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實施方案

時間:2022-11-05 0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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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實施方案

我市是全國“數字地名”十個示范城市之一,又是省政府確定的全省地名公共服務工程試點城市。為進一步推動我市地名公共服務工作的開展,按照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特制定**市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全國和全省地名工作會議精神,扎實做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建設,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與信息時代相適應的工作機制、管理手段、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為實現**在杭寧城市帶中間率先崛起的目標打下堅實的基礎。通過3年的努力,全市建立健全地名公共服務體系,較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地名工作的需求,全面完成地名規范、地名標志、地名規劃、數字地名等四個方面專項事務,力爭在全省率先建立規范化、網絡化、辦公自動化的“**市區劃地名管理地理信息系統”平臺,實現區劃地名信息可視化、數字化。做到查詢快速、管理便捷、圖表聯動、信息傳輸高速、保密,為政府部門和社會各界提供統一、齊全、準確、標準的區劃地名信息,為社會公眾服務。

二、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注重和諧。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必須深入貫徹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無論是服務的項目,還是服務的形式都要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體現“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理念,以方便人民群眾使用為第一原則。

(二)統一規劃,分期實施。按照地名公共服務工程的要求,全市各區縣的地名公共服務工程整體啟動、統一規劃,確保服務工程的整體效益,避免重復建設和盲目建設。在統一規劃的前提下,實行分期實施。

(三)確定重點,率先突破。根據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工作量大、覆蓋面廣、科技含量高的特點,突出工作重點,要立足全市地名工作現狀,從解決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人員、經費和技術問題入手,重點突破,取得成效。

三、主要任務

(一)地名規范專項事務。制定完善地名管理法規規章及相關技術標準、規范。通過完善地名管理法規,理順地名管理體制,健全工作機制,規范管理,為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同時,在保持地名相對穩定的前提下,對含有生僻字、異體字、自造字的地名,一地多名、一名多寫、重名重音的地名以及俗字俗音等不規范地名進行標準化,為社會提供規范的地名信息。這項工作計劃用1年時間完成。

(二)地名標志專項事務。設置比較完善的城鄉系列地名標志,為人們出行提供方便。在完成城市地名設標工作的基礎上,實現從城市到鄉鎮工作重點的轉移,做到全市城鄉都有符合標準、足夠數量、便于公眾使用的地名標志。嚴格執行地名標牌設置的有關標準,保證標牌的質量。這項工作計劃用2年時間完成。

(三)地名規劃專項事務。市、縣區結合城市建設現狀和發展規劃,著眼城市長遠發展和現實需要,依據國家地名管理法規和有關規范,對城市未來進行前瞻性規劃論證,編制地名命名更名規劃,從源頭上把好地名命名更名關。規劃方案編制完成后,縣區的地名規劃由市民政局組織評審,地市的地名規劃由省民政廳組織評審。地名規劃方案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批后,即成為政府規劃的組成部分和地名命名更名的指導性文件。這項工作計劃用1年時間完成。

(四)數字地名專項事務。建立地名信息全、符合標準化要求、現勢性強、處理系統先進的市、縣兩級地名數據庫,依托地名數據庫,借助電信、網絡媒介,開展地名網站、地名熱線(問路電話)、地名光盤(電子地圖)、地名觸摸屏等為主要內容的地名信息化服務,使社會公眾能夠快速、便捷、及時地獲得準確的地名信息,充分發揮地名服務社會的功能。這項工作計劃用2年時間完成。

四、實施步驟

(一)組織準備階段。2005年6月至2005年12月底,建立健全各級工作領導機構和工作班子,落實工作經費和設施;制定實施方案、實施計劃、擬定政策文件;適時召開會議,統一部署,組織培訓等。

(二)整體推進階段。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底,市縣區全面組織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各項內容,在現有基礎上,著眼各項目標任務,突出重點,采取措施,協調各方,形成合力,加強督查,抓好地名規范、地名標志、地名規劃、數字地名四個方面專項事務工作。

(三)驗收總結階段。2008年1月至2008年6月底,認真總結開展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的情況和經驗。對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認真加以分析研究,經過綜合分析提煉、總結,上升為規范性的政策文件,建立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工作長效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形成合力。地名公共服務工程是實現全面建設小康、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性工作,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因此,在各級地名委員會領導下,進一步明確各成員單位的任務,落實工作職責,進一步發揮地名專家咨詢組的積極作用,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形成工作的合力。

(二)注重協調,營造環境。地名公共服務工程是今后幾年地名工作的總抓手,因此相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分工協作。要建立聯系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召開座談會,共同研討解決工作中的一些重點和難點問題。民政、財政、建設、科技等相關單位之間,要加強溝通協作,新聞單位要加強宣傳,廣泛動員,擴大影響,為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三)加大投入,建設隊伍。地名公共服務工程是一項社會公益性事業,各級政府都有責任給予必要的資金投入。堅持以財政投入為主導,同時要多渠道籌措資金,建立財政投入和市場運作相結合、社會參與與有償服務相結合的地名公共服務運行機制。要加強地名干部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地名工作人員,加快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的地名工作者隊伍。

各縣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建設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地名公共服務工程相關工作,結合本地、本部門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合理規劃、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穩步推進,確保地名公共服務工程的全面完成,為全省、全國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探索新路子,提供新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