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會戰活動方案

時間:2022-10-31 03: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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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會戰活動方案

當前正值盛夏,引發火災隱患日益增多。為汲取廣東汕頭“6·10”特大火災事故教訓,采取堅決有力措施,切實遏制火災上升勢頭,預防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亞太城市市長峰會在我市順利召開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按照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百日會戰活動方案的通知》(**辦發〔**〕158號)和市政府6月17日消防安全工作專題會議要求,決定從今年7月下旬至10月中旬,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為期100天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百日會戰”活動(以下簡稱“消防百日會戰”)。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集中時間和力量,打好圍剿火災隱患的殲滅戰,為亞太城市市長峰會的召開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通過開展“消防百日會戰”活動,達到以下四個目標:

(一)火災隱患排查要達到“四清三掌握”。即:火災隱患的數量清、整改期限清、整改措施清、整改結果清;切實掌握本地區重點單位的數量,掌握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狀況,掌握行業和系統主管部門落實火災隱患排查整改責任的情況。

(二)重大火災隱患整治要達到“三個100%”。即:重大火災隱患的掛牌率達到100%,曝光率達到100%,市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整改率達到100%。

(三)火災事故要達到“一降一杜絕”。即:亡人火災事故數要下降,群死群傷的惡性火災事故要堅決杜絕。

(四)全縣消防安全條件得到較大改善。重大消防安全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消防百日會戰”活動工作的領導,成立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陳中舉任組長,縣府辦副主任李光德、縣公安局副局長雷兵、縣安監局副局長劉云志任副組長,縣公安消防、監察、教育、建設、貿易、文廣、衛生、工商、旅游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縣“消防百日會戰”活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各街鎮鄉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縣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縣公安消防大隊,縣公安消防大隊隊長周衛任辦公室主任。

各街鎮鄉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按照“屬地為主”和“條塊結合”的原則,實行政府分管領導負責制,迅速制訂工作實施方案,確保“消防百日會戰”活動落到實處。

三、排查整治范圍及重點

(一)排查整治范圍

1、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中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醫院、養老院、學校、托兒所、幼兒園、體育場館、圖書館、客運車站(碼頭)、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車間、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

2、亞太城市市長峰會涉及的活動場所;

3、現有的重大火災隱患。

(二)排查整治重點

1、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裝修材料的場所使用易燃、可燃裝修材料的;

2、鎖閉、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或安全出口,影響安全疏散的;

3、在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處設置鐵柵欄,在公共區域的外窗及集體住宿房間的外窗安裝金屬護欄,影響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的;

4、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數量和寬度不符合要求,商住樓營業部分與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開設置的;

5、疏散指示標志和火災應急照明燈缺少、損壞和標識錯誤,以及被遮擋、覆蓋的;

6、在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

7、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不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

8、在建筑物周圍違章搭建棚房等,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

9、未制訂完善應急疏散預案、員工未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和未按要求實施演練的。

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針對人員密集場所存在的其他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消防安全保障措施,納入排查整治內容。

四、工作步驟

“消防百日會戰”活動分為動員部署、隱患排查、集中整治、督查驗收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7月31日)

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通過電視臺、大足周刊等媒體向社會公告“百日會戰”活動的范圍、內容和要求,并組織開展各類宣傳活動,大力宣傳開展“消防百日會戰”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各級各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結合本地區、本系統的消防安全實際,制訂具體的“消防百日會戰”活動實施方案;要大力開展“消防百日會戰”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組織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并對本轄區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全面培訓,明確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法、要求以及相關的法律責任。同時,要加強宣傳教育,為火災隱患的排查、整治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二)隱患排查階段(8月1日至8月31日)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對照排查整治的內容進行全面排查,認真梳理,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要登記造冊,建立數據庫和資料庫。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做到“四清三掌握”,各單位要堅持邊查邊改、以查促改、查改并進的原則,對確定列入“消防百日會戰”活動治理的重大火災隱患,必須制訂整改計劃,落實整改責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對不能確保消防安全的,必須自行將危險部位停業整改。

行業或系統行政主管部門與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要簽訂督促整改責任書,跟蹤督辦,直至整改完畢。消防部隊要積極參與隱患排查整治活動,進一步強化“六熟悉”,修訂重點單位、重點場所滅火預案,積極開展滅火演練。

