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清潔工程方案四
時間:2022-10-29 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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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開展實施城鄉清潔工程的意見,營造清潔、整齊,優美的城鄉環境,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熱點、難點問題,徹底改變我市城鄉衛生面貌,提高城鄉文明程度。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開展實施城鄉清潔工程的意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構建和諧清遠為目標,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為載體,以強化城市環境為重點,以樹立公共意識、規范公共行為、踐行公共道德、優化公共環境為要求,積極推進這項活動的貫徹實施。城鄉清潔工程體現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要求,要把它作為對群眾的一項民心工程,對企業的一項信心工程,對城市的一項管理工程,對發展的一項環境工程,對干部的一項作風工程,切實抓好、抓實、抓出成效。
二、主要內容
(一)整治市區街道的市容環境。
(二)整治農貿市場、夜市亂擺亂賣、亂停亂放現象。
(三)整治居住小區、背街小巷、城鄉結合部的環境。
(四)整治交通秩序。
(五)整治車站、碼頭、廣場、公園、河堤兩岸等公共場所環境。
(六)整治施工現場。
(七)整治主要賓館的周邊環境。
(八)整治主要景點、景區周邊的環境。
(九)整治主要旅游線路沿線容貌。
三、時間安排
(一)**年9月—12月:為動員部署階段。
(二)2009年1月—2009年6月:為集中整治階段。
(三)2009年7月—2010年12月:為綜合整改階段。
四、實施步驟
開展城鄉清潔工程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
1、召開全市高規格的城鄉清潔工程動員大會。
2、成立市、縣、鎮三級聯動的城鄉清潔工程領導督察機構。
3、明確各級各單位的整治整改任務。
4、制定各級各單位的實施細則方案。
5、頒布實施城鄉清潔工程通告。
6、頒布清遠市實施城鄉清潔工程問責暫行規定。
7、建立投訴、舉報機制,接受群眾和媒體監督。
8、開設電視、電臺、報刊宣傳專欄,引導廣大群眾關注和積極參與。
(二)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
1、市區各單位按照責任范圍,對住宅庭院和單位辦公樓周邊按照“門前三包”的要求,做好責任范圍區內市容市貌的環境衛生整治;高層住宅樓、住宅小區,由物業管理部門負責環境衛生的整治;居民小區、小街小巷、居民樓等范圍由所在街辦、社區居(村)委負責組織環境衛生的整治。
2、規范市中心區的主要大街大路管理。由市環衛處負責環境衛生的整治。對沒有劃進市環衛處管理的路街由所轄的街辦負責環境衛生的整治保潔。江濱公園,靜福公園,明珠公園,三角公園由市園林處負責環境衛生的整治保潔。中山公園,鳳城廣場,上廓沿江公園,筆架河兩岸的環境衛生,由清城區有關部門負責整治保潔。
3、城中村、城邊村、城鄉結合部,省道、市道、區道兩側的環境衛生由城區相關鎮、街辦按屬地管轄范圍負責整治(重點清三公路、清佛公路、253線,廣清公路大燕河至銀盞段)。
4、市區三星以上賓館,大型娛樂場所,大型文化、體育場所等周邊以及市區通往周邊的景點景區范圍,市區通往周邊的主要旅游線路兩側(含清新縣)的環境衛生,由市旅游局、市文體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和屬地管轄部門負責整治。
5、市區各類農貿市場、批發市場、商品集散中心、大型商場超市、汽車家具市場等周邊的環境衛生、由市經貿局、市工商局、市市場服務中心負責整治。
6、市中心區主要大路大街、公共場所、車站、碼頭、橋梁的亂擺賣、亂堆放、亂開挖、亂拉掛、亂張貼、亂搭建“六亂”行為的整治,由市城監支隊牽頭,會同市工商局、市規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文明辦、清城區政府負責清理。
7、市中心主次干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小區道路、公共場所、酒店、超市、娛樂場所、農貿市場、車站、碼頭等占道經營、阻礙交通、無序占道停車行為,由市城監支隊牽頭,會同市經貿局、市規劃局、市交通局、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市工商局、市交警支隊負責清理和整治。
8、市區規劃范圍內的公路、道路、主次干道、橋梁、公共汽車上落站、公共場所等的戶外廣告、牌匾、不規則的各類燈飾以及單位、單體、私人建筑物的樓層、墻體所設置的大小廣告都屬于這次活動的整治范圍,由市公用事業管理局牽頭,會同市規劃局、市交通局、市城監支隊負責清理。
9、市中心區開設的各類飲食店排放的油煙有嚴重影響居民生活的,各類娛樂場所有嚴重影響居民生活的,各生產、施工企業的噪聲有嚴重擾民的,各行各業有違章排污的,狗犬在街上行走影響市容和人身安全的,主要街道廢舊物品收購點有影響市容市貌的,主要街道修車檔、洗車檔有損壞人行道和影響市容市貌衛生的,都屬于整治清理范圍,由市文明辦牽頭,會同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文體局、市城監支隊、市愛衛辦負責清理。
