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排污企業整治方案

時間:2022-11-01 09: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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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排污企業整治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全國節能減排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全國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以及全省第七次環保大會、全市第八次環保大會精神,切實解決當前突出的環境問題,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環境權益,按照國家七部委和省政府、市政府的安排,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從20**年5月至11月,繼續在全縣組織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上級一系列會議的部署和要求,以水污染為重點,以加強環境執法為手段,以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解決威脅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為目標,努力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勢頭,進一步改善環境質量,保障群眾環境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及目標

堅持查處與行政責任追究相結合、聯合執法與案件移送相結合、自查自糾和重點督查相結合、行政監管與新聞監督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采取司法、紀檢提前介入的方式,加大違規違紀案件處理力度,努力實現整改到位率高、立案處罰率高、責任追究率高、抽查暗訪率高、群眾滿意率高,信訪率低、反彈率低、事故率低,確保完成主要污染物的年度削減任務,使威脅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基本得到解決,各種違反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錯誤行為基本得到糾正。

三、工作重點和要求

在鞏固20**年專項行動成果的基礎上,重點整治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集中整治飲用水源地保護區以及惠民渠、江江河等水域污染問題

1、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我縣沒有地面飲用水源地,要盡快對全縣地下飲用水源地進行排查,確定地下飲用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嚴格控制在保護區內新建排放污水的建設項目和施用高毒、高殘留農藥。加強對保護區內規模化養殖場污染的治理和控制,嚴肅查處利用滲坑、滲井排放污水和其它有毒有害廢棄物,隨意傾倒垃圾、糞便和其它有毒有害廢棄物的環境違法行為,杜絕因水污染導致的飲用水安全問題。

2、下大力解決重點水域污染問題。以惠民渠、江江河為重點,加強對沿岸排污企業,特別是在岸上設置排污口企業的環境監管。沿岸排污企業要完善環保治理設施,實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提高污水處理能力。特別是環達公司、景美公司要完善治污設施并保證正常運轉,確保生產污水全部處理達標;景美公司廠南貯存池內污水要盡快治理,嚴禁外排;介通公司要停產整頓,增上預排緩沖池,未經市以上環保部門驗收前不得開工生產。進一步加大對企業現場的環保執法檢查力度,對擅自停運治污設施、偷排偷放等環境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堅決從重處理,直至關停取締。水務部門要會同環保部門封堵重污染企業在惠民渠上設置的排污口。要加快縣城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進度,盡快改善惠民渠污染問題。

3、切實查清導致縣城水質惡化的污染源。重點是縣城內的小電鍍加工點及縣工業園區的排污企業,對生產廢水嚴重超標的企業,必須停產治理,未經驗收,不得開工;對威脅水環境安全,難以治理的“十五小”企業,依法予以取締,并采取斷水、斷電等措施,防止死灰復燃。

(二)集中整治縣工業園區、鄉鎮工業基地和工業密集區的環境違法問題

1、完善政策措施。對縣工業園區及鄉鎮工業基地在建設、管理過程中制定的政策、規定進行檢查梳理,清理糾正有悖于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條文,為環保執法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同時,研究制定有利于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招商引資政策,提高環境準入門檻,把縣工業園區和鄉鎮工業基地創建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和環境保護模范區。

2、加快縣工業園區及鄉鎮工業基地的污染治理。對縣工業園區的重點企業加強監管,增加污染物排放監測和現場檢查頻次。對排放污染物超標的企業,一律實行限期整改,限期內仍超標排放的停產整治;對雖能達標排放,但污染物排放總量仍然較高的企業,實行技術改造,推行清潔生產,削減污染物排放量;對達標無望的,依照有關規定徹底關閉;對未履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擅自開工建設或擅自投產的企業,一律責令限期補辦審批程序,逾期不辦的停止建設或停止生產;對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轉或未安裝治理設施,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標準的,責令恢復正常使用或限期重新安裝使用治污設施;屬于違反國家產業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藝和設備,一律按規定淘汰;對私設排污管線或污染防治設施未經環保部門驗收的企業,一經發現,立即停產整治;對未按規定安裝在線污染自動監控設施的重點工業污染源以及未按規定設立排污口標識的企業,要限期整改。