“消防百日會戰”活動期間,縣安監局、縣公安消防大隊將抽調專人對全縣現存重大火災隱患實行一對一跟蹤督辦。各地也要按照這種方式一一分解落實,真正做到重大火災隱患有人督促、有人檢查、有人落實、有人跟蹤,扎實推進“百日會戰”活動的開展。

(三)集中整治階段(9月1日至9月20日)

各級各部門要針對前段時間排查整治工作情況,認真進行總結,并組成聯合檢查組,對當地或本系統人員密集場所落實整改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要出重拳,下猛藥,堅持“六個一律”,狠抓火災隱患的整治。對在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處設置鐵柵欄,在公共區域的外窗及集體宿舍房間的外窗安裝金屬護欄,在建筑物周圍搭建棚房,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一律無條件拆除;對排查出的未經消防審核驗收的建筑物或場所,一律依法責令停止使用;對國家消防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三合一建筑”和設置位置不符合要求的公共娛樂場所,一律依法予以取締;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經責令限期整改而到期未整改完畢的,一律按法律規定從重從嚴處罰;對排查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一律由政府進行掛牌督辦,并在媒體給予公開曝光;對存在嚴重火災隱患的單位,亞太城市市長峰會召開期間火災隱患未整改完畢又不能確保安全的,一律依法停產停業。

對現有的和新排查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由政府掛牌督辦。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當地政府以種種理由拒絕掛牌或雖掛牌但不積極督促落實整改措施的,縣政府將直接對其進行掛牌督辦,同時各街鎮鄉要專題向縣政府作出書面說明。

(四)督查驗收階段(9月21日至10月15日)

縣政府將組織督查組,對各地開展“消防百日會戰”活動情況進行督查,并對督查情況進行通報。執行縣政府的要求不堅決、整治火災隱患手段不力、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的地方和部門,分管領導必須向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切實落實責任。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消防百日會戰”活動,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緊迫感,以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以人為本和“隱患必除”的思想,增強憂患意識,切實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統一部署,精心組織,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責任制。要嚴格按照方案確定的整治目標、時間安排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扎實開展“消防百日會戰”活動,并與正在進行的商場市場專項治理工作緊密結合,統籌兼顧,協調安排,狠抓落實,確保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取得實效。

(二)嚴格執法,堅決消除隱患。縣領導小組要組織公安消防、安監、監察、教育、建設、規劃、貿易、文廣、衛生、工商、旅游等部門成立專門的檢查組,按照“消防百日會戰”活動整治方案的要求,逐一梳理和督查。排查和整改工作要細、要嚴、要實。凡因不遵守現行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而造成的火災隱患,一律依法責令當場改正或限期改正,并在整改期間采取防止火災事故發生的有效措施;對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前或者整改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經濟和社會生活影響較大的,應及時書面報請縣政府依法決定;對短時間內難以整改的,當地政府要督促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對因消防技術規范修改造成不符合現行規范要求的火災隱患,要本著“尊重歷史、尊重事實”的原則,督促單位落實措施加強防范,對重要部位實行定人、定責、定崗,24小時堅守,但在改造中要全部予以整改;對排查出來的重大火災隱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有關部門要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各種手段,從重、從嚴、從快處罰,做到隱患不除不撒手,整改不好不罷休,追究不嚴不放過。

(三)強化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新聞媒體要主動介入,采取開辟消防宣傳專題欄目、設立火災隱患曝光臺等多種形式,加大對消防安全的宣傳力度,跟蹤報道活動進展情況,相關部門也要制作消防公益宣傳系列掛圖,開展“萬人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活動,積極推進“消防百日會戰”活動深入開展。要面向社會和群眾,創新形式,豐富內容,加強安全宣傳教育的滲透力和影響力,引導群眾積極參與,廣泛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教育廣大群眾掌握消防安全知識和逃生方法,大力營造“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輿論氛圍。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對在“消防百日會戰”活動中存在重大火災隱患拒不整改的單位要及時曝光,督促整改,共同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四)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在“消防百日會戰”活動中,要著力建立重大火災隱患公示機制、火災隱患舉報機制、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機制、火災隱患整改責任制度和對火災危險性及消防安全保障能力的評價機制,完善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逐步摸索出行之有效的措施,確保火災隱患切實得到整改。

“消防百日會戰”活動期間,各級各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在每個階段結束后,要將本地、本部門、本單位組織開展“消防百日會戰”活動的情況、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問題、今后改進和加強工作的意見寫出專題報告及各階段工作報表,分別于**年7月31日、9月5日、9月22日前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