訂的《**年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目標責任書》,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情況。
2、根據區委美委[**]18號文《關于進一步加強“兩周半月”工作的意見》精神,考核“兩周半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3、根據區政府美府辦[**]62號文《關于認真做**年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的通知》精神,考核工作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
4、根據區委組織部、區人事勞動保障局[2001]3號文《關于進一步做好國家公務員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進行干部年度考核。
四、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由區綜合考核領導小組統一安排,分組考核,采取聽、查、看、談、評等方式,逐項進行考核。考慮到年底工作多、任務重的實際和各部門的工作的特點,每個單位考核時間原則上安排一天,具體考核時間由考核組與被考核單位商定,考核工作力求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簡化程序、高效優質。
五、考核程序
1、做好準備,自查自評。要求被考核單位對四項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和自查自評,并于**年1月15日前送交如下書面材料:(1)“兩周半月”工作總結、自評材料和《**年“兩周半月”工作考評表》各一式二份;(2)領導班子和科級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表各一式二份;(3)科級干部述職表和考核表各一式二份,一般干部考核表一式二份;(4)《**年區政府工作目標責任制年終考核表》一式三份。
2、組織考核,民主評議。(1)區直機關以組為單位(詳見分組表),其他以鎮、街道、法院、檢察院為單位進行考核。考核前要召開全體干部、職工大會。(2)科級干部在大會上作述職報告,時間不超過10分鐘。(3)民意測評。科級干部述職后,進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和科級干部考核等次的民意測評。爾后,科級干部留下,再次對科級干部考核等次進行民意測評。一般干部的民意測評由本單位自行組織。測評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優秀等次為優秀票80%以上(評為優秀人數占被考核人員總數的15%以內,其中,單位正職領導干部評為優秀科級干部的比例不能超過被評優秀科級干部的50%);稱職等次為稱職以上票70%以上;基本稱職等次為基本稱職以上票60%以上;三分之一以上不稱職票的評為不稱職等次。
3、談話聽取意見。考核組采取個別談話或召開小型座談會方式,聽取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意見。
4、反饋考核情況。由考核組綜合考核與民意測評情況,向被考核單位領導反饋,肯定成績,指出不足。
5、集中匯報。在1月25日前,各考核小組將考核情況,包括對單位領導班子和科級干部的初步考核評定;對“兩周半月”工作任務初步評定;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達標與不達標的初步評定和對單位工作目標責任制管理的一、二等獎的初步評定以及各單位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逐組分別向領導小組匯報,經有關職能部門匯總后征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意見,最后由區綜合考核領導小組審核評定,并呈報區委常委會審定。
六、組織領導
綜合考核工作由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各單位具體組織實施。區設立綜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副書記莫世富、李以衡牽頭;成員由區委辦公室主任八釗平、區人大辦公室主任符朝陽、區政府辦公室主任陳業勝、區紀委副書記李溫強、區委組織部副部長楊昭群、區人事勞動保障局局長林忠嶺組成。區綜合考核工作組下設7個考核小組,小組成員由區委組織部負責從區有關單位抽調(見分組表)。
七、幾點要求
1、區綜合考核工作組全體人員集中培訓后,從**年1月15日開始到被考核單位進行綜合考核,1月25日前結束。
2、各單位、各部門必須高度重視這次考核工作,要從全局出發,認真準備,積極配合。被考核對象要主動接受考核,如實匯報和客觀反映有關情況。凡有弄虛作假或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考核工作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對造成考核結果失實的,宣布考核結果無效,重新進行考核。
3、對各項工作的考核,要實事求是,周密安排,講求實效,切忌圖形式、走過場。各考核小組要負責把歸檔考核材料分別送交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和區人事勞動保障局。
4、區綜合考核工作組及其成員,要嚴守紀律,潔身自愛,盡職盡責,一律不準接受被考核單位任何形式的宴請和贊助,在考核工作中,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客觀,按時保質保量完成考核任務。
5、建立舉報制度和申訴制度。區委組織部受理考核工作中違紀問題的檢舉和對考核結果不服的申訴,并分解到有關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