(三)集中整治重點污染行業和企業

以化工、造紙、熱鍍鋅行業以及列入省、市限期治理的企業為重點,加大執法力度,加快治污工程建設步伐。化工、造紙企業要完善治污設施并保證正常運轉,凡治污設施不健全,運轉不正常,污染物超標排放的,一律停產整頓,待驗收合格后方可開工。對于廣川、龍華兩鎮的熱鍍鋅密集區,凡距學校、居民區較近且未上環保設施的企業,責令停產搬遷。凡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手續的,要立即責令停產,補辦相關環保手續。凡排放不達標的熱鍍鋅企業,要按照縣政府下達的限期治理通知,加快治理進度,6月15日前不能完成治理任務并經市局驗收的,責令停產整治。在熱鍍鋅密集區謀劃建設熱鍍鋅廢水集中處理站,各熱鍍鋅企業建設廢水儲存池,廢水集中處理站對所有的熱鍍鋅廢水進行集中處理。對小電鍍、小明膠、小淀粉等“15小”或重污染小企業限期淘汰和取締,逾期不解決的,由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斷水、斷電,強制拆除。實行重點案件和重點企業掛牌督辦制度,對故意超標排放、弄虛作假和屢查屢犯或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違法企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從嚴處罰,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在對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進行集中整治的同時,加強環境安全大檢查工作,重點檢查企業應對事故狀態下防范環境污染的措施實施情況,環境應急機制建設及運行情況,事故應急預案和環境突發應急事件應急預案執行情況,防止事故狀態下“清凈下水”引發環境污染的設施和措施落實執行情況。凡環境應急機制建設不完善和有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必須在6月15日前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由政府督察室負責督促落實。

(四)集中整治建設項目環境違法問題

組織有關部門對2003年《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以來的建設項目,重點是化工、熱鍍、電鍍、橡膠等行業的建設項目執行環保法律、法規情況進行檢查,對未經環保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及未執行“三同時”制度的項目要依法查處,并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告。加強建設項目跟蹤管理,重點檢查縣工業園區及鄉鎮工業基地的未批先建項目,對景化公司尿素節能降耗項目、華德公司鍍鋅板生產線、藍天公司熱軋鋼板項目、景鵬公司鋼絞線項目等已經省、市局審批的重點項目,要督促企業落實環保措施,抓緊申請環保驗收。對未按規定申請環保“三同時”驗收,長期以試生產名義違法排污的企業,一律限期整改或停產整治。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政府主管副縣長任組長,吸收環保、計劃、監察、工商、司法、電力、公安、經發、鄉企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名單附后),負責對專項行動進行研究、部署、組織、協調,并安排專項經費予以支持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履行職能,切實加大監管力度。計劃與經發部門要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監察機關要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有關人員追究行政責任;司法部門要搞好環境保護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工商部門要及時注銷、吊銷被依法關閉企業的營業執照;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電力部門按照縣政府決定,對違法排污企業采取停電、限電措施;公安部門要對干擾執法或暴力抗法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刑事責任。各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不斷完善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和環境違法違紀案件移送制度,充分發揮部門聯動優勢,切實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行動、公眾廣泛參與,共同解決環境問題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督辦力度

在專項行動中,要確定一批影響較大的環境違法違紀案件,由縣政府掛牌督辦。掛牌督辦案件要有明確的目標責任、解決時限、責任單位、督辦部門、督辦程序及獎懲措施。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掛牌督辦案件及處理結果,并向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備案。

(三)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縣監察局、縣環保局要認真貫徹執行《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凡以各種名義出臺的限制、阻礙環保執法,違規減免排污費的規定和做法,一律予以糾正。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出現重大決策失誤,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環境違法行為查處不力,甚至包庇、縱容違法排污企業,致使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不依法行使職權,造成嚴重后果的鄉鎮、部門負責人以及有關人員,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在本次專項行動中,監察機關要查辦一批典型環境違法案件,追究一批鄉鎮及部門環境違法違紀人員的行政責任,嚴肅處理一批直接責任人,堅決糾正損害群眾環境權益的不正之風。

(四)加大公眾監督力度

一是將專項行動納入20**年宣傳工作要點,制定宣傳計劃,組織新聞媒體深度報道環境安全形勢,營造社會廣泛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二是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定期召開新聞會,公布掛牌督辦的環境違法案件和專項行動進展情況。三是充分發揮“12369”環保熱線作用,暢通投訴渠道,積極鼓勵群眾舉報環境違法問題。

(五)加強信息調度

建立工作動態報告制度。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環保專項行動信息管理工作,通過《環保專項行動信息管理系統》報送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問題要隨時報告,重點環境污染問題和查處的典型案件要及時上報,每周向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一次工作進展情況。

(六)逐步建立整治違法排污企業的長效機制

要建立健全縣級監管、單位負責的環境監管體制;建立法律、經濟、行政手段相配合的綜合治理機制;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建立和完善環境保護企業約束機制、公眾監督機制和環境保護有獎舉報制度;加強環境執法能力建設,建立保障環境執法的投入機制。

五、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0日?6月9日)

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成立組織并召開全縣環保專項行動動員會議,安排部署專項行動。利用新聞媒體廣泛發動,形成全民參與、全社會齊抓共管的濃厚氛圍。

(二)全面清查階段(6月10日?7月9日)

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分組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進行排查,對影響群眾飲用水安全及威脅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進行匯總、梳理,確定重點整治對象。

(三)集中整治階段(7月10日?10月31日)

有關鄉鎮、縣直有關部門針對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制定整改方案,明確目標,落實責任,進行集中整治。縣政府對重點案件和重點企業進行掛牌督辦。

(四)總結驗收階段(11月1日--11月30日)

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對集中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凡達不到要求的,一律推到重來,直至驗收合格為止。同時,總結環保專項行動的成效與不足,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堵塞漏洞,鞏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