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熱線服務實施方案
時間:2022-10-29 07: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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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委發〔2005〕28號)和縣委縣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足委發〔2006〕17號)精神,幫助下崗失業人員、進城求職農民工等困難群體實現就業和再就業,切實推進我縣統籌城鄉就業工作有序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從構建和諧社會和城鄉統籌發展的高度,進一步完善就業體系建設,多渠道擴大就業。
二、目標任務
以崗位援助為主,接受咨詢和落實就業再就業政策為輔,使所需服務對象在48小時內得到就業援助,逐步建立起以縣人力資源市場就業援助熱線為中心,各街鎮鄉社會保障服務所為網點的“48小時就業援助熱線”服務管理體系。服務的主要內容有:求職登記、職業指導、職業介紹、證件辦理、社保補貼、崗位補貼、低保就業補貼、小額擔保貸款、就業和創業培訓、失業保險、技能鑒定、代辦退休等。
三、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抓好落實、明確職責,根據縣委縣政府要求,成立以縣勞動保障局局長為組長、分管領導和縣就業局局長為副組長、各街鎮鄉社會保障所所長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縣就業局,具體負責開展全縣就業再就業援助服務。
縣人力資源市場和各街鎮鄉社會保障服務所安排專人負責“48小時就業服務熱線”工作,在已創建和擬創建“充分就業社區”的社區內聘用一名勞動保障協管員,負責本轄區內的熱線工作和其他勞動就業工作,并開展后續跟蹤服務。勞動保障協管員由各街鎮鄉社會保障服務所聘用和管理,報縣勞動保障局備案。
四、工作要求
(一)崗位援助
1.各街鎮鄉社會保障服務所要指導勞動保障協管員深入各類用人單位,積極主動收集招用工信息,每月至少上報兩次有效用工信息至縣人力資源市場。
2.縣人力資源市場要負責縣外用工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同時加強對街鎮鄉勞動保障信息員上報信息的審查核實,確保用工信息真實有效;要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將用工信息全部納入計算機管理,及時通過網絡、互動臺、報紙等各種渠道用工信息,并反饋至社會保障服務所和勞動保障協管員進行宣傳。
3.當求職者打進熱線電話、或到縣人力資源市場和街鎮鄉社會保障服務所求職時,接線員(或工作人員)要將求職者的信息真實、詳細地記錄在冊,并根據求職者的情況提供兩個及以上的崗位供其選擇;要將求職者的個人信息及時告知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協管員,由其與求職者進行聯系并帶至用人單位面試,如面試沒有成功,各街鎮鄉社會保障服務所的信息員要及時與求職者進行溝通,進行職業指導服務,幫助求職者樹立正確的擇業觀。
4.當用人單位錄用勞動者后,所在地的協管員要在五個工作日內督促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并將相關信息反饋回人力資源市場;要將企業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協議復印件、勞動者的身份證復印件、照片一張交回縣人力資源市場,填寫辦理結果,并繼續做好跟蹤服務工作,幫助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長期而穩定的勞動關系。
(二)就業再就業政策援助
1.政策咨詢。在援助對象通過電話或當面咨詢就業再就業政策時,接線員要做好記載,并將信息迅速傳遞給相關業務科室,相關業務科室必須在48小時內對咨詢的問題作出答復。
2.政策落實。幫助下崗失業人員查詢各類勞動扶持政策的落實情況,并責成相關業務科室及時辦理、及時回復。
五、獎懲制度
1.由縣勞動保障局將“48小時就業援助”工作納入各街鎮鄉社會保障服務所就業再就業考核內容,年底根據工作情況評出一、二、三等獎。
2.各街鎮鄉社會保障服務所上報的用工信息,必須保證真實、有效。對不按時報送用工信息的、超過有效性的、出現虛假信息的、跟蹤幫扶服務不到位的,按每出現一次,扣考核積分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