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礦庫安全生產檢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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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礦庫安全生產檢查方案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國電發明電〔2008〕35號)、《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全面開展尾礦庫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的通知》(安委明電〔2008〕2號)和《自治區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全面開展尾礦庫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的通知》(新政辦發明電〔2008〕362號)精神,深刻吸取山西襄汾“9.8”尾礦庫特別重大潰壩事故教訓,進一步深化尾礦庫專項整治,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促進州直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州安全生產委員會從10月開始,利用3個月的時間,在州直范圍內開展一次以尾礦庫安全生產為重點的礦山安全生產大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一)摸清尾礦庫底數。全面摸清各縣市現有尾礦庫,包括未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尾礦庫、廢棄尾礦庫和已閉庫的尾礦庫的基本情況(調查匯總表見附件),查清尾礦庫下游重要工業設施、居住區域和人員聚集場所、飲用水源等情況,建立尾礦庫數據庫。

(二)查明尾礦庫安全狀況。在全面開展安全評價或調查評估的基礎上,逐一查清危庫、險庫、病庫和正常庫的安全狀況,深入查找安全隱患,分類實施安全監管。

(三)深化隱患治理。對查出的各類隱患,各縣市要抓好組織整改。對危庫要責令立即停產,進行搶險;對險庫要在限定的時間內消除險情;對病庫要按照《尾礦庫安全技術規程》(AQ2006--2005)要求限期進行整治,消除事故隱患;對無尾礦壩的山谷型和洼地型尾礦庫及尾礦壩無設計自行建設的尾礦庫要補做設計,并進行安全現狀評價,完善安全設施,除險加固,核定庫容,杜絕帶病運行和超設計庫容排放。

(四)依法關閉取締非法生產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尾礦庫。

(五)完善尾礦庫安全監管制度。進一步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的監管職責,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切實落實監管責任。

二、組織領導

尾礦庫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聯絡工作,辦公室設在州安監局,辦公室主任由努爾木哈麥提擔任,聯絡員由州發改委、經貿委、國土資源局、環保局、安全局、煤炭局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三、工作重點

(一)強化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

1.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對于未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未通過安全設施“三同時”驗收的尾礦庫,要立即責令其停產整改,經整改后仍不達標的,堅決依法予以關閉;對拒不執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和擅自利用廢棄尾礦庫進行生產的企業,要依法予以取締;對于超量排放儲存尾礦、沒有正規設計或私堆亂建以及擅自違規加高壩體的,要吊銷相關證照,停止生產,并落實取締、關閉措施,確保安全。

2.加強對廢棄或停止使用尾礦庫的管理。按照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依法履行閉庫程序,落實閉庫責任;未經尾礦庫管理單位同意、論證及有關安全監管部門批準,不得在庫區進行采砂或從事尾礦再利用活動。

3.強化基礎管理。要建立尾礦庫數據庫,查清本轄區正常庫、危庫、險庫、病庫以及已經停止使用或閉庫的各類尾礦庫基本情況,查清尾礦庫下游重要工業設施、居住區域和人員聚集場所情況,明確責任,完善措施,分級管理。進一步加強礦山特別是尾礦庫環境安全評估、監測和治理,防止環境污染事故發生。

4.強化評估治理措施。對現有尾礦庫要組織專家進行全面調查評估。對確定為危庫的,要立即停產,完善落實搶險加固措施;確定為險庫的,要限期消除險情;確定為病庫的,要嚴格按照安全標準進行治理;對于庫區下游、周邊不符合安全距離要求的企業、居民區,要落實資金、場地和配套設施,盡快組織搬遷。

(二)進一步深化礦山安全專項整治

1.深化采礦秩序整頓。安全監管、國土資源和環保等部門要通力合作,扎實推進資源整合,依靠技術進步,加強規范化管理,提升企業規模和安全生產水平。要依法嚴厲打擊無證、超層越界開采等行為,堅決關閉污染環境、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企業,全面清查和糾正礦產資源開發管理中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關閉之后又擅自非法恢復生產的,要嚴肅查處,嚴防死灰復燃。

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范。所有礦山企業要做到開采正規、系統完善、技術先進、工藝達標、作業規范、管理嚴格。要嚴格落實爆破作業和火工品管理制度,嚴防爆破和冒頂片幫事故;加大對采空區隱患治理,摸清采空區、廢棄井積水以及地表移動帶、陷落帶范圍內重大水體、導水構造的狀況,制訂和落實防洪、防透水、防火災、排水措施,完善應急預案,堅決防止事故發生。

3.切實加強安全監管。各縣市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落實安全許可制度,實施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和重點監控,加強對礦山企業的動態監管;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聯合執法機制,加大監管力度,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每一起生產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盡快查明事故性質和原因,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要依法嚴厲打擊瞞報謊報事故行為,嚴肅查處事故背后的失職瀆職行為;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和事故,并認真核查處理;要針對每一起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完善安全監管措施。

4.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工作。煤礦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部署和要求,加大煤礦瓦斯治理力度,繼續整頓關閉非法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破壞資源、污染環境、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煤礦,鞏固發展煤礦安全“兩個攻堅戰”成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四、檢查內容

(一)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1.尾礦庫安全設計與建設施工情況。

2.尾礦庫相關建設工程核準或審批以及安全評價、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與竣工驗收提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3.按規定編制年度尾礦排放作業計劃情況,對存在危害尾礦庫安全的違規設計、超量儲存、超能力生產、超期服役等隱患的整改情況。