10、整治市區建筑施工工地不設圍墻護攔,占道堆放,施工現場污染環境,進出路口運輸淤泥、垃圾、沙石、建筑材料拋撒影響城市道路的責任部門與車輛,整治市區運輸車輛的超速、超限、超載,重點對運輸河沙、碎石、淤泥、垃圾等對城市道路拋撒和損壞道路的超載車輛,由市交通局牽頭,會同市建設局、市代建局、市公共事業局、市交警支隊負責治理。
11、對中心區范圍內,尤其是主干道兩側,市計劃改造和征地建設的區域,市規劃控制區域等所發生的搶建、搭建、臨建要進行整治,由清城區政府牽頭,會同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公安局、市建設局、市城監支隊,城區相關街辦負責清理。
12、市中心區通往各鎮(街)的主要道路兩側、對沿途的廢舊五金拆解場、焚燒場、采石場、磚瓦場、污染小作坊企業、垃圾堆放點進行整治,由清城區政府牽頭,會同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建設局以及城區相關鎮(街)負責清理。
(三)第三階段:綜合整改階段
1、市直各單位、市區各居委社區、各物業小區,要按照責任范圍、要求,負責對本范圍衛生環境的管治,經常組織清查衛生死角和清理“牛皮癬”。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義務大掃除,重大節日、重大活動要集中力量突擊清掃,確保責任區的衛生整治。
2、市環衛處對中心區主要道路要進行全天候保潔,合理增設部分垃圾桶,對亂扔、亂倒、亂吐的現象要批評教育并進行處罰,必要時建立一支穩定的巡邏隊伍。各公園、廣場、公共場所也要做到全天候保潔,要合理設置衛生垃圾桶,不允許在這些場所焚燒垃圾。城區相關鎮(街)要負責對市周邊出口的主要道路、公路,配置合理的垃圾設施,并指導鄉鎮、村建立街巷、圩場的日常保潔及垃圾清運制度。
3、規范市區的停車秩序,下大力氣解決無序占道停車,阻礙交通問題。要根據道路兩邊建筑物的不同功能、定位以及道路的寬度、容量,合理設置停車區域和路段,按照有關規定標準,健全、完善停車標志、標線,實施統一管理;市區要規劃建設幾處地下、地面臨時停車場,以解決日益增多的車輛停放問題。
4、規范市區戶外廣告的管理。規范市區主要街道牌匾的設計與制作,完善戶外廣告的審批制度,合理設置戶外廣告的點、線,合理設置公共廣告專欄,創新廣告與燈飾的有機結合,實行戶外廣告市場化,公共廣告免費化,牌匾制作規范化,廣告裝飾多樣化。
5、對市區范圍內主、次街道的“牛皮癬”要進行沖洗、清鏟、粉刷。定期組織中、小學生開展這項工作,必要時將這項工作向社會或社區進行經濟承包;廢舊物品回收經營作業,必須在回收站(點)圍墻內進行,不能占道跨門檻和敞開回收、堆放。主要街道的修車檔、洗車檔難以實施清潔整治的,原則上搬遷出城郊經營,決不允許占道經營和影響污染街道和人行道的市容衛生。
6、從人性化管理的高度出發,保護弱勢群體,方便市民生活,在市區合理選址開辟燒烤一條街、水果一條街、啤酒小食一條街、服裝一條街,解決市區流動攤檔亂擺賣,無序占道,影響市容等問題。
7、治理市區內的污染水渠、水溝,解決群眾的種、養和用水問題;加快建設和改造一批公廁,解決群眾上廁所難的問題;定期滅除蒼蠅、蚊子、老鼠、蟑螂等“四害”,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實行領導負責制,包干責任制,層層分解責任,并實行嚴格的問責制,做到件件有人管,事事有人干,項項有著落;主要領導要定期巡查和聽取匯報,要深入基層了解情況,解決實際問題,各單位要按照本方案明確的任務,狠抓落實,確保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各級城鄉清潔工程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協調解決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對階段性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要強化對城鄉清潔工程整治、整改,加強協調指導、跟蹤落實,定期不定期深入進行巡查,發現問題現場協調處理。
(三)各級各單位要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各項工作都要建立長效的管理機制,不斷完善工作制度,細化管理標準,保障工作經費,提高隊伍素質,建立部門之間、城鄉之間的聯動工作機制,促進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長效化。
(四)各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宣傳和監督作用,通過在電視、電臺、報刊上開設專欄和專題,采用與市民互動等形式,宣傳報導正反兩方面的典型事例,動員社會參與城鄉清潔工程。
(五)各級宣傳部門、文明辦要通過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城鄉居民的文明衛生意識和素質。教育部門要組織學校學生參加宣傳和實踐活動,培養學生的清潔衛生意識和習慣,形成全市講文明、講衛生的良好社會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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