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中小學食宿改造方案
時間:2022-11-05 0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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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改善農村中小學食宿條件,為學生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根據省政府關于實施農村中小學食宿改造工程的要求,現提出如下實施辦法。
一、建設目標和要求
自2005年起,農村中小學宿舍、食堂凡屬危房和質量安全不保證的破舊房都要通過拆、擴、遷建等方式進行全面改造。各地要按照這一要求,結合新一輪中小學布局調整,重點實施農村中小學食宿改造工程。通過3年左右的努力,實現生均宿舍建筑面積3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積1平方米的目標,使我市農村中小學寄宿學生的食宿條件得到明顯改善,學生宿舍做到1人1床(高低鋪),集中設置盥洗間,室內保持良好的通風和采光,學生食堂做到實用、衛生、清潔。各地要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制定實施規劃,切實做好建設工作。
二、建設任務
2005年全面改造現有學生宿舍、食堂中存在質量隱患的存量部分;2006年起主要實施原有寄宿制學校中尚未達到生均宿舍建筑面積3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積1平方米標準的學生宿舍、食堂缺額部分以及布局調整后新增寄宿學生所需的宿舍、食堂增量部分;2007年底前基本完成全部食宿改造工程。
三、經費籌措
按照基礎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建設經費主要由市、縣區政府承擔。各地應通過安排財政預算內經費、按省有關規定征足教育費附加、建筑高等教育費附加,輔之以引進社會力量參與投資等辦法,多渠道籌措建設經費。市里將安排專項資金,對市轄區一類、二類鄉(鎮)分別按住宿學生生均宿舍面積3平方米、食堂1平方米,每平方米700元建設標準的50%、40%給予補助。
四、措施及管理
(一)農村中小學食宿改造工程實行統一規劃、分工負責。各地要將農村中小學食宿改造項目列入重點建設工程,按基本建設程序組織實施。
(二)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省里統一要求,會同財政部門就建設規模、投資額、資金來源、建設年限、新征土地數(含農用地)等基本情況分項目認真編制農村中小學食宿改造工程實施規劃和分年度建設計劃,經市教育局、財政局審核后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批準。
(三)對列入農村中小學食宿改造工程實施規劃的建設項目,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要給予大力支持。項目所需土地實行行政劃撥,征地、建設的審批手續從簡,管理費用免收,其他有關稅費按中小學教學用房政策實行減免。
(四)縣區農村中小學食宿改造項目的建設和管理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建立項目責任制,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為項目第一責任人,校長為第二責任人。
(五)農村中小學食宿改造工程要按照"牢固、安全、實用、經濟"的原則進行改造和建設,嚴禁脫離當地實際提高標準建設。
(六)農村中小學食宿改造工程建設項目要堅持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的原則,嚴禁"三無"工程和"三邊"工程。嚴格執行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預決算審計、竣工驗收、檔案管理等各項制度。加強項目管理,增加工作透明度,實施廉潔工程。
(七)農村中小學食宿改造工程專項資金實行項目管理,具體按照省財政廳《關于印發〈中小學布局調整專項資金管理實施辦法〉和〈支持地方改善基礎教育辦學條件專項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浙財教字〔2002〕69號)執行。市教育局、財政局對各區上報的項目進行審核,參與工程檢查和竣工驗收,凡符合條件的新開工項目,市將在每年5月30日前先撥付50%市補資金;凡竣工的項目,市將補足余下的50%市補資金,一般在每年的10月30日結清。
(八)為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市將對各地實施情況進行全過程跟蹤,建立項目進展監測和信息通報制度,每年組織不定期檢查。項目全部完成后進行績效考核。縣級財政部門要加強項目監管,按項目計劃和進度撥付財政資金。
(九)建立約束機制。各地應嚴格按項目計劃執行。因客觀原因,項目計劃確需變動的,應按原程序經市教育局、財政局審核后報省財政廳、教育廳批準。對不能按計劃完成改造任務的縣區,取消其下一年度省、市專項資金申報資格,有挪用項目資金或騙取省、市補資金的,除追繳省、市專項資金外,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十)加強對寄宿學生的安全管理,建章立制,確保安全。學校選派生活指導老師,嚴格日常管理。提倡高低年級學生交叉住宿,互幫互助。采取適當降低高鋪高度、對宿舍內的高低鋪增加防護措施、高低鋪的開口處與床梯相連,學生一律腳朝床鋪開口處逆向而睡等方法,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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