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污染危害蠶桑應急方案
時間:2022-11-05 0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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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及時、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工業與農藥污染中毒事件對我市蠶業生產的危害,指導各地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避免與減輕蠶桑生產損失,切實保障蠶農合法權益,促進蠶業可持續性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的監控體系,及早準確地發出預警,提前介入,采取相應防治對策,最大限度地減輕污染危害造成的損失,依照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依法處置、實事求是的原則。預防與應急處置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做到依法處置;同時,努力按照工業污染與農藥污染發生規律、特點,采取先進技術和手段,開展科學防治,爭取良好防治效果。
(二)堅持政府負責、條塊結合的原則。在市政府領導下,按照轄區范圍,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處置,并搞好條塊結合,發揮部門功能。環保、農業、經委、供銷、工商等有關部門各負其職,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并且各部門互相配合,協同作戰,確保信息傳遞及時準確,應急機制反應靈敏,應急處置快速有效。
(三)堅持減少損失、維護穩定的原則。要以確保蠶作安全,保障蠶農利益、增加農民收入為宗旨,充分調動農民群眾在工業污染、農藥污染危害防范工作中的作用,主動采取防范措施,避免與減輕中毒損失,防止事態擴大,維護社會穩定。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范圍內,由于工業污染、農藥等污染危害引起的集中連片的家蠶突發性中毒等事件。
(一)縣區區域內100張以下蠶種連片發生污染中毒的事件,預警級別為一般(Ⅳ級)。
(二)縣區區域內500張以下蠶種連片發生污染中毒的事件,預警級別為較重(Ⅲ級)。
(三)縣區區域內1000張以下蠶種連片發生污染中毒的事件,預警級別為嚴重(Ⅱ級)。
(四)縣區區域內1000張以上蠶種連片發生污染中毒的事件,預警級別為特別嚴重(Ⅰ級)。
三、應急程序
一旦發生污染危害事件,首先,發生地的鄉鎮政府應迅速開展病情調查,摸清發生范圍,損失情況,穩定群眾情緒;第二,按預警級別迅速向上一級政府和主管部門報告,同時組織專家進行現場會診鑒定;第三,及時采取積極的防范措施,以減輕損失,安定人心,防止事態擴大;第四,根據專家會診結果和實際情況,依法作出處理意見。
(一)一般級別(Ⅳ級)事件:由事發地鄉鎮政府負責及時處置,并上報縣區農業主管部門,請縣區有關專家進行現場會診鑒定。
(二)較重級別(Ⅲ級)事件:事發地鄉鎮政府和農技服務中心24小時內上報縣區人民政府、縣區環保和農業等行政主管部門,并報市環保局、農業局備案,按《**省農業生產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浙農政發〔2004〕13號)組織專家鑒定,依照鑒定結果,由縣區環保、農業、供銷等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三)嚴重級別(Ⅱ級)事件:事發地鄉鎮政府應在24小時內上報縣區人民政府及環保、農業等主管部門,由縣區政府負責上報市人民政府和市環保、農業等主管部門。縣區政府按《**省農業生產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組織市級以上專家鑒定,依照鑒定結果,由縣區人民政府牽頭,組織有關部門負責事故處理。
(四)特別嚴重級別(Ⅰ級)和涉及毗鄰縣區的事件:事發地鄉鎮政府應在12小時內上報縣區政府和環保、農業主管部門,由縣政府及早上報市人民政府和省、市農業主管部門。縣區政府按《**省農業生產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組織省市專家鑒定,依照鑒定結果,由縣區政府負責事故處理。涉及毗鄰縣區的事件,由市政府組織市有關部門與縣區協商,根據實際情況,依法處理。
四、應急指揮系統和協調機制
為確保工業污染、農藥污染危害防范工作指揮暢通,部門協作有序,市政府成立家蠶污染危害應急事件領導小組,由分管農業副秘書長任組長,市環保局、市農業局、市供銷社、市工商局、市經委等有關部門負責人任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事故鑒別與防治專家組和辦公室(辦公室地點在市農業局)負責日常工作,各縣區也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及事故鑒別與防治專家組和辦公室,負責組織本轄區工作。同時建立跨區域污染事件處理協調機制:本市內跨區域的污染事件,先由相關縣區間相互協調,必要時提請市政府或有關部門參與協調;與外市之間的跨區域污染事件,在由事發縣區與外市縣區協調的同時,報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再由市政府酌情與外市協調或報省政府。
各縣區人民政府對轄區內工業污染、農藥污染危害蠶業的防范工作負總責。市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依法做好防治工作。
(一)環保局:具體負責工業污染企業的排查,污染事故的環境調查、采樣、化驗分析,污染物的監測;協助農業部門及有關專家對污染原因和污染源進行調查和確定,參與污染危害事故的處置。
(二)農業局:宣傳防污知識,普及防污技術,提高農民自我預防意識;農業執法部門負責組織查處違禁農藥;農業技術部門負責農藥污染源的排查和確定等,協助參與工業污染危害事故的調查分析;制訂應急防治技術對策,避免與減輕中毒損失,提出救助措施。
(三)供銷社:對所屬農藥銷售點(戶)進行全面檢查,蠶區禁銷含殺蟲雙等有機氮類農藥,蠶期禁銷菊酯類農藥,采購供應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協助農業執法部門查處違禁農藥。
(四)經委:協助環保調查污染源,加強監督有關企業污染防止與治理工作,處理有關事宜。
(五)工商局:對農貿市場實施監控,協助開展對違禁農藥的查處。
(六)信訪局:認真接待群眾投訴與上訪,及時與有關地區和有關部門溝通,做好群眾思想工作。
(七)公安局:打擊破壞生產和社會秩序行為,維護社會穩定,防止事態擴大。
蠶桑污染群體性突發事件發生地的鄉鎮政府是穩定群眾情緒、防止事態惡化,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的直接責任者,應以高度責任心切實擔當起處置責任。要做到及時發現、及時調查、及時調解、及時匯報。
五、應急保障
(一)市與縣區成立蠶期應急處置預備隊,按照本級政府指令,負責工業污染、農藥污染危害蠶業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應急預備隊由政府辦公室牽頭,環保、農業、供銷等部門人員組成。
(二)配備應急污染物與中毒蠶兒化驗分析設備設施。由市環保局建置,并落實有關技術人員,開展工作。
(三)落實有關經費和物資。由財政安排一定經費,專項用于宣傳、培訓、調查、聘請專家鑒定、檢驗分析、事故處置和配置攝象設備等支出。
六、其他事項
(一)對于工業污染與農藥污染危害事件,實行瞞報、遲報或不作為,導致事件擴大,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社會不安定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地區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二)在未經專家科學鑒定、調查出事件真實原因,領導小組未形成統一意見之前,任何單位與個人不得擅自向外新聞信息。
(三)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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