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方案

時間:2022-10-30 0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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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方案

為深入推進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提高新農合覆蓋面,根據《**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試行)》,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和衛生部、民政局、財政部等11部委《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精神,嚴格執行《**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試行)》,堅持從實際出發,尊重農民意愿,深入宣傳動員,多方籌集資金,全面提高參合率,做到實惠于民,扎實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二、籌資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縣為單位統籌,由政府組織、引導和支持開展工作。

(二)堅持自愿參加。通過廣泛的宣傳動員,在農民自愿的前提下籌集新農合資金。嚴禁強迫街鎮鄉衛生院和鄉村醫生代繳以及強迫農民貸款繳納經費等簡單粗暴、強迫命令的錯誤做法。

(三)堅持按戶參合。農民必須以家庭戶為單位參加合作醫療,不能單獨或部分家庭成員參加。做到參合人員結構合理,實現互助共濟、風險共擔的農民健康保障制度。

三、籌資對象

凡屬縣境內農村戶籍的農民(含外出務工人員),不分年齡大小均可以戶為單位報名參加。

四、籌資標準

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個人每人每年出資10元。

五、籌資時間

**年10月15日至12月10日,全部結束上繳籌集資金、參合人員信息錄入微機、上報表冊等工作。

六、籌資渠道方式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行個人繳費、集體扶持、政府專項補助、社會資助等多渠道相結合的籌資機制。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單位或個人自愿捐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村、社集體經一事一議后,可用集體資金代農民繳費。

**年新農合籌資工作仍然采取宣傳、籌資、信息錄入、發證同步進行方式。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由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組織街鎮鄉和村組干部登記造冊、收費、開具由市財政局統一印制的專用收據(收據在縣財政局綜合科領取),并及時將農民個人籌資部分存入基金專戶,在**年12月31日前填寫好合作醫療證發放到參合農民手中。農村五保戶、農村低保戶、重點優撫對象個人繳費部分由縣民政局審核并代繳,農村殘疾人(以殘疾證為準)個人出資部分由縣殘聯審核并代繳,享受合作醫療補償。對有外出務工人員的家庭,由當地村委會負責個人繳費部分的收取。

七、籌資要求

**年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推向深入的關鍵年。各級各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統籌安排,確保籌資任務落到實處。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要充分認識到新農合籌資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和復雜性,加強領導,強化職責,把辦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作為一項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各街鎮鄉要抽調熟悉農村衛生工作、政策水平高、業務能力強的同志組成領導和工作機構,按照全縣統一部署,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合理開展籌資工作。新農合籌資工作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負責本轄區新農合籌資工作的組織領導、宣傳發動和協調工作。對于新農合籌資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溝通,及時研究,及時解決,確保籌資工作順利推進。

(二)廣泛宣傳,深入動員

各街鎮鄉要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積極開展廣泛深入的宣傳發動工作,正確引導農民積極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要通過典型事例進行具體、形象、生動的宣傳,消除群眾的思想顧慮。要做到每戶一套宣傳資料,每社一條宣傳標語,每村一塊宣傳板報,每個街鎮鄉一輛宣傳車,真正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達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形成“一人有病大家幫,共同抗病奔小康”的良好社會風尚。縣廣播電視臺、《**日報》、《**政府信息網》等新聞媒體和政府網絡要采取開設專題節目、新聞專欄、整版宣傳等方式,積極宣傳**年享受新農合補償的一些典型事例,引導農民自愿參加。各街鎮鄉要層層落實宣傳責任,組織召開街鎮鄉、村、組三級宣傳動員會議,開展進村入戶宣傳活動,發放宣傳資料。各定點醫療機構要利用好宣傳陣地,為農民群眾宣傳新農合就醫、審核、報賬等操作程序。對舉家外出家庭,各村要建立聯系制度,分別落實專人負責外出人員的宣傳動員工作。同時,還可以利用商會、同鄉會等民間組織對較為集中的外出人員進行宣傳,以帶動其外出親戚朋友的宣傳。總之,要通過各種深入的宣傳動員活動,不斷提高農民自覺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積極性。

(三)嚴格程序,強化監管

農民個人繳費部分以戶為單位,在農民自愿參加的前提下,街鎮鄉籌集到位后,存入縣合作醫療專用帳戶,作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專項基金。農村五保戶、低保戶、重點優撫對象、殘疾人參合,各街鎮鄉合管辦應嚴格把握,人員花名冊務必與縣民政局和縣殘聯核對無誤,登記造冊時在“**縣**年參加合作醫療人員信息登記表”中的“家庭類型”欄中注明。集體經濟組織、社會團體等所籌資金由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統一組織收取,登記造冊,所收資金由街鎮鄉財政存入縣合作醫療專戶。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已納入政府目標管理,各街鎮鄉在籌資過程中務必做到日清月結,及時將資金存入專用帳戶,嚴禁截留、擠占或挪作它用。同時,要加強籌資信息報送,每天下午4:00時前以書面形式和在網上將“籌資日報表”(以EXCEL程序制作籌資日報表)上報縣財政局社保科和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縣直有關部門及各基層新農合監管組織要連續動態開展新農合籌資工作督查,確保資金籌集到位、專款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