4.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灘長度、排洪設施,尾礦壩浸潤線埋深、壩體外坡坡比、排滲設施等滿足設計與《尾礦庫安全技術規程》要求情況;四級以上尾礦壩是否設置了壩體位移觀測設施和壩體浸潤線觀測設施。

5.庫區內存在從事爆破作業或采砂等危害尾礦庫安全的隱患整改情況。

6.從事尾礦庫放礦、筑壩、排洪和排滲設施操作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

7.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況,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查出的隱患整改情況。

8.安全投入情況。

9.應急預案制訂、演練情況以及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儲備情況。

10.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建立、完善和執行情況。

11.尾礦庫對下游和周邊的居民、鐵路、公路、水源地安全的影響情況和監控、治理情況。

(二)政府安全生產監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1.貫徹落實尾礦庫安全生產有關法規政策情況。

2.尾礦庫監管力量的配置情況,尾礦庫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

3.尾礦庫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

4.尾礦庫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包括已經查出的重大隱患和問題整改治理落實情況。

5.打擊取締非法尾礦庫和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嚴重污染環境尾礦庫情況。

6.尾礦庫下游居民、飲用水源地、重要設施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7.尾礦庫安全監管情況,包括尾礦庫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發放和管理,尾礦庫相關建設工程核準或審批,尾礦庫安全評價、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與竣工驗收等情況。

8.尾礦庫聯合執法情況,包括尾礦庫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協調小組會議制度建立落實情況。

五、檢查方法

(一)企業全面自查。尾礦庫企業要對每一個環節、每一個崗位、每一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等進行全面徹底地自查。技術力量強的企業可組織內部專業力量進行全面排查,技術力量弱的企業要依靠中介機構、聘請專家協助進行全面排查。

(二)各縣市組織檢查。各縣市人民政府組織開展本地區尾礦庫安全檢查工作,通過現場檢查、查閱資料等方式,全面檢查有關部門和尾礦庫企業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開展情況、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等。

(三)州人民政府全面督查。州政府組成督查組,對各縣市政府開展尾礦庫安全檢查情況進行全面督查。同時做好迎接自治區督察組的抽查。

六、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10月16日前)。各縣市要迅速將本通知精神傳達到尾礦庫企業,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抓好部署實施。

(二)自查自糾階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企業內部要認真開展隱患排查,并落實相應的治理措施。各縣市人民政府,特別是縣鄉兩級要對轄區內所有尾礦庫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嚴防事故發生。

(三)集中整治階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各縣市人民政府和各企業針對發現的重大隱患和重大問題,要進行專題研究,采取果斷措施,落實責任、資金、期限和應急防范措施,掛牌督辦、整改銷號。

(四)督促檢查階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各縣市人民政府組織力量,對尾礦庫安全大檢查開展情況及隱患整治情況進行督查。州安委會組織對有尾礦庫的縣市、單位進行督查,對重大隱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同時迎接自治區對州直落實尾礦庫大檢查情況的督查。

(五)總結階段(12月11日至12月20日)。各縣市人民政府要認真總結尾礦庫安全大檢查情況,于12月17日前,向州安委會辦公室報送總結報告,包括本轄區尾礦庫基本情況,危庫、險庫、病庫的數量和采取的整治措施,尾礦庫安全監管責任、重大隱患治理銷號和應急處置等措施的落實情況等。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要充分認識開展尾礦庫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建立工作責任制,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行動、聯合執法,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二)制定實施方案。各縣市要抓緊制定本轄區尾礦庫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實施方案,全面規劃和部署檢查工作,確定工作目標,突出工作重點,明確各項任務的進度安排,確保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三)建立聯合執法機制。要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對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未進行環境評價且未通過環保竣工驗收的尾礦庫,一律不得生產運行,限期整改。截止2009年3月30日前未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尾礦庫,相關部門要依法吊銷相關證照,提請政府依法關閉。安全生產大檢查既要體現統一行動,聯合執法,又要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形成協調合作、齊抓共管的局面。

(四)強化安全監管。各縣市人民政府及安全監管等有關部門,要督促企業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以及《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認真落實屬地、分級管理原則,嚴格落實尾礦庫監管責任,杜絕監管盲區。要建立監督和激勵機制,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深入現場全面細致檢查,確保檢查不走過場、不留死角。要嚴格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同時對監管不到位、有案不查、重大隱患治理督導不力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狠抓綜合治理。各縣市、各部門、各單位要以這次大檢查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尾礦庫安全監管工作。做好尾礦庫信息統計,建立信息報送制度和數據庫。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險源分級監控制度,加強對隱患登記、整改、銷號的全過程管理。認真分析近年來尾礦庫生產安全事故案例,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嚴防和杜絕同類事故發生。要著力研究探索尾礦庫安全生產規律,加快解決深層次問題,建立和落實尾礦庫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六)加強輿論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做好尾礦庫安全治理和安全大檢查的宣傳發動工作,深刻認識尾礦庫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充分依靠和發動廣大群眾參與,引導職工認真細致地查找各類安全隱患。對檢查不認真,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走過場的單位要予以公開曝光。

檢查期間,各縣市人民政府要于每周五上午12:00(北京時間)前向州安委會辦公室報送上周檢查工作情況。州安委會辦公室定期予以通報。