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清潔工程實施方案四

時間:2022-10-29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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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清潔工程實施方案四

為全面加強城鄉環境衛生和城鄉容貌秩序管理,營造清潔優美、文明有序的城鄉環境,進一步推進**城市現代化、村鎮城鎮化進程,提高城鄉文明程度,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市政府決定在全市廣泛開展“城鄉清潔工程”活動。為確保活動落到實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七大和市委十屆四次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構建和諧**為目標,進一步優化**人居和投資環境。要以強化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城鄉環境衛生和容貌秩序管理為重點,廣泛動員,全民參與,整治環境,全面實施“城鄉清潔工程”,推動全市城鄉衛生面貌和市容鎮(鄉)貌的進一步改觀,為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環保模范城市夯實基礎。

二、主要內容全市“城鄉清潔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六個方面內容:

(一)整治居民區環境衛生

1.清理粉飾住宅樓道;

2.陳舊樓體粉飾110棟、22萬平方米;

3.拆除和清理住宅區內違章亂搭亂建、亂堆亂占、亂貼亂畫、亂停亂放,取締小開荒及家禽家畜飼養;

4.抓好甬道、車行道鋪裝和公共設施的維修和完善;

5.規范管理居民區內的廢品收購、儲存站點,督促其保持周邊環境衛生干凈整潔;

6.全力抓好衛生保潔,做到全覆蓋、無死角。

(二)整治市容環境1.主要街路清掃保潔率達到100%;

2.清理占道經營、亂擺亂賣、店外經營;

3.整治戶外各類廣告牌匾,取締小招貼、違法辦證等小廣告;

4.整治施工現場、待建工地、車輛遺撒、帶泥上路和建筑垃圾亂排放;

5.整治車輛亂停亂放、臨街場外銷售、修理和臨街刷車。

(三)整治公共場所衛生

1.整治集貿市場(大集)、早市、夜市及廳室市場周邊環境衛生;

2.搞好火車站、汽車站(含長途客運站)、公園、廣場等地方的環境衛生;

3.整頓永豐、環球、長江等重點商業區及其周邊環境衛生;

4.清理河道、山洪溝的環境衛生;

5.治理鐵路、公路沿線及各出市口環境,重點是鐵路市區段、本桓公路、北臺公路沿線的環境衛生;

6.全力抓好旅游景點、景區及沿線周邊環境衛生。

(四)整治城鄉結合部(城中村)的環境衛生

1.清理道路、溝渠、居民區環境衛生;

2.保證基本的環衛設施;

3.定人定崗定責,納入日常環境衛生管理范圍。

(五)整治鄉鎮農村環境衛生

1.繼續推進“五改五清”(改路、改水、改廁、改灶、改圈,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清柴垛、清散禽);

2.推進農村環境衛生“四有一無”(有專人清掃保潔、有固定垃圾點、有垃圾運輸車輛、有固定垃圾排放場,環境整潔無垃圾積存)建設,定人保潔環境,定點投放垃圾,定時清運垃圾;

3.整治本桓公路兩側的村容村貌和環境衛生。

(六)整治行業單位衛生

1.健全愛國衛生組織網絡,落實衛生管理制度,實行專人管理,檔案規范立卷;

2.落實《**市愛國衛生管理標準》,全面開展行業單位達標活動,系統所屬80%單位達標,縣(區)所屬單位60%達標。

三、方法步驟全市“城鄉清潔工程”活動從2008年3月1日開始至11月30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和準備階段(3月1日至20日)。各縣(區)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提高對開展“城鄉清潔工程”活動目的和意義的認識,增強全民參與的自覺性。要搞好調研和發動,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整治任務和重點,落實整治責任,營造氛圍,形成良好的工作態勢。

第二階段:全面整治階段(3月21日至10月31日)。各縣(區)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整治任務,認真組織實施,市“城鄉清潔工程”領導小組將組織有關人員及時跟蹤協調并督察各縣(區)、各部門工作進展及任務完成情況。

第三階段:考核驗收階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市政府成立考核驗收組,成員由市政府督察室、市城管辦、市愛衛委、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市文明辦等單位組成,按照方案對各縣(區)、有關部門整治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逐一考核驗收,將考評結果作為評價各縣(區)、有關部門工作的重要依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城鄉清潔工程”實行一把手負總責的原則,市政府成立**市“城鄉清潔工程”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各縣(區)、各有關部門都要成立相應的機構,明確專人負責,加強日常工作的協調督察,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完成。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將具體實施方案于今年3月10日前報送市愛衛委辦公室。

(二)明確責任。“城鄉清潔工程”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屬地化管理與條條相結合的原則,各縣(區)政府要充分行使管理職能,全力抓好轄區內的“城鄉清潔工程”實施工作;市直職能部門要發揮職能,履行職責,協調配合,共同抓好“城鄉清潔工程”工作。

(三)強化監管。建立督察指導機制,市、縣(區)政府督察部門要強化對“城鄉清潔工程”各項工作的督察指導,定期不定期地對各縣(區)和有關部門的工作進行跟蹤,及時督辦和督察反饋。要加大行政執法工作力度,實行處罰與教育、嚴管和獎勵相結合,推動和促進工作任務完成。

(四)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市、縣(區)政府要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認真加強城市管理部門的隊伍建設,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人員、保障經費,提高隊伍素質,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快速反應機制和部門聯動機制;制定相應的工作制度與實施細則,將有關工作與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綠葉杯”競賽、積極創建文明與衛生城市、文明與衛生縣城(鎮、村)和文明與衛生先進單位有機結合,使城鄉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

(五)強化宣傳教育。要深入宣傳實施“城鄉清潔工程”的重大意義、任務目標和要求,組織和動員全市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大力開展城鄉清潔衛生運動,徹底改變城鄉環境衛生面貌,形成清潔、整齊、優美的城鄉環境,切實改善城鄉居民工作生活環境,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營造安寧和諧的社會環境,優化投資環境。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宣傳和監督作用,開設專欄和專題,宣傳和曝光正反兩方面典型,帶動廣大市民關心和參與,確保按期完成“城鄉清潔工程”的各項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